中国现行的大学教授委员会制度既不同于西方的教授会制度,也有别于中国20世纪20、30年代建立的教授委员会制度,具有自身特点:(1)中国大学教授委员会的基本类型是二元权力分离适度渗透型。(2)中国大学教授委员会的基本定位是基层学术组织学术事务的决策机构。(3)中国大学教授委员会的核心职能是教授治学,使教授广泛参与到大学学术活动和学术事务的决策中来,使教授委员会拥有学院学术领域的决策权。“教授治学”不同于“教授治校”,前者强调治理学术事务,后者主要是治理行政事务。“教授治学”是对中国大学教授委员会核心职能更为准确的表述。 “教授治学”的内涵包括“治学科”、“治学术”、“治学风”、“治教学”。治学科就是要善于凝练学科建设方向,塑造学科发展特色,汇聚学科建设队伍,构筑学科发展基地,产生高显示度建设成果。治学术就是要加强学术实力、遵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标准。治学风最重要的是要倡导学术争鸣,促进学术繁荣。治教学要让教授广泛参与到教学管理中来,让教授决定学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教学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