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协议》是1989年由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的民间工程专业团体代表上述6国签订的国际性协议。该协议承认签约国所认证的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具有实质等效性,认为经任何缔约方认证的专业的毕业生均达到了从事工程师职业的学术要求和基本质量标准。1989年以来,《华盛顿协议》的影响不断扩大,截至2006年,签约的正式缔约方和临时缔约方增加到14个。 《华盛顿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华盛顿协议》的核心内容是经过各成员组织认证的工程专业培养方案具有实质等效性。这种实质等效性是通过系统化的制度来规范各国对高等工程教育的认证过程的。从各国进行认证的经验来看,近年来认证的重点出现了从考核“教育输入”转向考核“教育产出”的趋势,更加关注教育的结果。《华盛顿协议》要求工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具备沟通能力、合作能力、专业知识技能、终身学习能力及健全的世界观和责任感等等。这些能力指标对教师和教育机构设计课程提出了明确方向与要求。 《华盛顿协议》的所有缔约方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对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批准和审议接纳新成员事宜。希望加入协议的组织,首先要申请成为临时成员。递交申请后,如果在大会上得到2/3以上的正式成员的赞成,该组织便成为《华盛顿协议》的临时缔约方,即临时成员,临时成员的年限一般是两年,如果在临时期满后未能获准成为正式成员,但该组织的努力表明它所代表的国家或地区正逐步达到《华盛顿协议》的要求,那么在全体正式成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保留两年临时成员的身份。如果临时期满后,该组织所进行的认证工作已经达到《华盛顿协议》的要求,并得到所有正式成员的一致同意,该组织即可成为正式缔约方。一旦成为正式成员后,还必须接受定期(一般是6年)审查。如果审查合格,其培养方案继续具有实质等效性;如果不合格,则被降为临时成员,需要对认证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 加入《华盛顿协议》对我国意义重大:首先,加入《华盛顿协议》能促进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质量的提高。其次,加入《华盛顿协议》能加强高等工程教育与工业界的联系。第三,加入《华盛顿协议》有利于提升我国高等工程教育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