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中美研究型大学校长任期的比较,我们发现:美国研究型大学校长任期普遍长于中国,任期的长短与其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呈正相关性,凡成就突出,对学校发展起过决定性作用或者作出过历史性贡献的大学校长往往具有很长的任期。 影响大学校长任期的因素有以下几个:(1)自治传统的差异。中国大学对政府的依附属性使得大学呈现出极大的脆弱性,凡政府换届,校长往往随之更换。而美国大学的自治传统有助于校长任期的稳定。(2)校长产生方式不同。中国大学校长的产生主要采用任命制,与行政领导干部选任方式相同,有明确的任期限制。美国大学校长由董事会任命,大学校长选拔体现出与政府官员任命完全不同的特点,校长任期没有任何限制。(3)内部领导体制有区别。中国公立大学的内部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于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涵义模糊,导致党委和校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很容易产生意见分歧,潜在地影响着校长的任期。相反,在美国,虽然董事会是大学的最高权力机构,但董事会只决定学校的大政方针和办学方向,并不干预校长的行政工作和日常事务。 大学校长之所以有较长的任期,是因为:(1)大学组织结构的中心在基层,大学主要的权力集中在教职工身上。加上董事会、教授会、大学章程等多方面的监督与制约,大学校长很难形成权力的膨胀。因此,大学校长可以有很长的任期。(2)大学的本质是一种功能独特的文化机构,大学校长应该有较长的任期以将其办学理念转化为个性鲜明的校园文化。(3)大学精神与生俱来的保守品格,使得优秀的文化传统一旦形成,便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无须校长人选频繁更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