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064 (2006)06—0073—03 一、对高等教育消费者进行差别定价和实施补贴的必要性 中国高等教育在1989年以前实行免费,但经费不足使其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自1989年开始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1997年在全国实行招生收费并轨,全面收费[1]。收费政策的实行,使我国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扩大,缓解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但与此同时许多新的问题开始浮出水面。在这些问题中最受关注的是高等教育统一收费将一部分收入禀赋较差的消费者排斥在市场之外,引起公众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普遍关注与强烈不满。 由于历史原因与政府的倾斜发展政策,我国各地区、各居住群体之间发展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2004年财政部科研所公布的数据表明,从1996年到2004年,人均GDP差异的基尼系数由0.268上升到0.458,显示出我国居民收入的差距不断拉大。高等教育收费已经成为很多低收入家庭的沉重负担。随着连续几年的高校扩招和学费上涨,贫困生在高校中的比例逐年提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今年全国在校大学生中的贫困生的比例已达到了近30%,特困生的比例为10—15%,而1999年贫困生的比例仅为15.5%。收入禀赋的差别导致一部分学生选择学费较低从而收益率较低的高等教育服务,或干脆退出到高等教育系统之外[2]。 学费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影响,从总量上分析很明显,即学费的提高和降低都会影响到高等教育需求的增加或减少。但对基于收入禀赋差异的消费者结构来分析又存在较大的差异,高等教育私人成本提高同样的幅度,对来自不同收入阶层的受教育者及其家庭的影响程度不同:高收入家庭对学费的敏感度较低,需求价格弹性系数较小;低收入家庭对学费的敏感度较强,需求价格弹性系数较大;且家庭收入水平越低,受教育者及其家庭对私人教育成本的变化越敏感[3]。 根据学费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影响规律,随着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和学费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导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尤其是热门专业、重点专业会呈现出向高收入群体倾斜的现象,造成社会不公平。同时个人接受高等教育不仅是一种消费行为,更重要的是一种投资行为,高等教育消费的公平问题不仅关系现在,更指向未来。要解决这一问题,可行的方法是在进行学费定价时,考虑不同学生的支付能力,实现个人差别定价,而补贴正是个人差别定价得以实施的基本手段。 二、补贴个人的两种形式 1.形式Ⅰ——资助 在高等教育市场上,学校可以通过要求学生填写家庭收入信息,或填写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申请,了解他们的支付能力。用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形式对一部分支付能力弱的贫困学生提供资助,因此而减少他们必须支付的净学费。结果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学生为他们的教育付费较多,经济状况较差的学生为他们的教育付费较少。尽管表面上高校并不是对修同样学位课程的不同学生索取不同的学费,但是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成为了个人差别定价及据此补贴得以实施的手段,而且学校可以方便地从获取学生家庭收入和财富信息来了解学生以支付能力反映的支付意愿,获取学生保留价格信息的成本是较低的,从而助学金和助学贷款这种补贴手段在高校可以得以实施。 与这个观点不谋而合的是,Manski和Wise利用逻辑回归模型估计了学费和学生资助对受教育者高等教育选择行为的影响。结果表明,学费和学生资助是影响学生入学率的重要因素,“没有获得佩尔助学金”的低收入阶层和中等收入阶层学生的入学率比“获得佩尔助学金”的低收入和中等收入阶层学生的入学率分别低17.5%和5%,高收入阶层学生的入学率则保持不变。进一步的计算表明, 如果没有佩尔助学金,低收入群体中41%的佩尔助学金获得者将放弃继续接受高等教育,中等收入群体学生中这一比例为17%,高收入群体学生中这一比例为6%。Mandski和Wise因此得出结论认为,佩尔助学金对高等教育入学率具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对低收入阶层的高中毕业生非常有帮助。因此,作为个人差别定价的手段——资助能较好地解决接受高等教育机率在资源禀赋不同的个体之间分布不均衡的问题。 2.形式Ⅱ——奖励 在中国目前的高等教育市场上,收入禀赋的差异使高等教育市场中潜在消费者的需求弹性存在很大差异。通常需求价格弹性较高而保留价格较低的那部分学生,他们会长期努力以期望获得较好的成绩,以求在入学时获得公费指标、计划内指标或入学后能获得奖学金这种补贴,结果他们为自己修的学位课程支付了较低的学费;而对于需求价格弹性较低而保留价格较高的那部分学生,他们一般不会像前者一样为争取指标类别或奖学金而做出长期努力,结果是他们或者读自费、计划外指标或者放弃奖学金,为自己的学位课程支付一个较高的价格。其实若我们改变传统观念,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考试制度,我们会发现它不仅是择才的一个手段,而且是区分不同需求弹性的消费者的“隔离墙”,可以用来将学生按需求弹性大小分成不同组别,粗糙地将其分为有不同需求曲线(即需求弹性不同)的两组或更多组,从而使高校对高需求弹性的组群定一个相对低价,而对低需求弹性的组群定一个相对高价。因此,通过考试制度,高校能够将它的学生分成两个或更多的组别,并且对价格更敏感的学生索取了一个比其他学生更低的价格。当然,一部分有较低需求价格弹性的学生也有可能获得公费指标和奖学金,但这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考试制度成为个人差别定价Ⅱ的技术手段这一事实,它仅能说明考试制度作为市场隔离手段而存在某些缺陷,不尽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