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905X(2007)02-0018-04 在各种有关民俗保护的讨论中,都离不开一个对象的问题。由民俗的集体性和传承性特质所决定,对这种保护对象的划定,只能是一个保护区,而不能只是某种个别的民俗事象。民俗保护区,指被保护民俗事象的遗产地及其文化空间,它有相对固定的地理位置,也有一套民俗文化成分构成的“地盘”,里面包括口头传说、地方知识、节庆仪式、传统技术、审美工艺、历史建筑、民俗圣地或相应的自然地点。对民俗学者来说,确定民俗保护区的构成,还是一个文化空间的理性呈现和不断构建的历史过程,要通过一系列的学术考察和学习当地民俗志的工作完成。 一、民俗保护区方案的构成 (一)空间构成 为了有效地制定民俗保护区的构成方案,还要提供民俗保护遗产地的空间范围、民俗的社会认同群体、环绕民俗遗产地的历史活动路线以及界定民俗遗产地边界的行为方式等,这样才能保证保护方案的可行性。 民俗保护区的空间构成,指被保护的各种民俗要素在空间上的分布网络及其人文属性。通过观察这种空间构成,能把今天看来许多不相关的自然地点连接在一起,形成网络。 民俗保护区的空间构成,可用数字民俗地图呈现①。从我们近年的探索看,在数字民俗地图上,这种构成大体呈现为双线网状结构:一种网状结构是行政点联网,另一种网状结构是地方或民族民俗传承联网。 从性质上说,民俗保护区的空间构成,是以民俗为中介,对自然、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历史联系和现实活动所作的展示。在民俗学者看来,其中的每个结合点所代表的每个共享价值群体和每个空间构成的含义,都应该是同等重要的,在制定保护规划时,也应该将它们列入同等重要的位置。 从方案制订上说,对民俗保护区的空间设计,应由三层空间关系共同构成的整体去呈现。其中,第一层空间关系,是上述空间结合点的多样表达,我们把这些结合点连接起来,就能看见一个展现带有多种多样性的遗产地的生态走廊;第二层空间关系,是从多种结合点中提取的传统文化关系,具体又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体现整合社会要素的精神文化标志物,如故事类型、语言类型或信仰类型等,一种是体现组织社会要素的物质文化标志物,如寺庙碑刻和行业作坊等;第三层空间关系,是地方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分布网络,特别是水土、煤矿、玉石、铁料、木材、盐及其利用方式等人类生活必需的资源,要呈现它们的集散地、流动路线,也要体现把它们连成一体的民俗种类,如社会分工、加工文化和商业市场、传统技术、商号会馆或钱币的流通与保护方式等。 民俗保护区空间构成的建设目标,是激励保护民俗文化生态活力的社会行动,为政府保护民俗文化的社会公共政策提供科研咨询资料。 (二)社会构成 民俗保护区的社会构成,指遗产地拥有自己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和认同符号,同时,其民俗文化符号或相关社会指向也具有解构民俗社会的能力。从我们近年的调查研究看,民俗保护区的社会构成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区别对待。 第一种,遗产地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位于行政区分界处的两侧,但需要建立一个保护区。这时往往要根据遗产地的所在地点,划分主保护区,再根据遗产影响的范围,划分次保护区,最后形成一种主次配列的保护区,这样才容易为当地居民所接受,并起到整体保护的作用。 第二种,遗产地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常年居住在水渠跨越不同行政区界的、相对独立的用水社区内,形成了该社区长期共享用水的民俗文化传统,但其他生态资源又各不相同。这时民俗保护区的方案制订,应以该社区的支配性结构因素——水资源保护为主,同时考虑到维护其他相关资源的带状民俗保护区。 第三种,遗产地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位于一个行政区中的很小区域单位内,如某稀有民族民俗的传承地,或者某古老民俗工艺制品的发祥地等,而该行政区中的绝大多数地方都不是民俗传承地。在这种情况下,民俗保护区的方案设计,可借鉴世界其他遗产地保护的经验,设定民俗保护对象的核心区和非核心区。同时,要照顾到一个行政区内的两方互动的历史基础,开展一个行政区内的民俗遗产保护公共教育。其中,对遗产地核心区的居民,要进行民俗文化传承教育,保证民俗遗产保护实践与保护研究的工作并举;对遗产地非核心区的居民,要进行民俗遗产知识教育,并进行保持遗产地的历史风貌与保护性旅游事业的统一管理。如此建立的民俗保护区,即环状保护区。 第四种,遗产地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在行政区和自然区划上都不直接连接,只是由传统节日的固定日期联系在一起,遗产地周围还有其他不同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民俗社会群体对其认同和使用的程度也各不相同。遇到这种情况,要对遗产地、传统节日、精神文化和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做综合考察,确定有利于整体保护和多样性传承的最佳方案,这样才能使各社会群体所长期认同和分别赖以生存的多样遗产都获得安全保护。 第五种,遗产地的跨行政区合作更为复杂,有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除了原籍来源相同(如某种行业群体)之外,其他认同方面都不相同;相反,也有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是在跨行业合作后,才在一个行政地区内认同结盟的。这些条件都不是保护遗产地的生态平衡所必需的,但对于遗产地在历史上的社会管理、资源分配和物质产品的加工流通却是非常重要的。在不同的民俗社会认同群体中,因为经济、人生、宗教等方面的不同,对遗产地的支撑程度和承诺标准也有所不同,但他们必须保证遗产对象的核心部分能拥有相同和相似的支持与承诺,能体现历史上的社会管理的公正性和完整性,以防止遗产价值水平和管理程度的下降。这些人为活动也是民俗遗产主体的一部分,需要被纳入保护的对象范畴。这种民俗保护区属于扁平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