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1002-980x(2007)03-0097-07 早在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就显示,在全世界范围内,文化产业在经济领域中的份额正以每年11.3%的速度增长。进入21世纪,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国家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指针和关键因素。 中国政府一向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从1992年“文化产业”说法的首次提出到这一提法正式进入了党和国家政策性、法规性文件,标志着这个新兴的产业正在中国迅速崛起。就福建省而言,文化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相比较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其他省份和国际文化产业的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寻求适合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的模式及运行机制,成为当前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 1 福建省文化产业分析 1.1 福建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1.1.1 产业整体初具规模
国家统计局2004年3月29日公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规定了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选出文化产业中有代表性的十个行业,列出相关数据,如表1。文化产业中有些行业属于第三产业(如表中的前七项),有些行业属于第二产业(如表中的前三项)。福建省已具备了文化产业的十大主要行业,发展初具规模,但是有些行业的利润总额是负值。一方面我们质疑数据的真实性,有可能存在一定少报、瞒报现象;另一方面,可以看出,文化产业中属于第三产业的经营状况不甚理想,只有新出版业和广告业利润总额大于零,而文化产业中属于第二产业的经营状况较好,利润总额较高。从文化产业增加值分项情况来看(见表2),娱乐业所占份额最大,2003年达到70.0%。把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构成与福建省的进行比较:利用卡方拟合优度检验,取0.05的显著水平,自由度8,临界值为15.507,以福建省各分项所占比重为观测值,以全国各分项所占比重为期望值,计算卡方值为0.1277,远小于临界值,所以福建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在各分项分布的状况与全国的情况是无差别的,可以认为福建省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构成与全国的情况相似。
1.1.2 投资主体多元化 福建省为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落实一系列政策,支持非公有资本兴办文化产业,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社会化的机制。如:福建省将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进军文化产业,特别是高新文化产业领域;降低企业注册门槛;同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补助、贴息等方式,扶持有发展前景和竞争力的产业项目[1];其实,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各类社会资本早已在政策出台之前就以各种形式进入到文化产业中。相关数据如表3所示。
表3中的数据充分显示了福建文化产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在新闻出版业、广播电视和电影这三大行业中,公有资本占主导,其他行业均是非公资本唱主角,从总数来看,国家资本和集体资本之和所占比例仅为9.1%,其余的90.9%都是非公资本,而且外资也进入了福建省文化产业,还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1.1.3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较快 比较2001年到2003年的文化产业增加值(见表4),福建的排名从第12位上升到了第7位,特别是2003年的增长速度达到97.1%,远超过地区生产总值11.8%的增长速度(见表5)。若将福建的数值除以15个地区数值的总和作为福建比重值,可以发现文化产业比重值与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值都是6%,在数量上达到平均值的水平。所以,福建省的文化产业与国民经济在数量上是协调发展的,发展速度超过了多数省份。
由于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落后,虽然福建省的文化产业在全国排名较前,实际上发展是很不足的。从图1也可看出,福建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偏低,福建省的文化产业,无论是其本身的发展还是对经济的驱动力,都未得到应有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