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编号:0257-5876(2007)01-0114-09 在经济加速全球化的当今世界,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正在日益提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2年和2003年分别颁布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随着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年会”2004年在苏州召开,华夏大地上掀起了一场空前的“文化遗产热”。中国继 2002年颁布经过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之后,目前正在筹备制定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目前,中国的世界遗产总数已经达到了31项,占世界第三位;进入世界非物质与口传文化遗产的项目已经达到了4项。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要从塑造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身份、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角度,高度认识文化遗产的战略意义,但在中国的“文化遗产热”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驱动力和动机,则是文化遗产(尤其是“世界遗产”)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许多业界人士方恍然知晓,原来打上世界文化遗产的标签无异于拿到了“国际通行证”,能享有全球知名度,可以迅速跻身于“国际旅游热点俱乐部”,并享受国际援助、技术支持、免受战争或人为破坏等一系列的优惠待遇。① 没有什么比某些直线上升的数字更能简洁有力地鼓动起中国各地“申遗”的热情:山西平遥古城1997年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后,旅游收入从每年 18万元猛增到500万元,当年旅游综合收入高达4800万元;同年被列入名录的云南丽江2000年旅游综合收入达13.44亿元,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占了当地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黄山申报成功后,旅游收入由每年数百万元增至两亿元……② 一系列问题随之产生:是什么决定了上述中国文化遗产项目经济价值的一夜飙升?从原来的有限的价值到如今的价值连城,文化遗产项目并没有经过任何物质变化,那么,是谁创造了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文化遗产经济价值从何而来?它是否另有根源?这种根源又是什么? “黑暗的博物馆”:几个墓葬的例证 文化遗产与墓葬都涉及到古(前)人遗赠或遗存给今人的物品。从隐喻的意义上,文化遗产从默默无闻到光昭大白的价值历程,似乎可比拟为一次对墓葬的考古发掘。然而,一个典型的墓葬会经历怎样的过程呢?我们有必要先看看几个例证。 首先,是20世纪80年代在浙江良渚反山发掘的良渚文化大墓,一共有11座,出土随葬品共1200多件,其中90%以上是玉器。良渚文化距今5000-4000年,属于新石器时代,还没有金属制品。良渚文化玉器为透闪石,其硬度达莫氏4-6度,一般的石头是无法进行切割的。但在良渚文化玉器中,不仅出现了大量造型规整、切割谨严、呈几何对称的玉器器型,而且在玉器表面还存在着极为精美繁复的纹饰。如有件琮式镯,在宽仅3.5毫米的凸棱上竟然镌刻了十四条细密的凹弦纹,须借助高倍放大镜才能分清它们彼此的界限。如此的鬼斧神工,即使在现代的微雕大师手上,借助现代技术手段亦堪称难得,而在五千年前的良渚先民那里,无疑只能作奇迹观了。今天的学者对于良渚先民的解玉、琢玉技巧多有猜测,其中有些也许相当接近事实(如认为良渚先民在治玉过程中使用了在快轮制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始机械装置等),然而,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真正难以理喻的也许并不是良渚先民的治玉工艺 (即使没有金属工具,一件玉器历经穷年累月的劳作,终于是可以完成的),而是在于这些劳作(如精心雕琢肉眼无法分辨的线条)所服务的目的:为什么经历了如此巨大的耗费、代表着当时生产力最高水平和最高财富而被生产出来的玉器,会被成百上千地堆积起来,然后又被毫不吝啬地埋葬掉? 其次是唐代法门寺地宫的例子。法门寺地宫为储藏佛祖真身舍利而建,但它的建制模拟中国古代帝王陵建筑,由踏步台阶、平台、甬道、前室、中室、后室、秘龛七部分组成,以石门间隔。在唐代鼎盛时期,地宫中的舍利曾经七位皇帝恭请供养。地宫于874年被唐僖宗封藏,在一千一百多年的岁月中,它始终处于被遗忘的状态。当1987年考古人员相继打开它的四重大门时,无异于一个唐代艺术宝库被原封不动地展示在人们眼前:里面相继出土了7万多枚唐代铜钱、700余件丝锦织品、121件金银器、20件琉璃器、16件秘色瓷和四件舍利……曾有论者把它与秦始皇陵兵马俑相提并论,称为世界第九大奇迹——然而,无论是否得当,这个奇迹真正匪夷所思的地方仍然在于:它的被掩埋的命运。 第三个例子是11世纪辽代的陈国公主墓。该墓是陈国公主和驸马的合葬墓,墓的随葬品也极为惊人,达3227件,其中金器31件,银器147件,铜器50件,瓷器30件,各种金、银配饰2315件,此外,还包括大量精美的壁画,无疑也是一座真正的艺术宝库。 以上三个墓葬有一些共同特点:首先,它们的随葬品都非常精美、极富艺术价值,打开每一个墓室都如同开启了一个真正的博物馆的库房,琳琅满目,令人目眩神迷。但其次,无论其中的墓葬品如何精美、如何具有艺术价值,都不能改变它们作为墓葬品的功能和性质:它们的真正价值和意义应该不在今天宽敞明亮的博物馆,而是在地下世界暗无天日的状态中体现出来的。一句话,它们本身是一些“黑暗的博物馆”,处于永恒的寂静之中,其中的那些令今人叹为观止的艺术品,如果不是违背和终止了它们所承担的原初功能,本来是决不会、也不应该映入我们的眼帘的。第三,显然正是我们,也就是今人,把它们从黑暗中解救了出来——然而同样的行径可以有截然不同的解释:如果站在古人的立场上,那么我们所有今天的观众,无疑都占据着与某个盗墓者相同的身位。换言之,今天的观众所获得的精神享受,其实是盗取和享用了这些墓葬品本身所具有的魔力,而它们,本来是应该施诸墓主人身上的。 考虑到以上三例并不是孤例,而是反映了中国源远流长的墓葬(厚葬)文化的普遍特征,考虑到中国公共博物馆的大部分收藏可能都来自或取决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考古发掘,情况就变得严重起来:今天的中国人在地面上耗费巨资,大兴土木,竞相兴建一个又一个流光溢彩的大型博物馆的同时,有谁会意识到,古代的中国人早已在他们的脚下,默默无闻地构筑了数不胜数的“黑暗的博物馆”,从而为前者奠定了真正的基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