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104(2007)01-0152-02 “文化资本”,是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的一个关键概念。作为二十世纪的学界巨人,布尔迪厄的理论贡献之一就在于将原本属于经济领域的资本概念扩大到整个社会领域,包括文化艺术领域。在布尔迪厄那里,“资本”表现为三种形式: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除了经济资本外,其他两种资本都不是以金钱或实物来体现的。所谓文化资本,即是人对一定类型或一定数量的文化资源的排他性占有,主要表现为文化水准、教养、能力等。这一概念描述了文化与(经济)资本之间的关系,同时也表明了文化本身即是一种资本形式的文化。文化资本具有一般资本的属性,如积累性、扩张性、排他性等,但也有自己的内在属性,是以个人的爱好、知识水平、文化荣誉等为内涵的“象征性”资本。在具体形式上,文化资本又表现为三种:“它可以以嵌入的形式存在,如表现的风格、讲话的方式、美;也可以以对象化的形式存在,如文化商品图画、书本、机器、建筑等;还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存在,如受教育的资格。”①布尔迪厄认为,人都离不开一定的文化环境,在家庭、教育和宗教等因素的影响下,其文化成分是在继承中发展的,并进而成为一个人获得社会地位和社会发展的凭借,其模式是“场域—惯习—资本”,而这种合法的文化形态或品味标准,是现实中被人们争夺的带有资本性质的资源。 应该说,布尔迪厄的文化资本理论有一定的新意。历史上,文化与经济之间,一直被视为二个相距甚远的领域,中国古代主张“文不经商、士不理财”,就把这两者完全决裂了开来。实际上,早在布尔迪厄之前,恩格斯就从学理上阐述了文化与经济的关系,他说,“我们所研究的领域愈是远离经济领域,愈是接近于纯粹抽象的思维领域,我们在它的发展中看到的偶然性就愈多,它的曲线就是愈是曲折。如果您划出曲线的中轴线,您就会发觉,研究的时间愈长,研究的范围愈广,这个轴线就愈接近经济发展的轴线,就愈是跟后者平行而进。”②而布尔迪厄则从社会学的角度,通过“资本”的概念把文化与经济串联起来,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文化就是一种象征性的经济,这对于历史上“文不经商、士不理财”那种偏激的认识和思维,无疑是个全新的反拨,也为考察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视角。 现代社会以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势头日趋突出,文化资本的经济功能也体现更为明显,表现在:其一:文化作为资本的一种形式,向社会各领域全方位渗透。文化不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这一理念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人们的心目中逐渐树立了起来。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不论是在演艺界、文学界、传媒界,还是在教育界、体育界等相关文化领域,开展文化服务活动,都开始考虑到报酬、收益和成本核算,更不用说文化经营领域了。作家、艺术家等社会文化名人,甚至一般的老百姓都关心自己的文化权益问题,演出要出场费,出书要版税,讲座要报酬,中介要收费,乃至于个人的肖像权、版权、名称权等方面的使用等,都得通过金钱和利益方式得到体现。即使在资本市场,包括文化艺术形式和资源等在内,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市场环节予以转化或体现,诸如名人明码标价,文化资源评估作价等。可以说,在市场经济的新环境下,文化资源已经逐渐开始脱胎换骨,作为一种象征性的资本,它已被视为经济活动中的潜在构成代码了。其二:文化资本的积聚势头日益迅猛。任何资本的形成都有积累性和制度化的特点,诸如通过财产世袭、商品交换等方式,不断扩大资本的使用和收益规模,来增加资本的存量。相比之下,文化资本的积聚方式更为隐蔽,它不是体现在金钱或实物上(当然这不排除有经济投入),主要是从强化文化技能学习、树立社会影响、建立各种社会关系等方面,完成文化资本的积聚。当今社会,人们对这种象征性资本趋之如鹜,注重知识,强化技能,参加各种培训班,获取各种证书,甚至出身于农民的企业家都想混张大学文凭,连汉语也说不全的年轻人喜欢来几句洋文,这在“物以稀为贵”的社会环境中,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时髦的现象。人们就是想通过资本积累,“建立社会联系或社会差别,以构筑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消费文化的意义引申出身份价值。”③以求得社会对其文化资本及其文化“身份”的确认。其三:文化资本的外化功能不断强化。文化资本的外化形态就是各种各样的文化产品。文化产品的出现,从大方面来看,这是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它对于促进全社会的文化消费,提升大众的文化品味和文化价值,进而为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为民族的精神进步提供着必需的人文条件。从社会个人层面看,一方面,作为在现实中生存的个体,他们需要各种支持其发展的资本,包括文化资本,而文化资本从哪里积累,它就需要通过社会交换,通过从他人的文化习得(即文化产品)中获取有价值的东西。另一方面,就文化人而言,他们拥有的仅仅是象征性资本,只有把资本的价值转化出来,外化为文化产品,才能实现其自身的价值意义。当今时代,文化名人层出不穷、各领风骚,文化产品丰富多彩,文化产业方兴未艾,就是文化资本功能外化的很好印证。而且伴随着社会文化需求的日趋旺盛,文化资本的外化色彩会越来越浓厚。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对文化生产者的定位问题,就需要人们有一个重新的评价和认识。布尔迪厄把文化生产者看作是“统治者”,这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精神生产领域,文化生产者确实有一定的权力,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精神产品去影响社会的精神建构,具有一种统治优势。但这种“统治”是有条件的,它是靠其产品来实现,因为只有他们生产的产品进入到大众的消费视野,统治权才能体现出来。在文化生产和消费还较为稀罕的时代,文化生产者就如同西方的神职人员一样,拥有替文化“立法”的地位,而这种地位是依靠国家意志来保证的。在当今的消费时代,文化生产和消费已经十分普遍,人人都有成为诗人、作家、艺术家的可能,文化生产已经不再完全是意识形态的传播、解释和扩张的工具,而是为了满足大众日常的精神文化消费的需要。就如同布尔迪厄所说的,文化资本只是象征性资本,它必须通过交换和转化,才能产生出真正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交换、转化就是文化资本存在的基本条件,而这也是文化资本拥有者用以为其正名的基本方式。因此,文化生产者的自身价值和地位,就不仅要需要外界的支持,更主要的是依靠自己的资本优势,通过不断推出的文化产品,在社会交换和消费中完成定位的。 文化生产者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的结果,社会化的生产,涉及到包括物质生产、精神生产等在内的广阔领域,文化生产是其中的一部分。虽然文化生产与一般物质生产不同,它是人类精神的生产,但他们的生产条件是社会提供的,并且是通过交换来实现的,从这个角度看,文化生产者就是社会生产者队伍中的一员。与其他普通劳动者一样,文化生产者自己需要吃、喝、住、穿,还要养家糊口,需要生存,需要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文化资本就是他们最大的优势,必然要想方设法去把自己的资本潜力发挥出来,实现自身的价值,包括经济价值。正是因为他们也是生产者,要在社会上生活,其思维和行为也就难以免俗,变得可以理解了:在文化圈内部,为了获取权力和利益,人们相互吹捧、恭维,弄得外面的人不知是否;后辈想要超越前辈,无名之辈想要立足之地,勾心斗角、背后拆台、相互辱骂也是常事。就如同布尔迪厄描述的,“人们能够观察到作为一个整体的社会场、或政治场,与文学之间的各种各样的结构的和功能的同源关系,而文学场像它们一样,也有它的支配者与被支配者,有它的保守派与先锋派……”④而在文化圈外部,为了推出文化产品,只要是市场畅销的,大家都想去做,甚至抄袭、侵权也不顾。尽管认识上有分歧,有人认为,“文学的不朽,在于其内在的生命力,文学以外的因素,可能起一时的作用,却决不会起永远的作用(李国文)。”⑤也有人说,“一部电影要吸引观众,要么非常可笑,要么催人泪下,要么深入剖析了人性。如果拍得不好,贴什么标签也没用,观众不会买你的账(冯小刚)。”⑥但他们最终都要通过推出文化产品,来体现自身的价值和影响。为此,在市场上,有各种各样的艺术流派出现,有形式多样的产品出现,其中有受社会欢迎的产品,也有无人问津的产品,可能还有一些被政府禁止的产品,这是市场生产中的正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