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071(2007)02-0188-04 《文学兴国策》是《日本的教育》(“Education in Japan”)的中译本。原作由日本森有礼将十四位美国教育界、政界名士就教育兴国对日本提出建议的复函汇辑而成,1873年1月在纽约安普兰顿(Appleton)会社出版。1896年,美国来华传教士林乐知与光绪进士任廷旭将其合译为《文学兴国策》,作为上海广学会编译出版的《中东战纪本末》的附录行之于世。《文学兴国策》对中国近代教育的发轫,产生过重要影响,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再现了中国晚清社会的文化特征 《文学兴国策》译本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环境下产生的,既是特定的历史、社会、政治、文化等作用下的产物,又是它们的文化载体。该译本对文化的再现,并非局限于特定时期的主流文化特征,还包括非主流文化,甚至边缘文化特征。 与其说《文学兴国策》是《日本的教育》一书的中译本,莫如说是针对中国现实而改写的《中国的教育》,其中大量的改译和加译,使译本再现了晚清的中国社会现实,体现了那一历史时期中国社会的文化特征。对照分析《日本的教育》和中译本《文学兴国策》,可以揭开富含文化特征的语言层面,重现晚清中国社会原貌。 林乐知在翻译华尔赛对美国奴隶解放与国家农业关系的评论时,考虑到晚清的中国并不存在奴隶自由问题的纷争,中国当时的社会矛盾是封建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雇佣矛盾,因而“偷梁换柱”地将“奴隶”译为符合中国社会现实的“农民”:“方今天下农民,有受人之值而代耕者,由于逼迫,非其所愿为也。亦有租人之田而耕种者,以为地非已有……”将封建主和农民之间的雇佣关系及其矛盾根源揭示了出来,这是林乐知作为译者,变原文的就美国情形立言,转而为中国情形立言所作的改动。在翻译“以防他们起义反抗奴隶主”时,奴隶主的含义被隐去,变为“恐多不遵约束之害矣”[1] (P8)。 故此,译文中体现了中国社会阶层划分的文化特征。在翻译“一国中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大多是思想的主导者,法律的制订和执行者”时,林乐知加译“实为四民之表率”(“工农士商”)[1] (P49),林乐知根据中国当时所处的社会形态,以封建社会的“财主”对译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概念“资本家”[1] (P46),使译本具有中国独特的文化特征。 译文中还表现了中国封建王朝统治的社会现实。在翻译英国、德国对民教育广泛与否时,即“(英国)惜当日未能广学于朝野……”“(德国)无论朝野贵贱……”[1] (P50)均使用“朝野”一词形容普及的程度,立足于向中国封建王朝统治进言。另一处加译“无烦君王之劝勉造就也”[1] (P49),则是根据中国君主专制的社会特征,迎合统治阶级,并表达对君王的敬重。 林乐知还将原文符合美国文化特征的描述以符合中国文化特征的文字取而代之。原文中所言美国的“政府当局的资助”、“洲的保护和扶植”,翻译时则转换为符合中国政体的“朝廷之倡率,官府之襄助”,这样既易为中国人所理解,又使译文具有一定针对性和劝谏意味。原文中以顷为计量单位,在翻译中,加译了中国的亩与西方的顷的换算关系,“百亩曰顷”,“即四万八千万亩”;原文是将教育拨地与欧洲国家相比“几可与欧洲小国争衡矣”,翻译时则改为以中国的省份相比拟,“就中国论之,几与江浙三省之辖境相若”[1] (P66),以助华人理解。在介绍美国行政区划时,林乐知将中国的行政区划与其相比附,如“邦各数城,如中国直省之府州。由城而分之则为镇,如中国州县之制。由镇而分之则为乡,如中国之市镇”[1] (P69)。表现美国文化特征的表述相应地被中国文化特征的文字所替换,正是充分考虑到当时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和接受程度,与译介的社会文化背景和译介目的息息相关。 不仅中国传统的文化特征在译文中得以体现,而且新兴的文化形式尤为林乐知所关注。他在序言中写到:“方今中国特设官书局于京师,隶其事于总理衙门,简派大臣以督理之,似亦未尝不深明文学足以兴国之故矣。”他还以李鸿章的一番感慨,说明华人已经认识到新学当兴,欣羡日本推行新学的顺利。李鸿章的一系列兴学奏章不仅给清廷上下带来震动,而且得到林乐知等传教士的支持。1874年,林乐知在其主办的《万国公报》上发表了《论西学设科》一文,文中赞同李鸿章“奏请别开一科,以试天文、算学、格致、翻译之学与正科并重”,认为“此乃中国转弱为强之机”[2]。由此可见,与林乐知变法主张相一致的新型文化尤其为其所宣扬。 《文学兴国策》本是美国学者为日本教育改革所提供的建议,而经林乐知翻译处理,该书却成为美国和日本专为中国变革而写的一系列建议函。比如,原文中“定律者”,被林乐知改译为“贤士大夫定例者”[1] (P36),这使得话语所指由日本人转为中国人,改变了原作的话语对象,拉近了中国读者与原作者的距离。但林乐知的这篇译文不是为所有华人而作,而是以“学士、文人”即士大夫阶层为读者群的。这一点,从他翻译绅加非德的“我们的人民”为“敝邦中学士、文人”,可见一斑。 鉴于此,林乐知在翻译时,常引用中国的古训。如“择其善者而留之,其不合者改之”[1] (P51)等,并采用古文的书信格式,信首称谓,用“敬复者”,信尾以“此复,敬(顺)颂日祉、惟照(察)不宣,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发”结束。信中提及森有礼的询问函,用“接奉尊函”、“接展来函”、“前奉赐函”、“接展来翰”、“前奉惠函”等。对森有礼的询问函的翻译,也采用相似的格式,信首为“敬启者”,信末用“伏惟鉴察,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