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06)07-0175-04 信息技术与文化之间存在着极其复杂的相互关系,文化之熵是信息技术本身的产物,信息技术成为文化变异内在动因。文化之熵是信息技术对传统文化的消解,是对传统文化的主体内涵的边缘化。本文主要研究信息技术引发的文化之熵,文化之熵产生的内在动因,以及信息条件下,文化从无序到有序的一些理论问题。试图在文化研究,特别是信息技术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信息技术特点的剖析,揭示出文化之熵的产生原因及保护发展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 一、信息技术多样性形成文化之熵 马克思认为,技术在推动社会历史进步方面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但它也是人们遭受奴役的元凶,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 熵是克劳修斯(R.Clausius,1822-1888)在研究势热力学中为完成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定量化而引入的一个概念。熵作为技术范畴特指某些物质系统状态的一种量度,或者说明其可能出现的程度。熵变大表示分子运动混乱程度的增加,熵愈大不确定性愈大。[1]以后的熵的概念被推广到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中。自然科学已把熵作为自然观,用于指导科学技术的研究。熵定律既给人们提供了一种世界观,也向人们展示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2]我们这里探讨的文化之熵是指在信息技术条件下,文化主体内涵边缘化的量度。它的特点就是传统文化向不断增长的、混沌的、多维的方向发展。在信息技术状态下文化之熵表现为不确定的、增大的、混沌的状态,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数字鸿沟问题。数字化生存为人类提供了一种新的生存方式,信息技术拓展了人们的交际范围,提高了交际的效率。但信息技术也导致人的发展的片面性——数字化可能妨碍人的社会化进程。人们沉溺于网络不能自拔,或在网络中迷失了自我,被数字化所吞没,沦为数字化的附庸。2.信息过剩和信息污染等问题。信息爆炸使人无所适从,大量庸俗、色情甚至反社会的信息对网络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以及对传统伦理观念及伦理规范的冲击。3.网瘾黑客问题。沉溺在网络之中,把网络作为自己主要的生存方式。黑客是一些对网络技术十分在行的人,他们可以揭露现有网络的不完善之处并改正它,但也可能对网络结构和交往具有破坏性。4.网恋隐私问题。这是目前非常突出而为人们关注的一个焦点。网恋在一部分人特别是青少年中成为时尚,而且波及一些中年人,对传统的婚恋观念和社会交往方式形成了冲击。网络是一个公共空间,具有信息共享的特征,这本来是它的优长,但其负面影响是个人隐私权在网络中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可能被他人侵犯。5.网络犯罪问题。即通过网络取得非法的经济收入或从事反社会的破坏行为。[3]6.强势信息渗透问题。信息技术发达国家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在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对其他国家进行影响和渗透。美国新马克思主义者佛·杰姆逊注意到第一世界国家掌握着信息输出的主导权,可以将自身的意识形态看作一种占优势的世界性价值观念,通过传媒(信息网络及传统传媒)把自身的价值观和意识强制性地灌输到第三世界国家,第三世界国家的传统观念面临危险,母语在流失,文化在贬值,意识形态受到极大的冲击。7.价值评价的混乱问题。社会对传统形态的犯罪,都持坚决的否定态度,但由于大多数人对信息犯罪危害性认识不够,特别是对此类犯罪的犯罪分子还往往抱有佩服和仰慕的情结,甚至幻想有朝一日自己能如法炮制。另外,一些重要计算机领域的国家利益往往令一般公众感到与己无关,因而对此类犯罪的社会谴责性不足。 信息技术为人类带来文化范式的改变,提高了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但同时也带来大量的文化熵的问题。信息技术呈现出的公开性、交互性、隐蔽性、时适性等特点,为文化熵的产生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究其文化熵的产生,就要从信息技术本身不断发展和不断选择的价值性中,探求产生文化之熵的深层次动因。 二、信息技术价值负荷性成为文化之熵内在动因 文化之熵内在动因源于信息技术价值负荷性。技术是负荷价值的,也即技术负荷着人类价值。整体地看,技术是一种负荷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伦理、宗教等价值因素的一种东西,技术是技术观念,进而是社会因素的外在化过程。离开社会因素的技术,便没有任何意义和实在的内容。[4]信息技术价值负荷性主要体现在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文化之熵动因就要从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层面加以分析。 1.文化之熵的文化价值动因 第一,技术信息带来了文化的单边性。我们从现在使用的网络协议、网络通用语言、网络信息资源,从网络规范和网络价值取向上,都可以看出西方精英主义文化的色彩。大众文化先天所具有的寄生性,使西方文化有可能凭借强大的技术优势、语言优势和经济优势形成网络空间中的文化霸权和文化殖民主义。精英文化的网络文化在传播功能的基础上,只在一定的时空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这一意义上讲,精英文化作为西方强势文化确实具有“一种社会达尔文色彩和霸权主义的文化逻辑”[5]这里强势文化冲击着落后的、弱小的文化信息技术中的文化熵呈现一边倒的倾向。“在网络文化传播中,文化交流的地理距离消失了,但在这种消失中,众多的处在相对落后的文化则逐渐被分化和边缘化。”[5]62 第二,技术信息带来了文化的寄生性。这种寄生性一直伴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其根源在于网络毕竟是一群科技精英所创造的,大众能够参与到网络中来,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便是这些科技精英(尤其是技术精英)推动了网络技术的突飞猛进,最终使得网络大众化。从这一意义上讲,大众网络文化寄生在技术精英之上。技术精英通过技术的创新为参与网络文化的大众建构了不同的社会关系和感觉方式,技术大大改变了大众的生存状态,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化时空。在网络文化中,技术的地位非常重要,任何人只有通过一定的技术(不管是专业网络技术还是一般操作技术)才能和他人进行交流,技术的的确确成了人类躯体和神经的有机扩展。 第三,信息技术带来了文化的扩张性。网络文化空间所创造的文化产品,作为文化消费者的大众并非只是被动的接受。在当代,网络已经成为一种强大的媒体,“音乐、电影、电视、视频游戏和万维网在表现形态上正趋向一个单一的整体。当这些先前截然不同的媒体从模拟的生产方式(如胶片电影)和分发方式(如运送车)向数字化转变时,它们的产品正逐渐融合成一个大的数字数据流,称之为数字化娱乐”[6]与传统的媒体相比,网络作为数字化娱乐媒体以其开放性、丰富性和参与性吸引了更多人的注意力。信息量的又一次巨大膨胀,网络媒体所带来的强大视觉冲击力和其具有的参与性的特点,使它自身真正成为一种广泛的、普通大众都能置身于其中的大众文化。这是网络文化作为大众文化的又一体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