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7214(2006)03-0006-09 王子成青蛙,仙女变田螺。 所幸故事并不就此结束。 梁祝化蝶,蝶会化回梁祝吗? 那要看是否处于“后现代状况”。 引论:寻找把握中国民俗学路向的学术框架 中国的社会科学是因应中国的现代化问题而产生的,它被建立的动机是解答现代化问题。事实上,中国的社会科学在解答现代化问题的过程中得到自我发展的同时,它也制造了中国社会的许多问题。当然,它承诺继续解答这些问题。我们从民俗学的学科史就能够清晰地看到这种内在的紧张关系和诡异局面。民俗学是中国社会科学的核心学科,不仅因为民俗学的知识生产在型塑普通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的社会过程中发挥过关键的作用,并且有机会在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在重塑中国社会的思想与日常生活现实的关系上做出可能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贡献,而且因为民俗学所研究的“俗”是以民族立国的现代国家的文化根基,而“民”是民主政体的政治根基。民俗发生于其中的日常生活应该是整个社会科学的知识兴趣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民俗学与日常生活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内在地注定了它在社会科学中应有的位置。有鉴于此,我们今天对民俗学事业拥有更加乐观的预期。 回顾中国民俗学的历史,展望它的发展前景,我们不能不联系到普通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在过去150多年不断被批判、反复被否定的遭遇。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和日常心理都被持续的冲击扭曲得颠三倒四。一种可以心安理得、泰然处之的日常生活,或者至少不受外部力量强制介入的日常生活,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多少年来都是可欲而不可求的了。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在近代以来不再具有不受干预的正当性,这在过去是民俗学参与制造的后果,这在现在也是民俗学要参与解决的问题。当我们的社会发展到人民可以奢望一种自在、自得、自由的日常生活的时候,原来可以轻易被牺牲的日常生活领域正在成为重点关怀的对象。相关的许多问题的提出与探讨,因其成因与解决之道都与民俗学纠结在一起,所以也为中国民俗学的发展提供了契机。 我们要在中国的社会科学的格局中,在中国人的日常生活的历史遭遇中看待我们的民俗学,“遗留物”(survivals)是一个很有用的概念。“遗留物”是西方人类学和民俗学在学科初期广泛采用的一个关键概念,但是它失去运用价值已经许多年了,因为它在理论上所归属的进化论在上世纪20-50年代受到了功能论的有力冲击而难以自圆其说,学者们不再有强烈的兴趣通过“遗留物”获得古代乃至原始的社会的信息。但是,“遗留物”概念在中国的遭遇却是另一个故事。虽然它在中国学界不再流行的时间也有十多年了,但是我在这里想把它重新激活,让它具有新的理论意义。我还是把它放置在时间的维度之中,不过,不是把它作为一个重建历史的概念,而是作为一个观察社会过程的工具。 中国民俗学两次从文化“遗留物”的社会遭遇得到发展的灵感和机遇:一次是日常生活成为文化遗留物的过程,一次是文化遗留物反过来成为日常生活的过程。作为现代学术之一种的中国民俗学在1920年前后受欧洲学术的影响而产生,它是得益于“遗留物”概念的,因为民俗学的基本思想是关于历史的现代化信念和关于文化进化的遗留物理论。这是中国民俗学界看待中国民俗学的这段历史的一个常识。我在这里想谈的一个论点是,在后现代理论的帮助下,我们才有一个新的视角看待民俗,于是我们发现,民俗学所研究的遗留物改变了“注定死亡(灭绝)的命运”,改变了与时间的关系的方向。时间不再是使遗留物衰老的因素,而是使遗留物增加活力的因素。我们在当下的中国社会看到,时间使已经成为遗留物的民俗枯木逢春,并且欣欣向荣。在此基础上,我想谈的另一个论点是,承认自己是民俗之“民”的群体正在快速地从可怜(从主流社会看)而无奈(从“民”自己的角度看)的农民扩展为公众(the Public),民俗正在逐渐被承认不仅是边缘群体的文化,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的日常生活的公共文化(pub lic culture),甚至是民族国家的立国之本。例如,“传统节日是农民的风俗”的观念正在向“传统节日是公共的节日”的观念和相应的公共政策转变;作为不能充分享受现代文化生活(如电视节目、音乐会)的边远农村居民劳动之余的娱乐的民间文艺现在一跃成为国家乃至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俗与日常生活是联系在一起的。民俗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在民俗学的意义上,民俗是被民俗学家发现并表述出来的那部分日常生活,它们被选中是因为它们符合特定的体裁(genre)或文化形式。③无论是否见诸写出来的文字,民俗学的研究通常是从界定“民俗”开始的。学者先要确定谁是“民”,才好选择找谁做调查:先要确定什么是“俗”,才知道调查什么。我们把民俗学工作的这个开端与“日常生活”概念联系起来,就会注意到,界定“民俗”的学术活动内在地具有选择性,许多人(群体)事先就处于“民”的概念之外,他们的日常生活是不受民俗学打扰的。这是民俗学学科的常识。我的问题就想从这个常识开始。民俗学是调查日常生活的,我们的思考有必要在“民俗”与“日常生活”之间来回游走,而不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民俗之后就置日常生活于不顾了。 民俗所对应的共同体与它被研究的时候接受调查的对象并不总是同一的。“中国民俗”从来就不是通过对随机的中国人的调查来描述的。学者们用探究的眼睛盯住那些生活在当下却被认为在文化上不属于这个时代的“民”(folk),记录他们对仪式和语言的表演和日常活动,再把自己的记录视为一个更大范围的人群或共同体的民俗。民俗的实际表演主体和声称的名义主体常常是有差别、甚至是大有差别的。这种差别的存在,这种差别的大小及其程度的变化,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谁被认定为民俗的主体而被学术之眼盯住,即谁的日常生活成为民俗学的调查研究对象,这种知识对象的地位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有何影响,这些也都是有意义的学术问题。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