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澳管理项目的安排,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财经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黑龙江省人大预算工委、江西省人大财经委和陕西省财政厅等10个单位组成代表团,于2006年11月就“社会保障预算及其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影响”议题对澳大利亚进行了成功的考察访问。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积极实施养老保险体制转变、管理和监管创新、审慎和高回报的投资运营,建立了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管理:实现养老保险与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澳大利亚实现养老保险与财政可持续发展,得益于一系列的管理创新和变革,形成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的管理系统。 (一)优化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职能 1.政策制定职能和服务提供职能分离 澳大利亚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家庭社区服务和土著人事务部、就业和工作关系部、卫生和老龄部、老兵事务部。这些部门负责制定政府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并寻求议会通过。而社会保障的服务职能则由新成立的中央联结署承担,负责对社会保障申领对象的审查。 澳大利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后,为了加强社会化服务,1997年经联邦政府总理批准,成立了政府出资设立的非赢利性事业机构“中央联结署”。中央联结署是法定的代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负责提供居民服务的机构,其大部分服务是支付社会保障金,主要代表家庭、社区服务以及土著事务部(92%的服务)以及就业工作关系部(5%的服务)等10个政策制定部门来提供服务。中央联结署与以前的福利机构不同,因为它主要发挥服务提供管道的作用。该机构总部设在首都堪培拉,在全澳各地社区有300多家服务中心,20多家呼叫中心和500多个联络点。每年由该机构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高达510亿澳元。该机构负责养老金领取人情况登记、费用申报和通知发放,工作一直做到家庭,同时负责收集汇总全国养老金领发信息。该机构现有640万服务客户,约占澳总人口的1/3。中央联结署的客户机构提供各项支付的资金,并负责政策开发,包括社会保障金支付政策制定。服务的提供是根据商业伙伴关系协定(BPAs)的模式进行的。财政部与中央联结署的关系,一是按所提供的服务拨付款项,二是监督资金的拨付与使用。中央联接署的设立,使政府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形成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从社区到家庭疏而不漏的社会服务网。 2.实行网络化和信息化管理 澳大利亚全国自动化信息系统建成于1989年,以首都堪培拉为中心,在各个州的首府都建立了信息处理中心,组成了全国性的统一计算机网络结构,为全国社会保障办公室提供统一、最新、完整和准确的客户资料与付款信息。同时,也为工作人员随时了解社会保障立法与政策的变化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工作人员可随时输入信息和处理信息,以便于不同地区的工作人员互相通讯。该信息处理系统可与家庭电脑相连通,居民可在家中通过电脑查询职业信息并办理求职、找工登记以及办理养老金和其他社会福利项目的申请登记。在堪培拉中心有450人的软件开发队伍,中心每天晚上对系统改变一次,系统应变能力非常强。正是一套如此便捷的信息网络系统,极大地提高了社会保障机构的运行效率,有效地节约了行政经费。 (二)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 澳大利亚的养老保障制度是在不断总结经验,通过及时立法对成功经验加以确认,保障新制度在法制轨道上规范运行的。澳大利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并非一蹴而就,在十余年的改革过程中,澳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改革的进程,每前进一步都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通过立法加以确认,使人们有所遵循。澳大利亚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善、健全的老年法律法规体系,无论是老年人应享有的权益和义务,还是政府、养老机构、个人在老年保障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及老年保障的形式、内容和程序等都有法可依。比如,对养老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运营方面,虽然澳大利亚政府对基金的投资方向和结构不作出具体规定,养老基金由超级年金基金、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运营和管理,但澳政府通过《公司法》、《退休金行业监督法》、《退休金保障法》、《所得税征收法》等法律体系,建立稽核管理局、金融监管局,形成对养老基金的管理和投资实行有效的监督。同时,澳大利亚已形成了比较稳定和完善的金融市场,使基金的保值增值成为可能。过去十几年,大部分养老基金的回报率保持在9%—11%之间。 (三)精细化管理 澳大利亚的养老保险管理创新的另一个特点就是体现精细化管理,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细致的家计调查,二是精密的研究和预测。 1.细致的家计调查 澳大利亚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覆盖了所有居民,凡是在澳大利亚出生,享有居住权的,或移居澳大利亚满十年的,或移居澳大利亚不满十年,但在此期间变成了老年人、残疾人或失业者的,均会被纳入联邦政府的社会保障范围。但是,要想真正享受到政府的保障,必须通过收入和资产核查(合称“经济状况核查”或“家计调查”)。家计调查向最需要援助的人提供养老金,并且确保澳大利亚的纳税人可以享受该退休收入制度。家计调查旨在强化这样一种观念,即希望人们获得社会救助前,尽可能先利用自己拥有的资源。家计调查必须针对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同时,还必须为自给者提供激励机制,鼓励人们实现总收入最大化,而不是追求基本养老金最大化。收入调查的关键问题是如何界定相应的收入标准,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以及在不同收入档次下,超额收入部分应抵扣的养老金比例。资产调查适用的范围也很广,包括金融资产、年金、出租资产、个人物品等,但不包括家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