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公共部门实际是对除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以外的所有其他公共部门的总称。孙多勇教授在其主编的《公共管理学》一书中,根据组织性、非营利性、公益性三大特征把中国的非政府公共部门划分为五大类:一是政治团体组织,二是准行政组织,三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四是各种官办或民办的具有非营利性质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中介,五是各种官办或民办的为城市和农村社区提供各种服务的非营利性社区服务组织。“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如何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摆在全党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课题。和谐社会是一个发展、公平、友善、法治的社会,包括人与自然、人与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也包括代际之间的可持续和谐,是一个动态的社会。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社会主体及其运行已不足以满足建构和谐社会的高要求,需要非政府公共部门注入。和谐社会是社会发展的高级状态,是一个高速发展,社会公平、友善、法治的社会,是人类的美好期望,针对目前建构和谐社会的困境,非政府公共部门的积聚能很好地弥补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力量互动的失效,为和谐社会的内核和外延构建提供全新动力。非政府公共部门以其所提供的特有服务满足公众或特定社会群体的多样化需求,在构建和谐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并发挥重要作用。 一、完善社会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技术创新能力是获得竞争优势的关键,而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离不开教育培育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社会文化氛围的形成。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形成和发展不但是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基础和建立产学研组织互动机制的重要力量,而且其本身也是促进劳动力转移,吸引社会投资的新领域。非政府公共部门并不是经济组织,但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它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培育NPO,为的是构筑国内外竞争的有效手段和争取胜利”。[1] 对于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市场监督责任,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阐述:其一是监督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弊病,比如不正当竞争、诚信等问题,这些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同时也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侵害。除了政府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的保障以外,对此进行有效的监督,还需要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参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是其中一个成功的例子,在建立以来,推动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颁布;并为消费者提供各种消费知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其二是行业组织的作用。上世纪90年代以来,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取得了迅速的发展。行业组织一方面在权利维护、技术培训、举办展销会、获取信息等方面为成员提供服务,另一方面行业组织还通过制定本行业的标准并监督执行,加强行业内的自律机制,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避免了恶性竞争,并在维护本行业国际竞争中的地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三是工人权益的维护。在经济发达的个别城市,近些年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2] 工人,尤其是农民工,在市场上处于劣势地位,缺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和组织,这就为非政府公共部门提供了发展空间,促生了一批致力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监督企业行为的非营利组织,包括学术机构的专家维权组织、民间草根性的维权组织,由此可知非政府公共部门在监督市场主体的行为、推动市场经济良性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稳定 在中国,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兴趣,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社会的治理结构,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善治,尤其是对公民的政治参与、政治公开化、公民自治、政府的廉洁与效率、政策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都有重要的意义。[3] 中共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民主政治,就是实现政策的和谐。民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它的一个中心内涵就是强调公民的参与。只有公民参与社会政治的制定,才能使政府决策更加符合人民的要求,也只有参与,才能更好、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行为,促使其向责任型、服务型转变;而非政府公共部门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的主要组织方式之一,是现代社会构成民主政治的基本因素之一。非政府公共部门主要是通过提供公民参与的平台来使公民监督国家权力,影响公共政策,限制权力的决策,努力保护其所代表的那部分公众的权益。非政府公共部门通过积极介入来推动公共政策的形成,监督公共政策的执行,如:政策研究提案、游说、动员媒体与舆论等等,将公民的需要和意愿及时反映给政府。毫无疑问,非政府公共部门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促进了社会主义政治的和谐发展、文明和稳定。非政府公共部门是以社会公益为使命的民间组织,在扶老、助残、济困、救灾、助学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非政府公共部门的性质决定了其在社会主义和缠绵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大力发展非政府公共部门和充分履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社会责任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种必然的要求。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大量出现,将极大地完善社会的治理结构,改善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提高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同时,非政府公共部门也是公民社会形成的必要条件,是实现对公共权力进行全面监督的重要力量。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弱势群体的出现,非政府公共部门在援贫济困、再就业培训、社区服务、科教文卫等各种救助和援助行动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同时,随着政府对社会管理方式的不断转变即由单一的行政手段,过渡到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并存,再逐步过渡到以政策手段治理为主。非政府公共部门还可以在保证市场交易的公平公正,维护市场秩序,以及加强行业管理、规范行业行为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发展为现代秩序的建构提供了促动力;首先,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公益性决定了其主要作用于社会,关注于社会秩序的构建;其次,非政府公共部门的发展为处于突出传统家庭温情的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大“家”的呵护与保障;最后,非政府公共部门注重人的主动参与,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使人们有了自己的组织载体。增加社会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