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我国开展政府采购工作试点以来,特别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经过探索、试行、总结、推广、完善等过程,现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200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927亿元,比2004年增长37%,是1998年的94倍。湖北省2006年实现政府采购规模97.9亿元,是2001年的7.5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动了制度创新,有力地促进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同时通过政策扶持和示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落实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政府采购制度。”今后一个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应以温家宝总理指示为指导思想,巩固政府采购工作成绩,切实解决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本文拟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一些思考与建议。 一、关于规范 规范是政府采购改革的一项重要目标,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生命,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过程中,在上规模的同时,要围绕规范化建设,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效果。从政府采购制度特点出发,其规范包括文件规范、程序规范和环节规范三个方面。 1.文件规范。采购文件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载体,要保证其规范。一是格式要统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不同方式的文件要统一,招标公告、标书、评分表、中标公告、合同等文件格式要统一。二是措辞要严谨。对采购文件要精心琢磨,做到严谨、易懂、易操作,切忌模棱两可,意思含糊,使人产生歧义。三是内容要合法。采购文件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每条内容都要有制度依据,不能心怀侥幸,冒险违规,打擦边球,更不能出现歧视性、倾向性内容。 2.程序规范。确保程序规范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最基本要求,程序规范与否是政府采购活动成败的关键。首先要制定操作规程。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制定操作程序,并将程序公开。如公开招标规程、竞争性谈判规程、询价规程、单一来源采购规程等。规程中要明确时间限制、地点设置、咨询渠道、手续办理程序等。其次要严格按制定的规程操作。按下达计划、采购公告、制定标书、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公告、合同确认等步骤依法运行。第三要确保重点程序的监督检查。一是时间限制。必须按规定挂满时间,不能随意缩短时间。二是采购方式。确定的采购方式一般不能随意改变,如要改变必须按规定报批。三是评委抽取。必须随机抽取,严格保密,并检查评委的公正性,对分数进行分析,对于异常的分数应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四是合同履行。对合同履行要跟踪检查,确保采购结果落实到位。五是质疑投诉。妥善处理质疑和投诉。 3.环节规范。政府采购过程可以分为需求环节、招标环节、投标环节、评标环节、中标确认环节、履行合同和验收环节等6个主要环节。在程序规范的基础上要确保环节的规范。在需求环节,应提供公平、准确、符合客观实际的需求,不得设置特殊的技术参数,不得抬高或降低门槛,不得设置技术陷阱,不得模糊技术要求。在招标环节,采购代理机构应发布明确的招标信息,印发规范的招标文件,按监管机构下达的采购方式制定采购方案。在投标环节,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制定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标书。在评标环节,应保证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干扰、诱导评委,评委不得出具不适当意见。在中标确认环节,应按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约定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应及时确认中标结果,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公布中标结果,并妥善处理质疑事项。在履行合同和验收环节,采购人要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按时履行合同,不得刁难、拖延。 二、关于效率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政府采购效率一直是社会各界,尤其是采购人所关注的焦点。政府采购周期长、效率低成为社会议论的热点。效率一般是指在执行一项措施、政策或制度的过程中,所费与所得之间的对比关系。就政府采购而言,其效率可从微观效率和宏观效率两个层次上来衡量。微观效率是就具体的采购行为而言的,采购花费的资金成本越少,时间越短,微观效率就越高。宏观效率分为规模效率、人员效率、政策效率和管理效率。其中,规模效率是指政府采购在整个财政支出或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一定比重时,政府采购的节支效率才能很好地发挥出来。人员效率主要是对政府采购人员素质和人均采购额的大小进行衡量,政府采购人员素质越高,人均采购额越大,人员效率也就越高。政策效率主要是看政府采购政策是否科学、是否适用。管理效率主要适用于评价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机制是否高效。 目前社会主要从微观效率上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评价,而没有从宏观效益上去考虑。从微观效率上看,政府采购周期长,对比传统的采购方式效率低是客观存在的。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之前,因为没有相关制度和程序的约束,采购人直接到市场购买即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因此采购时间较短,效率相对较高。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增加了采购程序,意味着采购过程较未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之前要长。所以,政府采购周期长是制度设计本身所付出的代价。但是,从宏观效率来看,政府采购在保证政府采购制度的价值诉求、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保证政府采购效益、实现社会公平等方面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相对传统采购方式,其宏观效率大幅度提高,真正体现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政策功能、效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