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概念,包含了推进我国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含义、新思路、新举措。这是我们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科学发展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改变我国传统农业国性质进入现代社会,解决我国二元社会结构和系统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措施,更是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光辉思想和执政为民的的崇高理念。为了进一步认识和实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仍有不少问题亟须首先从认识上加以厘清。 一、新农村建设是从概念出发提出的,还是从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从破解这些矛盾的实际出发提出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是从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进而解决这些矛盾的实际需要和迫切要求出发,而不是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出发提出的,这是我国农村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变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举措。我国的国情决定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事关全局,“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和难中之难,解决“三农”问题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艰巨、复杂和长久。近几年农村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的人均投资约为40—60元,而同期城市的人均同类投资已经有600—900元,2003年更达到了1300元,城市人均投资与农村的差距已经跃升至20倍。2004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有8万亿元,其中有6万多亿元在城市,农村只有1万多亿元,占16%左右;2004年的城乡收入差距为3.24∶1。新农村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即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涵盖了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都与村镇建设有直接或间接的关联,新农村建设要从以往农民增收、农业增产的基础上,向更加全面的包含农村建设和农村事业发展的更为广泛的领域拓展,向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方向共同努力。 二、新农村建设是要等到工业化程度较高、城乡差距达到社会不能容忍的时候才考虑,还是要将工业、城市发展和农业、农村发展在一定生产力水平基础上统筹考虑 有一种观点认为,城乡统筹发展这个思路从总体上看是对的,但是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有的地方工业化程度已经很高,完全能够顾及农村,而有的地方工业化程度很低,工业本身还很脆弱,城市需要办的事情还很多,能不能顾及农村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或者说根本无法顾及农村。我们是要等到工业化程度都像发达地区那么高的时候,当城市的发展与农村的差距达到了社会所不能容忍的时候才去考虑,还是像我们现在许多地区的经验,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工业化还要加强,城市继续发展,另一方面不把工业、城市的发展和农业、农村的发展割裂,而是统筹考虑。不同的地区发展水平有高有低,经济实力有强有弱,办事能力有大有小,同时我们要做的事情又很多,样样都很重要,但必须要分轻重缓急,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从整个社会发展来看,最薄弱的环节是农业,最滞后的领域是农村,相对来说收入最低的是农民。我们要做的事情,都要针对这个薄弱的环节,这个最滞后的领域和收入最低的群体。从这个角度来说,城乡统筹作为一个基本方略,适合于全国任何地区。具体到采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措施,各地应从实际出发,有能力的多支持,能力低的尽力而为,有多大能力办多大事。新农村建设之所以适合全国各地,是因为新农村建设可以从各地实际出发。按照农民的意愿和各地能力,起点不同,速度有快有慢,水平有高有低,可以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入手,逐步实现。这也正是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三、新农村建设是简单的村庄(镇)建设,还是有其新时期更为丰富的建设内涵 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绝不是简单的村庄(镇)建设,而是一个承前启后的综合概念。它不但涵盖了以往国家在处理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的政策内容和有效措施,而且还赋予其新时期更为丰富的建设内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包括了路、电、水、气等生活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也包括了以农田、水利、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为主的产业能力建设;既包括了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也包括了以村民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最终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来进,新农村建设有四个非常重要的方面需要认真落实:一是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农民的生存条件。优先解决包括道路、安全饮水、用电、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问题;同时改造中小学校舍、改造卫生所、改厕、改厨、改圈舍;另外在农村还要建设必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建设必需的垃圾处理场所。二是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初步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贫困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解决农民上学难、看病难、养老难等问题。三是改善农业、农村生产条件、培育新的支撑产业,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使农民增加收入不但能够缩小城乡差距,还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极大地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市场。四是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要注重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健全农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大力推进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等农民自治组织的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四、新农村建设是从传统的农业角度讲农村建设,还是从城乡关系的角度、从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的角度讲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的提出,本质上是对“两个趋向”这一重要论断的深刻认同,“两个趋向”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关键是要突破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最终消除束缚城乡关系变革的瓶颈。换句话说,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在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上要有重大举措,在城乡发展关系上会出现重大变化。从工作方法上讲,新农村建设要从传统的农业角度讲农村建设,发展演变为从城乡关系的角度讲农村建设,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角度讲农村建设,从城乡统筹的角度讲农村建设。目前,无论是学者推动的新农村建设,还是政府主导的新农村建设,都应该适应这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上的重大变化,从统筹城乡协调区域以及社会全面发展上,对新农村建设有更加全面系统的认识,实现更加全面系统的推动,进行更加全面系统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