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问题,是每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然遇到的也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建国五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曾先后把“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早日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实现四个现代化、分“三步走”基本实现现代化等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这些不同时期的目标选择对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都产生过重大的影响。 一、“建成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战略目标 列宁曾经认为社会主义将经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和“发达的社会主义”这样不同的发展阶段。1936年斯大林提出了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即:第一,消灭剥削;第二,实现农业集体化;第三,实现国家工业化,即大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0%以上。据此1938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从这三条标准看,苏联只是建成了列宁所说的“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因为按照列宁的设想,“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应该是一个生产力高度发展(超过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的阶段,而斯大林宣布社会主义已经建成时的苏联还远没有达到这样的高度。 按照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在1953年党中央制定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时提出了建成初级形式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渡时期总路线所规定的工业化的预定标准是现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60%,比苏联的70%要低,但超过50%。其步骤和方法是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至于建成的时间,毛泽东和党中央设想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能基本同步实现,过渡时期总路线实现之日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建成之时。毛泽东指出,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估计“要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后来在执行总路线过程中通常讲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15年时间,到1967年完成[1]。 由此可见,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问题上,中国共产党最初的设想基本上照搬了苏联。苏联从农业国变成工业国,从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到完成,用了10年稍多一些时间,所以,毛泽东用三个五年计划左右的时间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的安排是比较谨慎的。但是,毛泽东在作出这一时间安排时,只是单纯考虑了苏联从农业国变成工业国和社会主义改造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即1924年以后的时间,没有考虑中苏之间经济基础尤其是工业基础上的较大差距,也没有注意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所带来的社会效果,这就使得这一时间安排仍显得有些仓促。因为按照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标准,建成社会主义不仅指建立起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制度,还包括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而要在中国这样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落后的农业大国,在三个五年计划左右的时间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使工业产值达到工农业总产值的60%以上,显然是有一定困难的。而实践的结果又由于在执行总路线过程中一再地“加速”、“加快”,以至到1956年底就基本上完成了过渡,社会主义工业化没有实现(到1956年底,我国工业产值只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4.6%[2]),社会主义改造也做得比较粗糙。 二、“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战略目标 从1954年至1957年,毛泽东和党中央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结合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的论述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目标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探索。一方面,党提出要沿用斯大林的标准继续完成建成“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的任务,另一方面,党又进一步提出了把我国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建成列宁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这一更高的目标。 1954年6月,毛泽东说:“我们是一个六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化、机械化,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究竟需要多少时间?现在不讲死,大概是三个五年计划,即十五年左右,可以打下一个基础。到那时,是不是就很伟大了呢?不一定。我看,我们要建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大概经过五十年即十个五年计划,就差不多了,就像个样子了。就同现在大不一样了[3]。”在毛泽东看来,我国是一个情况复杂、国民经济原来又很落后的大国,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要建成的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并非轻而易举的事,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对这一认识,毛泽东以后又作过多次阐述,并且所设想的时间又有延长。他在党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我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大约在五十年到七十五年的时间内,就是十个五年计划到十五个五年计划的时间,可以建成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4]。”在党的“八大”期间,他又指出:“要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需要五十到一百年的时光[5]。”在这里,毛泽东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即“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需要十五年左右的时间;第二步是把我国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即“发达的社会主义”),需要五十到一百年时间。他把这两步分别作为中国人民的建成社会主义的近期奋斗目标和长远奋斗目标,认为第一步是第二步的前提和基础,第二步是第一步的继续和发展。这样,中国共产党就把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和建成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两个不同的战略目标区分开来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即“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主义”阶段。毛泽东又认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并不等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已经建成。他指出,“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因此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他还指出:“必须懂得,在我国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基础和现代化的农业基础,从现在起,还要十年至十五年。只有经过十年至十五年的社会生产力的比较充分的发展,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才算获得了自己的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现在,这个物质基础还很不充分),我们的国家(上层建筑)才算充分巩固,社会主义社会才算从根本上建成了[6]。”这样,毛泽东和党中央又将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和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两个目标作了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