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为建设民主法治和谐社会,依法授权包括我市在内的部分城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我局作为市政府主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部门,通过两年多的执法实践,深深感到,要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实施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体现人民意志,就必须坚持和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一、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有利于城管文明执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制度的根本点和出发点,它通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选举权和任免权等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国家权力。国家机关的组织运转,国家权力的正确有效行使都得依靠人大制度,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对保证城管执法部门按照人民的意志依法行使国家行政处罚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加强人大立法工作,能够推进文明执法工作。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后,城市管理领域的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进行了相对分离,在审批和处罚合一体制下制定的法律法规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执法法律依据不足或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常常困扰着城管执法部门。而且,由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多数是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制定的,法律条文都较为原则,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常因对法律条文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管辖权的争议。因此,加强人大立法,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推进依法行政特别是文明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文明执法首先要求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体现法治公平。 二是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能够提高文明执法效能。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本系统目前履行的职责是:市容环境卫生、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和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繁杂,涉及部门利益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若监督缺位,将有可能出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现象。古今中外的历史也证明,掌握权力而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滥用职权,走向腐败。人大作为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力部门,加强对城管领域工作监管和执法的监督,将能有效地消除腐败现象的滋生。同时,人大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还可及时发现城管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有针对性地进行立法解释,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对法律的调整功能,进一步增强执法效能。所以,加强人大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文明执法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文明执法取得实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城管执法部门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城管执法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坚持把城管执法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向人大汇报工作,认真贯彻人大的指导意见,着力办理人大议案和建议,自觉拓宽与人大工作部门的沟通渠道,积极接受人大的监督,努力开展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效。 1、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拓宽社会监督渠道 自挂牌成立以来,城管执法部门十分重视执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局领导挂帅的对外宣传教育小组的作用,通过信息员网络及与新闻媒体“互动”的联络机制,形成以电台、电视、报刊和自办《简报》、网站、传单为载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阵地。同时,聘任社会监督员、成立城管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城管小卫士队伍以及设立12319城管服务热线,为人大和广大市民行使监督权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拓宽了监督的渠道。 2、联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老大难”问题 人大监督是爱护,是动力。人大代表通过议案、调研、视察等形式向城管执法部门反映扰民和破坏城市秩序的“老大难”问题,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城管执法部门在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下,联合有关部门,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文明城市和承办第十二届省运会等活动为抓手,以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整治这一重心,积极开展治“八乱”(乱摆卖、乱搭建、乱张贴、乱拉挂、乱停放、乱堆放、乱挖占、乱洒漏)行动,使许多群众反映强烈、困扰市容环境的城管难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3、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治理乱摆卖 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城管执法部门对乱摆卖现象进行深入分析后,发现“疏堵结合”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为此,城管执法部门采取引入市场化管理的疏导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在高基街原南海看守所附近筹建了便民集市,在高基街、红路街和东升、南堤、纪岗等市场推出或调整1000多个摊位,引导部分下岗或低保人员进场经营,为乱摆卖者开辟就业出路。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市及各区执法局帮助进入正规市场成为合法经营者或者介绍到工厂、企业工作的无证摊贩达到840多人。 4、施划停车泊位,有效规范停车行为 根据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制订全市统一的路边停车规定的建议”,城管执法部门把做好路边停车管理列入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自代市政府拟定《佛山市车辆占道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以来,各区已在部分不影响交通和城市容貌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实施路边停放小汽车的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使“停车难”的矛盾得到了有效缓解。在此基础上,禅城区执法局为了进一步规范摩托车与自行车的管理,通过公布《关于在禅城区施划摩托车免费停车位的公告》,在中心城区主要路段的人行道施划停车位实行摩托车和自行车免费停车,并将规范车辆停放工作纳入“门前三包”,由商铺经营者等责任单位主动引导顾客将车按政府施划的停车线规范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