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制度安排和合理的政府行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合理行政对政府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政府能力日益成为国家间、区域间、城市间的竞争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中,如何在现有法律的框架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这是宜昌市政府能力建设无法回避的现实课题。 一、大力推进合理行政是新的历史时期构建和谐宜昌的现实需要 (一)大力推进合理行政是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迄今为止,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人们熟知的政府战略。然而,从依法行政的实效来看,“法律机械主义”与“法律虚无主义”倾向仍然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对如何依法行政准备不足、能力不强。也就是说,合理行政的能力不强,而没有合理行政,依法行政也就失去了保障,因为依法行政最难把握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由于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滞后性以及地方情况的差异性,法律框架下自由裁量权的大量存在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特点。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控制主要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两种。行政合法性原则主要审查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合法,如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超越了法定的幅度范围等等,这是必要的,但仅此是不够的。而行政合理性原则主要审查在法定幅度范围之内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是否行使得合理适当,如是否违反法定的原意或出于不正当的动机,是否将相关因素纳入考虑,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符合自然公平公正的要求等等。由此可见,推进依法行政不仅要坚持合法性原则,更要坚持合理性原则。相比之下,行政合理性原则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专门将合理行政列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以防止因行政不合理妨碍行政法治。但是长期以来,我们似乎只知道要依法行政,而对合理行政认识不足,而问题又恰恰出现在这里,对此我们应当高度警觉。 (二)大力推进合理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需要。相当一部分同志简单化地理解所谓“依法行政”就是依据业已制定的法律和政策来行政。然而,一旦我们在操作法律或政策的时候碰到“法律盲区”怎么办?碰到“法律冲突”怎么办?碰到法律模糊不可操作又怎么办?我们到底应当依据什么标准来行使自由裁量权?要不要根据制定法律或政策的初衷来解释法律或政策?合理行政应当倡导什么样的行政理念?是以人为本还是以物为本?是违背现代行政理念机械地“抠”法律的字眼,还是考虑行政成本注重综合行政效能?等等。在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法律或政策操作者们要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精髓,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法律机械主义”倾向;要深刻认识到合理性原则的“理”应该是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制定政策的初衷以及公共政策善良风俗和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要大力倡导合理行政。可见,合理性原则所涉及的是更深层次的合法与否的问题,是对行政法治以及法律或政策的操作者们素质和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 合理行政的紧迫性可以从近年发生的一些信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中得到启示。比如我市前年宜棉技校教师信访事件曾作为市长批示件交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为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有关文件规定:“企业所办中小学校移交地方管辖”。结果,宜棉所办中小学校全部按政策移交地方管辖,其教师待遇也相应有所上扬,唯独丢下宜棉技校(从字面来看的确不属于中小学校)。随后,宜棉民营化改制,这样一来宜棉技校教师不仅待遇不涨,反而生活失去保障。剖析这一个案,从表面上看,政策操作者不过是严格按文件办事没有错。但是从合理行政的高度来要求差距就很明显。如果政策操作者从政策制定的初衷和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出发来解读政策,而不是“抠”政策字眼,宜棉技校教师的处境就大不一样,信访事件就可能会避免。好在《教师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包括“职业技术教育”,最终为处理这一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此外,香港衡锋公司关于返还定金的信访件等一些市长批示件所反映的问题几乎都涉及到合理行政这一课题。 (三)大力推进合理行政是针对我市政务环境特别是行政执法现状必须作出的战略选择。政务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关键,打造和谐宜昌首先必须打造一个和谐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一个城市政务环境如何,取决于政府的行政理念、行政作风、行政效能和行政环境等等。所有这些都涉及到行政合理性问题。总体来看,我市政务环境是好的,推进合理行政的基础是不错的。但也确实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比较严重。表现在: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少数领导干部行政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行政理念亟待创新;行政执法人员还存在着行政水平不高、业务不熟、不文明执法等问题,个别人员还存在徇私枉法、营私舞弊等行为;“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良性格局还未能形成。从更大范围来看,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政府的形象,妨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打造和谐宜昌,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推进合理行政,不断优化我市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政府能力建设是推进合理行政的一个紧迫课题 (一)合理行政对政府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政府能力就是政府在特定的环境和制度下,通过获取、配置和整合各种资源而形成独特的组织行为模式,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并制定和执行公共政策、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政府能力运用的结果就是输出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各种公共物品、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政府要提供良好的公共产品并营造良好的行政氛围,就必须不断提升其行政能力。进入新的世纪,随着社会民主法制意识普遍觉醒,人们对政府能力的期待值明显提高。新形势下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人员不再满足于机械地照搬法条的字句来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而是必须透过字句寻求更高的行政理念。这就对政府整体行政水平提出了挑战,也对政府的公共政策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资源获取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以及自我控制能力等等提出了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