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不仅是农业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完善与否,土地流转机制是否适应现代经济的市场化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长期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改革开放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拥有了土地的经营权,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近年来,由于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农业的小规模分散经营,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农业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难以体现规模效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形势的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必须面对的一个环节。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解析及遵循的原则 1、农村土地流转解析 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只有合理流动,才能提高使用效益,也只有合理流动才能真正体现土地生产要素的性质,土地流转是伴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变动必然产生和存在的。所谓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在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的情况下,将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转移给其他农户或经营者,这就是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的土地流转,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流转的只能是使用权,不能是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有或农村集体所有权的性质不变。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保持农业用地性质不变。土地是极其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耕地面积极其有限,13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因此,对于流转后的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决不能挪作它用。 2、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从总体上看,我国绝大多数农村目前尚未具备大规模土地流转的条件。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劳动力转移的结果,只有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大多数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时候,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流转,形成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的发展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因此,不能不顾客观条件人为地推进土地流转,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家庭经营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前提下进行。家庭承包经营不仅适合以传统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适合现代农业,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不能将家庭承包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对立起来。搞土地流转不能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承包关系稳定,农民才敢流转土地。而土地流转起来,解决了人地矛盾,家庭经营也才能稳定。因此,土地流转必须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前提下进行。 (2)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在土地流转中必须体现农民拥有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乡村组织可以对农民的土地流转进行协调和服务,但不能强迫命令、行政干预,强制农民流转土地。 (3)坚持以农户之间流转为主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应当在农户之间进行,因此,一般不允许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一些发达国家、地区也普遍限制非农成份经营农地,如美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都有此类规定。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在农民还没有大量转移以前,避免大规模土地兼并,防止大资本排挤小农户,出现严重的社会就业问题。二是避免土地不合理使用和掠夺式经营,造成土地质量下降和生态环境恶化。当前,一些工商企业投资开发农业的积极性较高,但是长期租赁和经营农民的承包地会带来很多隐患,不宜提倡。工商企业投资农业主要应当从事产前、产后服务和“四荒”资源开发,采取多种形式,带动农户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带动农户,不能替代农户。 (4)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原则。土地流转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法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土地流转后的开发利用也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损害土地、从事掠夺式经营等,以实现农村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5)坚持土地有偿的原则。土地流转还必须坚持有偿原则,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户有权从土地流转中获得合法收益,所获得的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二、土地流转的现实意义 农村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对于它的高效开发利用只有两个途径:一是引入科技、资金、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提高单产和农产品品质;二是通过土地流转把土地集中到更有效率的人手中进行规模化集中开发,以降低成本,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对于引入科技、资金、信息、技术等新要素,当前普遍对此都很重视,采取了许多措施强化了工作力度,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目前的问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对于农业新要素的有效需求相对不足。由于土地经营规模小,比较效益差,一些农户放弃经营农田出外打工或经商,宁愿让土地荒芜也不愿在上面投资更多的资金和精力。在一些地方,农地的浪费和低效化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必须通过土地流转来提高土地的经营效率,促进农民增收。实践表明,土地流转具有明显的积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克服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局限性 在家庭经营长期不变的情况下,如何克服当前农户小规模经营的局限性,走专业化、规模化、商品化、现代化之路,实现农业增产又增收,是我国农业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针对人多地少和农户小规模经营的现实,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走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是必需的必然的经营模式,推行这种经营模式关键环节就是使土地流转起来,实现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