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099(2007)02-0038-06 冲突与合作是国际关系的两种基本状态。相对于合作而言,冲突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破坏性和危害性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深思。借助各种手段对国际冲突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防止冲突的爆发、扩散和升级,促进冲突的最终解决,维护世界和平,不仅是联合国的重要使命,也是包括东盟在内的区域组织的一项基本诉求。 从东盟成立的初衷和整个历史发展进程看,如何有效预防、控制和解决成员国内部及成员国之间的冲突,促进东南亚地区的和平、稳定、发展与繁荣一直是东盟的核心诉求,它在联合国宪章、万隆会议精神及其他国际法准则基础上,根据东南亚地区冲突实际,结合东南亚国家冲突管理经验,创制了一套被誉为能够体现“东盟方式”基本特性的并与东南亚政治特点相适应的冲突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不仅为东盟为政者所推崇,而且也为学界所关注①。国内在这一方面的既有研究主要侧重于东盟处理内部争端的普遍性原则与方式,重点是不干预原则上,而对东盟冲突管理体系的历史叙述及一些典型性争议事件处理的手段、进程和结果等方面的立体式关注明显不足,鉴此,本文将依据国际冲突管理理论对东盟冲突管理基本原则与方式进行历时性梳理,并对其所面临的挑战或困境作进一步的探析。 一 国际冲突管理的理论分析框架 冲突是一个具有不同学科内涵的多义词。从社会学角度说,冲突泛指“某一可认同的人群(不论是部落群体、种族群体、具有相同语言的群体、具有相同文化的群体、宗教群体、社会经济群体、政治群体还是其它群体)有意识地反对一个或几个其他可自我认同的人群,原因是它们追求的目标相互抵触或看上去相互抵触。”② 在国际政治学语境中,冲突是指具有不相容目的的国家之间的一种状态。国家利益或目标的对立是国际冲突的最基本表征。 国际冲突管理是综合运用外交、经济和军事等手段,对冲突进行控制和处理的行为。现代国际冲突管理思想萌发于文艺复兴时期,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则开创了国际冲突管理程序化、制度化之先河。 国际冲突管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管理”。由于在国际冲突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可知与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它不能像一般意义上的“管理”那样能完全按既定的计划有序进行。要有效控制冲突的爆发和升级,尽可能以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当代国际政治学之所以成为一门显学,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它对人们普遍关注的国际冲突管理所进行的不懈探索。有的学者主张,要从根本上使冲突消除,必须从源头着手,为此,“原罪说”、“权力冲动说”、“自然状态说”与“人性本恶说”等范式应运而生。不过,这些主张过于抽象,理想主义色彩过浓,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学者提出,实施冲突管理需要一个既使用权威又使用民主的决策程序,在此环境中使决策者做出一个富有弹性但又极具力度的决定的管理模式③。联合国、欧盟与东盟等国际组织在冲突管理方面所进行的各种尝试和努力就是属于这种模式。 国际冲突既可由利益选择的客观事实所引起,也可由决策者的错误知觉而产生。因此,在国际冲突管理决策中,代表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决策者应把握好慎用武力、适时让步、有效沟通、遵循国际法等原则④,尽可能减少因决策失误而产生的对冲突管理不利局面的出现。 冲突的发展过程,实际上也是冲突各方试图实现既定利益和目标的过程。它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非冲突阶段、早期冲突阶段、潜在冲突阶段和冲突公开化阶段。冲突避免、冲突预防、冲突解决或冲突消除是冲突过程中冲突管理的三种主要方式。所谓冲突避免是指用于回避目标不相容情况发生的各种方法;冲突预防是指在目标不相容的冲突形势出现后一切用以防止恶性冲突行为发生的手段;冲突解决或冲突消除是指在公开冲突阶段任何旨在化解和消除恶性冲突行为的方法。我们既可以把冲突避免、冲突预防、冲突解决或冲突消除视为一种静态操作技术,也可以把它们看成是动态的管理过程。但不同阶段所采用的冲突管理战术是不一样的⑤。 冲突管理涉及三个基本因素:(1)暴力与强制,包括物质上和心理上;(2)第三方介入,包括调解、斡旋、仲裁和使用武力等;(3)不同形式的讨价还价,主要表现为说服、许诺、威胁、施惠和使用武力等⑥。
二 东盟冲突管理的基本原则 东盟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发展中国家控制和处理冲突最成功的地区之一。自《曼谷宣言》发表以来,尽管东盟成员国之间小摩擦不断,但从未发生过任何武装冲突。东盟主义者往往对此津津乐道,赞不绝口。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是这样评价东盟对冲突管理作用的。他说:每当在骚乱、抗议、冲突,有时甚至是暴力冲突出现的关键时候,东盟发挥了如此重要的作用,以致使一个在历史上从未进行过合作的区域变成了一个和平与繁荣的合作性地区⑦。相互尊重、互不干涉、灵活务实是东盟实施冲突管理的根本出发点。《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明文规定:“深信缔约国之间分歧和争端的解决,应当按合理、有效和充分灵活的程序来处理,避免可能危及或妨碍合作的消极态度。”⑧ 东盟同其他区域主义一样,总是把促进域内安全作为一体化路线图的基本诉求。东南亚素有“东方巴尔干”之称,民族矛盾、宗教冲突、文化差异、政治分歧与经济差距随时都有可能点燃这个火药桶,从而危及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三十多年来东盟一直在遵循联合国宪章、万隆会议精神和其他国际法准则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冲突管理实践与不断变化的情势,积极探索一条适合东盟实情的动态冲突管理模式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