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武器的扩散与反扩散,一直是冷战结束以来国际关系研究中最引人注目的安全课题之一。虽然国际社会在政策层面建起了广泛而又强大的反核扩散的制度与规制,核不扩散已经成为当代世界政治中具有道德优势的话题,但在学术领域对这两者关系的争论从未停止过。“有限核扩散有利于和平”的观点在过去30年来一直是不扩散问题上一种重要的声音。①持发展中国家无法建立有效的核武器管理体制的看法也有。②随着2006年10月9日朝鲜核试验的进行,国际核不扩散制度究竟将何去何从,又成为一个需要开始激辩的问题。不管承认与否,朝鲜的核试验让我们再次面对核扩散的多样化结果。虽然悲观主义者认为,核扩散难以避免,因为其根源是国际关系难以摆脱的“安全困境”。而乐观主义可能会继续相信,核不扩散的目标是可以实现的,因为这是一个大国必管的领域。本文希望通过对核扩散与反扩散理论的梳理,以朝鲜核试验为案例,分析国际核不扩散理论目前存在的严峻挑战,以此表达必须维护核不扩散原则的信念。 核扩散与反扩散:理论的争论与多视角的认识方法 冷战后争取核不扩散的全球进展并最终实现世界的无核化一直是国际和平论者的崇高理想。为此,1995年的世界《核不扩散条约》审议大会通过了将核不扩散条约无限期延长的决定,国际核不扩散规制得到了更新和加强。这被普遍认为是国际核不扩散努力的新的开始。③然而,国际社会盼望核不扩散的勇气接二连三遭到沉重打击。1998年的印巴核军备竞赛、2002年10月之后的第二次朝核危机、2004年后的伊朗核问题以及2006年10月9日的朝鲜核试验在不断提醒人们:核扩散正在呈现扩大的趋势,国际核不扩散制度也在承受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许多评论认为,如果朝核问题不能解决,国际核不扩散制度将走向崩溃。④由此而产生的理论问题是,核扩散究竟是难以避免的,还是反扩散只能有限地降低有核武器国家的数量,而难以真正遏其增长趋势?其实,这样的争论从核武器产生之日起就从未停止过。 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有学者预言,“未来将很快有10到20个左右的有核武器的国家。”⑤冷战后,国际核扩散的局势甚至比冷战时期更加严峻。为什么一些国家难以舍弃拥有核武器的梦想?对此,学者们有三种解释:一是冷战结束失去同盟庇护之后产生了新的独立的安全需要;二是领导人的国内政治需求;三是技术和经济精英头脑简单,一旦决定,不容更改。⑥然而,国际关系学者普遍认为,追求核不扩散的努力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能够获得成功的。这不仅是因为摆脱核战争的阴霾是人类和平的保障,最重要的是,从国际政治的现实主义出发,大国都无一例外地将防止核扩散以及保证核安全视为降低国际冲突、发展国家间合作以及避免核战争对国家安全形成灾难性打击作为不可回避的目标和责任。⑦联合国更是将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列为争取冷战后世界安全的首要任务,增强联合国主导下的国际核不扩散规制,始终是联合国促进国际安全努力的主要内容之一。但问题是,国际社会争取和致力于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努力并没有真正实现核不扩散目标。从政策领域和理论争论来看,对于“核扩散是否不可避免?”问题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是相信核扩散可以避免;另一种认为核扩散不可避免。
在政策的层面,出于现实的国家利益的考虑,一般国家都采取“选择主义”的政策方式。例如,1998年印巴核试验曾遭到美国的制裁,但布什政府上台后不仅取消了对两国的所有制裁,而且于2006年3月和印度签署核合作协议,事实上承认了两国的核武器国家地位。⑨从国际安全理论来说,有关核扩散问题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以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N.Waltz)为代表的有限核扩散的支持者、以美国官方为代表的选择主义者、以司考特·塞根(Scott Sagan)为代表的全球主义反扩散论者以及国际关系中现实主义的悲观论者之间。 新现实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沃尔兹教授是有限核扩散理论的支持者,这使他又成为了冷战后核不扩散的乐观主义者。从现实主义的制衡理论来看,沃尔兹认为,既然核威慑(nuclear deterrence)能够在东西方之间起到稳定的作用,那么,有限的核扩散应该有助于借助核威慑的力量稳定区域性的冲突关系。⑩沃尔兹进一步从冷战时期的核恐怖均势稳定的经验出发,认为既然核武器国家不会相互轻易地进行战争,那么,适度的核武器的扩散不仅有助于制衡超级大国不负责任的海外干预行动,也能进一步形成全球和区域两个层次上较为稳定的均势关系,使得冲突中的国家不得不更为克制,从而形成受核武器特殊技术条件控制和影响的“核武器和平”。(11)冷战后,沃尔兹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在他看来,核武器技术已经传播了,而并非是扩散了,特别是当核武器国家增加和更新它们的核力量时,这些武器系统及相关技术必然垂直扩散,这是世界性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但核武器必须在水平的层次上缓慢扩散到其他国家,因为允许大规模扩散的条件并不具备,例如美苏冷战时期为了保持两极体系的稳定防止扩散、冷战后大国为了各自的安全又进行反扩散,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便是新的国家有了核武器,也会受到核武器相关规定的限制,例如“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等等;核武器的拥有也将产生相应的“责任感”,战争的可能性就会随着核威慑的作用和战争能力的增强而降低。因此,“缓慢的扩散”比“过快的扩散”,或者“完全不扩散”要好得多。(12)事实上,认为核武器的存在以及一定限度的核扩散是和平的积极力量的观点并非少数。有一系列的学者通过研究形成了在核扩散问题上的“核和平理论”(nuclear peace theory)。(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