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06 )09—0043—09 国际关系全球化和区域合作一体化是当前国际社会并行发展的两大趋势。在全球化浪潮的冲击下,世界各个角落的政治、经济、安全、社会、文化及人们生活等方面受到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还经历着一个地区化的过程,① 因为具体的某个国家总是处于某个地区之内的,这个国家首先是与它的周边相邻的国家发生关系,地域相近的国家更趋向于形成一个整体,以面对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因此,全球化与地区化是相互紧密联系的两个国际关系的现象,它们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互作用并相互促进。区域一体化是全球化的基础和支撑,全球化则是区域一体化的最终结果。② 东亚国家通过奉行“新地区主义”的理念,开始逐渐推动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东亚的新地区主义可以界定为“开放地区主义”。本文拟深入分析东亚的“开放地区主义”,并对它与“新地区主义”的关系进行梳理。 一 新地区主义在亚太地区的作用③ 在对地区主义进行研究时自然会碰到另一个相互关联但内涵不同的概念,即区域一体化。区域一体化包括地区化的自然演进和国家通过推动地区合作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两个方面的内容。地区化的自然演进是指地缘相近国家的人民之间所进行的贸易、投资、产业分工、人员流动、文化交流等活动。这些活动是在民间自然开展,是区域一体化的基础和前提,但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正式启动,需要该地区国家以促使地区整合为目标,积极主导并加以推动。鉴于此,中国学者认为区域一体化是“经济(市场)力量与政治(民族国家的政治计划)力量的结合”。④ 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官方行为需要有明确的理论和政策理念为指导,地区主义由此而产生。 目前,世界各主要地区在不同程度上已经开始了一体化的进程,其重要的标志是这些地区都纷纷建立了由主权国家主导的地区性国际合作组织。由此可见,地区主义的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关系舞台上一个突出的特点。在分析一个地区时,我们首先将它视为一个自然的区域,如地理上的相对邻近、人种的近似、文化上的内在联系、经济的相互依存及安全上的密切关联性等等,从而体现出这个地区的自然的特性(natural characters),也可以称为固有特性(inherent characters)。因此,所谓“地区性(regionness)”的东西,是“限于因在地理、文化或历史上的一些联系,或因经济和财政关系,或因政治上的开明和社会制度相似,或由于所有这些因素的综合而联合起来的”国家,“创建和发展这种‘地区性’或‘功能性’的,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的联合体”。⑤ 据此,在亚洲就有了东亚、南亚、中亚、西亚之分。地区固有的特性可以作为实现区域一体化的自然基础和前提,但地区的固有特性并不一定就决定这一地区将走向一体化。如近代的欧洲及冷战期间的亚洲,并没有实现区域一体化。区域一体化只有在地区主义的主导之下,通过地区内国家之间、企业之间和民间社会内的协调、合作与融合,才能最终实现。也就是说,区域一体化是地区融合的自然演进和地区内国家政府和人民有意识的推动与实践的结果。 因此,“地区主义”是推动特定地理区域内国家和其他行为体进行政治、经济深入合作进程的一种理念。⑥ 它是随着地区内国家间相互依存度的加深、国家利益出现“外溢(spillover)”的情况下产生的。它是指在一些政治、安全、经济和文化联系相对密切的地区,通过建立某种地区性国际组织或某种非机制性安排,形成一种利益相关、相互依赖的特定的国际关系现象。⑦ 地区主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讲,地区主义是在特定地区内的国家政府、地方政府、组织机构、非政府组织、民间和个人推动地区范围内的合作所形成的相近或共同的态度、主张、战略与政策以及具体的实践活动的总和。奥斯陆大学的海姆(Helge Hveem)教授认为:“地区主义是一系列观念的载体,它促使认同的地缘或社会空间向地区计划转变,或是说它体现了一个特定地区认同的客观存在或有意识的构建。这通常与政策和战略相关,并导致制度的创建。”⑧ 事实上,由于“地区本身就包括观念建构的含义,地区不只是世界上存在的物质实体,不只是我们认为在地图上能被直接和准确描绘的有形空间(货物和人口在这一空间内流动),地区也是根植于政治实践的社会和认知建构”。⑨ 中国的地区主义学者则将地区主义定义为:“同一地区内的各种行为体(包括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个人等)基于共同利益而开展地区性合作的全部思想和实践活动的总称。”⑩ 简单地说,广义的地区主义是指地区内行为体包括政府、民间和个人,对推动地区融合所具有的认识、政策和行为。从狭义的角度看,地区主义是指国家政府之间形成共同的战略与政策,以此来主导和推动地区的整合。英国学者认为,地区主义指国家带头的“地区合作工程”的理论与实践,它们以政府间对话与合作(包括正式的协定、条约)的形式出现。这与以一种生产、贸易、投资等带动的自然地区整合不一样。(11) 中国有的学者认为,地区主义是指一定地理范围内国家之间合作与联合的思想、政策和运动。(12) 可见,狭义的地区主义强调国家的作用。总之,地区主义在国际关系实践的结果,即“由部分组成整体”,“将原来相互分离的单位转变成为一个紧密系统的复合体”。(13) 或者说是“单个的民族经济在制度上结合为更大的经济集团或共同体”。(14) 这就是区域一体化进程。 地区主义经典的实践是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冷战期间,西欧国家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结合,各国政府积极主导了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横向协调与合作,其形式带有明显的地区保护的内向性色彩。这是一种传统的地区主义(或称“旧地区主义”)。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酝酿和欧共体内部整体市场化进程的加速,一种新地区主义开始出现在国际关系舞台上。(15) 发达国家为了拓展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影响力,愿意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签订紧密的经贸合作协议。如美国通过促使墨西哥开放市场而建立了北美自由贸易区;欧盟则在推动西欧与中东欧区域一体化进程上,要求新成员必须经过自我改革以适应西欧的规范。这就改变了传统地区主义注重在经济体制和发展水平相一致的基础上推进贸易融合的“浅一体化(shallow of integration)”做法,而是通过在不同经济体制和发展水平的国家之间推行贸易、金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全面合作的“深度一体化(deep integration)”,努力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16) 这样,“新地区主义”便应运而生,并由此而掀起了“第二波地区合作的浪潮”。(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