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2.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919(2007)05-0033-06 本文想从“看见与被看见”——其反面是“看不见与不被看见”——的视角,通过考察柏拉图《理想国》里的四个著名隐喻,试图提出一种理解和阐释柏拉图正义观的思想线索,并围绕着这一线索来展开探讨一些政治哲学中的重要问题。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一开卷就谈到,人们在诸种感觉中尤重视觉。无论我们是否有所作为,我们都特爱观看。而我们认知事物及其差别,也以得于视觉者为多。[1]1现实的统治者试图“看住”自己的治下,理想的统治者还试图洞见“真理”或“范型”,而大多数被统治者则试图“看到”政治的真相,了解统治的真情,同时,他们也希望自己被看到、被重视,这种对政治知情和政治参与的要求和对被正视与“承认”(recognition)的要求是古代雅典公民、也是现代人的普遍要求和强大潮流。而是否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劣迹”不被看到?甚至于,能否说所有的人在不被人看到的情况下都会倾向于无法无天?如果人性大致倾向于此,这对任何政治理论会不会构成一个基本的限制性前提?而所有人也希望得到幸福,不仅希望一生的幸福,也试图看到死后,期望着一种永恒的生命和幸福,如果人真能知道人在死后得到因果回报和最后审判,对他们是否坚持正义和注重道德是不是也至关重要? 一、隐身人(359B—360D)[2]① 在《理想国》第二卷中,当格劳孔说完他的契约的正义观之后,讲述了这样一个传奇故事。这个故事极简略地说是这样的:吕底亚人古各斯(Gyges)的祖先是一个牧羊人,有一天走进一道深渊,发现一只可以使自己隐身的戒指,就想方设法谋到一个职位,当上了国王的使臣。他到国王身边后勾引了王后,跟她同谋,杀掉了国王,夺取了王位。 我们对照中译和英译,对“故事”原文的翻译差别不大,而格劳孔所解说引申的部分似还有言犹未尽之处。现在国内流行的郭斌和与张竹明先生的中译本的译文通顺传神,但有些地方似乎还是采取了比较大胆的意译的办法以求流畅甚至通俗而未紧扣原文,这当然也是一种翻译的风格,但可能还是掉落了一些原有的意思。以下为了分析的需要,试主要参照Allen Bloom的译文,以及娄布古典丛书中Paul Shorey的译文、还有Robin Waterfield的译文将格劳孔的解释重新译出。格劳孔在讲那个戒指的故事之前说: 至于第二点,甚至那些实行正义的人也是不情愿的,是因为没有力量去做不正义的事,如果我们设想下面的事,我们就会很清楚了:假定有一个正义的人,一个不正义的人,有权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情,我们可以分别跟随他们,看他们各自的欲望会把他们带到哪里。我们会当场发现那个正义的人做出和不正义的人完全一样的恶行,而那却是出于要使自己过得比别人更好的欲望——这是任何人的本性都自然将之作为一种善来追求的,只是法律的约定用强力使之扭过来尊重平等。(359B—C) 在郭、张两先生的中译本中,这最后一句话只是译成:“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人都是在法律的强迫之下,才走到正义这条路上来的。”但这里“自然”和“约定”、“出众”和“平等”的对比的意思没有能够显示出来。在此,恰恰是人的“自然”的本性要求出众,要求比别人强,比别人生活好,即要求不平等;而法律的约定却要求平等——当然,究竟是何种平等的意思还有待澄清,但是,“正义即某种平等”的意思已经隐含在其中了,但这法律却不是自然的,而只是一种“约定”。而这里说“跟随他们”,那就等于是做“隐身人的隐身人”了,那几乎是上帝的角色。如果相信超越于人生的平面之上,还有另一只眼,另一种力量,将使任何隐身的“神话”不能存在。在讲完隐身戒指的故事之后,格劳孔接着说: 那么假如有两个这样的指环,正义的人戴一个,不正义的人戴另一个,可以说没有一个人会坚定不移地履行正义,不让自己拿走属于别人的东西,不占有它们——如果他可以无所畏惧地从市场拿走他想要的东西;可以进入房屋和他想要的人做爱;可以杀死或释放他想要的任何人;即等于像“一个人群中的神(a god in humans)”一样可以为所欲为。这样,两个人的行为就不会有什么不同,两个人就会走完全一样的路。因此,可以说这是一个有力的证据:证明没有什么人会自愿地实行正义,而只是被迫这样做。人们在私下并不把正义看做一种善,因为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他认定他可以做不正义的事,他就会这样去做。的确,所有人都认定不正义远比正义更适合于他们的个人利益。作出这一论证的人都会如此认为,他们的这一认定是真确的,因为,如果一个人能够得到这样一种许可,却决不愿做任何不正义的事,不把他的手放到属于别人的东西上,那在那些知道他的能力的人看来,他无异是天底下最可怜和最傻的,虽然他们当着面要赞扬他,因害怕遭受不正义而互相欺骗。(360B—D)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人——包括正义者——如果能够隐身,即能够做任何事都不被看见因而也不受惩罚,那么,他就不可能继续做正义的事,而是可能无所不为乃至无恶不作。格老孔提出这个故事是向苏格拉底的“人应当做一个正义者”的诉求提出挑战:即是否本来坚持正义的人有了这样一个隐身的指环,久而久之也都会情不自禁地为非作歹?这实际也是对哲学家的一个挑战,因为古希腊有一个说法是说:“只有哲学家能够生活得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也像有法律一样。”但这一传说还不仅是对苏格拉底及哲学家的挑战,也可以视作是对所有政治哲学和理论的一个初始挑战:人能不能不要政治秩序?是不是可以无政府?它不仅涉及正义的起源,也涉及政治秩序的起源,涉及我们可以在多大程度上信任人,人是否可以不要约束,不要法律,甚至不要任何政治秩序等等。苏格拉底事实上也承认,“可怕的强烈的非法欲望事实上在每一个人的心里,甚至在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心里都有。”(57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