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7)08—0046—07 在法国现象学家梅洛—庞蒂的哲学思想中,身体概念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以至于人们将他早期的现象学称为身体现象学,尽管他的后期思想有所转变,但身体的维度并没有被抛弃,而是获得了发展和改造,因此把握他的身体思想无疑是理解其整个哲学的关键。与此同时,“身体”已成为当代哲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对当前身体思想的理论渊源加以考察和反思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尽管其渊源十分复杂和多样,但梅洛—庞蒂的身体思想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正是基于以上两点,本文将对梅洛—庞蒂的身体思想进行深入的反思和评价。 一、身体与世界 对胡塞尔而言,作为现象学核心话题的意向性意味着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它所揭示的是对象和世界如何得以存在、或者说为我而存在的根源,这不是将对象包含在意识之中,而是意识对对象之意义的构造(但不是一种目的性的构造①),它试图表明对象存在的意义是一种纯粹主观性的成就。这个先验自我的纯粹的主观性表明了胡塞尔的唯心主义立场。而后者正是梅洛—庞蒂所试图摆脱的。对梅洛—庞蒂而言,意识的意向作用并不包含一种构造能力,尽管意识总是关于某物的意识,但现象学还原所要表明的并不是一个先验意识的绝对的优先性,而是意识与世界之间的既非唯心论也非实在论的某种内在关系。所以“世界不是我所思的东西,而是我所经历的东西。我向世界开放,我毫无疑问地与世界处于交流之中,但我不拥有世界;世界是不可穷尽的。”② 梅洛—庞蒂认为,这个意识不仅不是构造实在事物的意识,同时也不是有意识地采取的立场,不是关于世界的科学,甚至也不是一种行为,它是一切行为的前提。③ 此种意识就是知觉。对梅洛—庞蒂而言,知觉是前意识的,因此知觉的意识即是前意识。知觉并不是对象化的活动,它是使后者得以可能的前提,因此知觉并不把世界作为自身的对象,它不是一种对象化的科学认识,它在科学的认识之先确定了后者得以可能的非反思的前提条件(意义基础)。这使我们不由得想起了胡塞尔晚年思想中的生活世界理论以及海德格尔的此在现象学。胡塞尔认为生活世界是非反思的前科学的世界。④ 而海德格尔则强调上手事物首先并非在寻视上形成专题,寻视操劳是非理论性的。⑤ 事实上,梅洛—庞蒂正是深受这二者的影响。 梅洛—庞蒂认为,知觉的主体是身体,它并非笛卡尔意义上的物,它是不同于客观身体的现象身体,其实质是物性的客观身体与心灵的统一体⑥。人正是作为身体而知觉世界,但这个现象身体并不封闭于一个内在世界,它是超越内在与外在的含混的存在(其心物统一体的属性已经暗示了这一点),现象即意味着此种超越(梅洛—庞蒂也许受到了柏格森的“形象”⑦ 概念的启发)。现象并非“意识状态”或“心理事实”,它作为某种显现而超越了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的二元对立,显现的东西并非意识的主观投射,在主体的知觉中呈现出的是世界的本来面貌,这就是“事情本身”。⑧ 对梅洛—庞蒂而言,现象世界也就是在客观世界之先的实际体验的世界,现象的层面完全是知觉体验的层面,身体与世界之间解除一切遮蔽而在一种原初的熟悉性中直接面对,在身体的知觉之中呈现出来的正是事物存在的意义。在此,知觉与世界具有一种前对象的内在的联系,这一联系正是意义的本质所在。意义不是一个主体有意识地赋予其对象的主观产物,意义所意味的关系性是一种呈现的关系性,事物正是在知觉之中显现出其本真的意义,“在知觉领域,物体是‘真实’的”⑨。不过存在的意义既不是由自然物体所规定的——不是客观的实在成分,也不是作为物理或生理的现象而包含在行为中——不是主观的实在成分,总之意义不是实体,它的本体论身份是非实在的含混的关系。但这一含混性不应使我们忽视了身体所具有的现象学主体的地位,梅洛—庞蒂并未彻底消解主体的视角,虽然他的主体不再是笛卡尔式的我,但是物体依然是我的身体的关联物,物体的综合依然是我的身体的综合的关联物,物体首先为我们的身体而存在,它依然要接受一个能动的身体的意义赋予,尽管这一在前逻辑层面上的意义赋予和物体自身的意义的呈现是同一的,但物体之所以是某物依然依赖于身体对它的把握,所以“物体是在我的身体对它的把握中形成的”⑩,物体并不能脱离身体的感知而成为物体(或者说具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此“物体不可能与感知它的某个人分离,物体实际上不可能是自在的”(11)。在梅洛—庞蒂那里,被知觉之物与知觉者具有一种带有人类色彩的前逻辑的统一性,在此,物体的意义不是知性所设想的绝对客观的非人的意义,它具有人类学断言的特征,(12)它是主体性(它与主体间性不可分离,我们将在下一节讨论这一问题)和超验性的模棱两可的混合体。身体凭借知觉而进入物体,它以意向性的方式将人的思想赋予物体,这不是意识的构造,而是在物体之中对物体意义的前意识的占有,因为物体的意义正是在此种意向性中向身体本真地呈现出来,并由此而占有了身体的意向,此种作为同一过程的相互占有只有在一种统一性的含混逻辑中才能被理解,因此世界才可以把主体本身告诉给主体,(13)因为主体在那个世界中所发现的正是它自己的思想,而这个思想并不是一种内在性的财产,而是超越了内外两分的事物的意义本身。梅洛—庞蒂以此种含混性描绘了他所谓的前理论的层面,而这正是他所主张的现象学的任务所在:“现象学最终说来既不是一种唯物主义,也不是一种精神哲学。它特有的运作是去揭示前理论的层次——两种理想化在此找到了它们的相对权利并且被超越。”(14) 如果不结合海德格尔的“在世界之中存在”的观念,我们就很难真正理解梅洛—庞蒂的身体思想。身体总已经在世界之中存在和起作用,它以身体图式的方式存在于世界之中,这意味着身体具有关于其周围环境的理所当然的前概念的系统知识,这一具有展现了身体的统一性和世界的统一性的内在关联,世界的结构即是身体结构的关联物,身体能够不言而喻地对付世界的情境,它拥有了与它所寓于的世界保持亲熟的信念(doxa),这是对意义的把握。在此,世界是被我们所知觉的鲜活的原初世界,它不只是实在之物的总和,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意义的系统,可以说世界是一个始终对我们开放着的富有意义的事物的总和,正是因此世界才构成了我的知觉场。身体正是始终存在于这样的世界之中,这不仅意味着身体不能彻底超越世界,同时也意味着我们所知觉到的世界不能先于人类而存在(这尤其体现了人类主体间性的力量),世界的意义需要主体的运动去展开和维持,而主体也只有在世界之中才可能展开他们使世界成形并与他人共存的存在计划,毕竟这一切都不能独立于意义,而只有在主体与世界的模棱两可的内在关系中意义才可能存在。这显然是对胡塞尔的先验主体的拒斥,“最重要的关于还原的说明是完全的还原的不可能性。”(15) “实际的主体应该首先有一个世界,或在世界上存在,也就是在自己的周围应该有一个意义系统,其对应、关系和分享不需要被阐明就能被使用。”(16) 这一立场在思想上显然更为接近海德格尔的此在现象学,而不是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不仅如此,梅洛—庞蒂宣称世界是未完成的,知觉不可能穷尽世界的意义,因为意义从属于生成而不是绝对,这意味着知觉不可能获得绝对的真实,它不可避免地作为事件而历史性地存在,因此,知觉的前概念的明证性也就不可能是绝对肯定的明证性。与海德格尔一样,梅洛—庞蒂的存在概念不是绝对的,他指出这不是存在的缺陷,因为世界在本体论上就是偶然的(17)。这使得像胡塞尔那样通过现象学还原来把握永恒本质的企图成为不可能(虽然梅洛—庞蒂试图表明胡塞尔在其最后的著作中抛弃了此种本质主义的立场,但这更多地不过是他自己的误解而已(18))。梅洛—庞蒂明确地拒绝了哲学家和社会学家对普遍性的要求。(19) 对他而言,本质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本质还原只是使我们亲临那原初存在的一个手段而已。作为一个存在主义者,他显然更加关心此在的历史性的生存,而对本质的探讨只能从属于对活生生的生存的究问,在观念中所勾勒的世界的本质不过是生成在语言中的固化,真正的任务则是回到那个前观念的体验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存在的生成而没有僵死的本质。由此,梅洛—庞蒂为他的现象学思想导入了历史性的维度,既然世界是不可穷尽的,意义是处于生成之中的,(20) 那么真理也就是历史性的,意义的本真到场也就是历史性的本真到场,没有绝对的真理,也没有最终的答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