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07)04—0005—06 与哲学的观念从近现代向后现代的转变相伴随,西方的知识观也经历着一场变化,这就是从近现代(modern times)追求知识的客观性、普遍必然性与确定性,追求知识的整体性、绝对性,转变为后现代张扬知识的“游戏”性、意义的可解释性与多样性。在一定的意义上说,近现代的这种知识观,属于科学主义思潮的产物,而后现代的知识观,则大体上属于人文主义思潮的产物。 一、追求普遍必然性的近现代知识观 现代意义上的知识观,可以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为代表。笛卡尔从怀疑知识的可能性开始,但却以“确定性”作为知识的标准告终。这似乎是一种矛盾,然而它表现的却是西方知识论的一种传统。这就是,怀疑是认识的强有力的推进器,怀疑推进着对知识问题的深层思考;并且,恰恰是由于怀疑的结果,使得对知识的标准与要求变得更高、更严格。这样,笛卡尔将具有“确定性”的知识视为真正的知识,并找到了一个不可怀疑的“我思”的认识基础。只有它是不可怀疑的,哲学知识的系统,“自我”、“灵魂”与“上帝”等概念与命题,才能由之推演出来。那么,知识的这种确定性又是由什么标准来判明呢?笛卡尔给出的是一种“清晰明白”的标准:凡是在我的心灵中是清晰明白的观念,它就是确定的,从而是真正的知识。这是由于“除了我指出的清晰与明白的知觉之外,没有任何事实可以保证它的真理”。因此,是否“清晰明白”就成了笛卡尔的知识标准。 不过,虽然笛卡尔以确定性作为知识的基本属性,但他的“确定性”却是主观性质的,属于个人的一种意识状态。从理论上说,以主观的意识状态作为知识的标准,这显得与“符合论”真理观有所冲突。因为,真理既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实在的符合,而认识的目的是要把握真理,那么知识的标准就不能够仅仅置于主观之上。 康德曾经明白表示过,是休谟的怀疑论惊醒了他的独断论迷梦,促使他对知识论进行批判。不过,形成他与休谟哲学分水岭的,是有关因果论概念是否具有必然性的问题。休谟否认这样的必然性,将因果性归结为想象力的习惯联想,而康德则相反,认定这一来自纯粹知性的概念对于经验知觉的综合具有不容置疑的必然性。问题在于对于康德来说,既要以符合论真理观为前提,又要确认客观性、普遍必然性为知识的本有属性,在这样的框架内实现认识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即把认识的客观性与普遍必然性的根据,建立在主体的认识能力(知性的统觉)及其所拥有的一套由范畴而来的、基本的经验综合原理之上。这种对知识的先验本质的解释思路,使得康德哲学为自己提出了一个实际上不可能解决的难题——主观的因素使知识具有客观的属性。 康德对此难题的论证构成了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最为艰涩难懂的部分,即范畴的“先验演绎”。他为了成就这一演绎,可谓是费尽心思。在该书的第一版中,虽然他的本意是以范畴为经验的客观性与必然性的根据,认为任何一个经验的对象“只有借助于范畴才能被思维”[1](P113),以此为思路展开对范畴的演绎,但在实际的进行中,他却以知识中所必然出现的“三重综合”,即“直观中领会的综合”、“想象中的再生的综合”和“概念中的认定的综合”为基本的演绎线索,从这三重综合中寻找知识的“本源的先验条件”,并最终将这一条件归结为“先验的统觉”[1](P119),以及它所带来的作为所认识对象统一性基础的“意识的统一性”。这就使演绎蒙上了一层厚重的心理学色彩,原本演绎所倚仗的“范畴”,其作用反倒被边缘化了。这样的结果显然与康德在该部分所要建立的“先验逻辑”这一宗旨不符。 康德对这一问题论述的修改,在他两年后出版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下简称《导论》)一书中做出的。在这一新论证中,现代知识观的追求得到更为充分的体现。康德论证的关键是,提出“客观有效性”和“普遍必然性”这两个概念是“可以互相换用”的概念[2](P64)。其理由是,一方面,当一个判断符合一个对象时,关于这同一对象的一切判断也必定彼此相互符合,这使得经验判断的客观性也意味着它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找出理由把一个判断当作必然的、普遍有效的,那么我们也必须把它当作是客观的,因为没有理由要求别人的判断一定符合我的判断,除非他的判断同我的判断所涉及的对象是一致的。 不过有意思的是,在继此而来的《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中,康德并没有采用他在《导论》中做出的上述论证。这其中的原因如何,我们自然无从知晓。在此,康德的论证虽然也是以统觉的先验统一作为知识的最高原理,不过在论证这种统一性的时候,他突出了范畴在其中所起的根本作用,这就是强调一切感性直观都从属于范畴,范畴构成这些直观能够被综合到意识中来的根本条件。但范畴为什么能够具有这样的作用呢?康德给出的解释是,把范畴视为规定直观杂多的判断的逻辑功能,以此在直观的综合、范畴的综合与知性的统一判断之间建立起一种同一性,进而将范畴解释为一种“知性的规则”[1](P97),并最终将知识的客观性与普遍必然性归结为来自范畴联结直观杂多的“规则”作用。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康德数次变换着范畴演绎的思路,但其宗旨却是始终如一的,这就是为知识如何能够具有客观普遍性与必然有效性做出先验的证明,也就是说对他而言,复杂的范畴演绎证明服膺于知识本质属性的需要。此外,本文还涉及的另一问题是,与这种知识属性观相联系的,是知识的“整体论”观点,这在康德那里同样得到体现。在他提出要解决“我能够认识什么”这一知识论问题时,他把“纯粹数学如何可能”、“纯粹自然科学如何可能”、“形而上学如何可能”这三个不同学科的认识问题,整合为一个统一的问题:“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