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65.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07)03—0028—07 我将同你们谈起一位不久前去世的法国思想家。20世纪60年代,法国涌现出一系列声名显赫的伟大思想家,列维—斯特劳斯、雅克·拉康、路易·阿尔都塞、罗兰·巴特、米谢·福柯、吉尔·德勒兹、皮埃尔·布尔迪厄等人各自以其不同特点在这个系列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而我要谈的正是这一系列之中最有名的代表之一。我要谈的是雅克·德里达,“解构”的提倡者——他曾许多次返回到这一哲学程式,然而误解仍然为数甚多。 德里达著作等身,他用法语写的书首尾相接,也许将占满了一米长的书柜,他曾是、并将永远是——为何不一开始就肯定这一点?——一位令人困惑的思想家和作家。他的早期著作,尤其是1967年的三部作品(献给胡塞尔的简短研究,题为《声音与现象》;长篇论文《论文字学》,题为《书写与差异》的研究作品集),在表面看来极其古典的形式下面提供了一种高度浓缩的哲学反思,这一反思与这样一些问题相关联,例如:思想与符号的关系,在文化之中书写的功能,以及德里达所命名的“形而上学的完成”(cl
ture de la métaphysique)。但是,紧随其后,哲学论述的传统形式就成了德里达经常想要摆脱的东西,有时往往是以充满挑衅的方式。 这样,1974年出版的《丧钟》(Glas)具有纪念性的意义,这是一本正方形的大书,分成两栏印刷,一栏是针对黑格尔论家庭与宗教的文本之研究,另一栏是针对当代作家庄·热奈(Jean Genet)那粗暴而又充满诗意的叙事之长篇评论,当时庄·热奈已经因为萨特而大红大紫。《丧钟》的这两栏,彼此在一个句子的中间互相开启又互相打断,必须对二者进行交叉阅读,从而感知在二者之间的非常陌生、非常强烈的主题的相应。但这并非全部。关于德里达的文本实验的数目,这就必须同时提到1979年的一本书《明信片:从苏格拉底到弗洛伊德及在此之外》(La carte postale de Socrate à Freud et au-delà),这本书从一张在牛津波德莱恩(Bodleian)图书馆捡到的一张明信片出发,全书基本是围绕着遣送(envoi)与目的地的主题的一种情书的通信;还有1991年的文本,题为《割礼告白》(Circonfessions),② 这一文本很大程度上是自传性质的,基于对奥古斯丁《忏悔录》(confessions)的重新阅读之后写成,发表在一部由格奥弗利·伯尼顿(Geoffrey Bennington)所撰写的关于德里达的一部研究作品的页脚。③ 在这些出版物之中,如同在其他那些不这么精彩的作品,德里达不仅仅作为一个对文学感兴趣的哲学家出现,而且作为一个作者出现,他利用文学类型的某种特定“动作”(geste)(德里达用语),控诉和逾越那些哲学生产惯用的规范。当然,一方面是哲学论述,另一方面是叙事、讽喻或者虚构,这种混杂在欧洲传统之中为例不少,尤其是在古代:人们在此可以提到柏拉图的对话集,波爱修斯的《哲学的慰藉》,文艺复兴时期的为数众多的虚构哲学作品,狄德罗的多部作品,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等等。然而,在德里达这里,关键在于对哲学样式的一种逾越,从中人们应该重新认识到一种新的极端性。在与某些相对戏剧化的陈述情境相联系时哲学反思所努力赢得的东西,并不是德里达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试验所要肯定的东西;他要肯定的勿宁是:哲学反思的自律或者纯粹性就其自身而言只是某种虚构,真理的某种特定要求迫使去暴露这种虚构,也就是使这种虚构如其所是地得以揭示和显现。确切说来,这一点正和哲学最初的伟大命题之一相符合:对于思想来说,核心的东西在于书写;思想并不是别的,就只是一种书写形式;我们相信能够作为纯粹思想而分离出来的所有这些东西,实际上都仅仅在某种书写的基础之上、在某个文本之内才会发生,因此这个文本还有待如其所是地去思考和去揭示。解构的全部活动都与一些同样的公理相连接,而在接近关于理性的问题之前——这个问题是从德里达的作品出发而被提出来的——关于这些公理我应该给出一些解释。 毫无疑问,为此最好的办法是返回到德里达最早的研究工作,关于胡塞尔现象学的研究。在进行这些研究作品的时代,也就是说在50年代期间,那时胡塞尔的作品对于所有年轻的法国哲学家们来说乃是最为重要的遗产,关键不在于进行历史学家式的探索,而是为了通过胡塞尔来解释自身而进行概念式的俯瞰,并且通过这种解释将一些新颖的哲学计划付诸现实。在这方面德里达所做的,首先是他针对胡塞尔一篇题为“几何学的起源”的短文的学术评论(这篇短文带有极吸引人的问题:几何学在何种知性形式之中诞生?),随后在《声音与现象》一书中,兴趣转向胡塞尔现象学的全部步骤的战略出发点之一,也就是说1901年的《逻辑研究》之第一研究:“表述与含义”。 这个文本讲的是什么?一些表述行为与赋予表述以意义的行为(这种行为可称为心智[mentaux]的或者知性[intellectuels]的,但这并非胡塞尔使用的术语)之间的关系。胡塞尔认为,为了不至于落空,一切表述行为都应该成为直观秩序中某种特定的“含义充实”(Sinnerfüllung)的对象;当然,如果这些表述行为调动符号,在这些充实行为之中仍然残留着含义的全部基本要素。胡塞尔写道,“人们不应该说,表述所表述的是它的含义。较为恰当的是另一种关于表述的说法,即:充实的行为显现为一种通过完整的表述而得到表述的行为。”④ 因此,一种活生生的意识单独活动,并且在意识本身之内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符号没有任何特定的功能;至少,符号并没有指示的功能,在主体间的交往之中指示也是符号的功能,胡塞尔强调说,我们不需要为自己的思想向我们自己作指示。由此有了这些令人惊叹的表达: “诚然,在孤独的话语中,人们在某种意义上也在说,而且,他自己将自己理解为说者,甚至将自己理解为对自己的说者,这肯定也是可能的。就像某人对自己说:你这事儿干糟了,你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但在真正的、交往的意义上,人们在这种情况中是不说的,他不告知自己什么,他只是将自己想象为说者和告知者。在自言自语时,语词绝不可能用它的标志心理行为此在的信号功能服务于我们,因为这种指示在这里毫无意义。我们自己就在同一时刻里体验着这些行为。”⑤ 我们是这样向我们自身呈现,以至于我们完全不需要在真正的意义上向我们自己说话,也不需要向我们指示我们自己的思想,真是这样吗?事情不可能如此简单,在这个简单的怀疑之外,把这种不可能性变得显而易见,首先要归功于德里达的正是这一点。德里达借助于这样一种澄清:在人们称之为思想的东西与符号、信号、痕迹的特定游戏之间,对一切哲学推理所必须承认的条件进行澄清。语言表达仅仅是在第二时间之中收集着在其他的意识活动层面之中被构成的某种质料,在德里达看来并非如此。当然,在意识活动之中,不是一切都可归结为表述:在意识活动的某些形式之中,尤其是在知觉之中,存在着胡塞尔称之为“前述谓”(一个颇难理解的词)的东西,也就是说不能直接进入到逻辑形式或者语言形式之中的某种质科。在意识活动的反思或者被反思的全部维度之中,在人们随同胡塞尔称作意识的“获得位置”(prises de position)的连接之中,这种意识实际上在不停地自行言说。不论符号和信号的本质是什么,伴随着对于这种符号或者一般说来的信号的蕴涵,在意识活动之中,那无法得到保护的,就是意识占有其内容的绝对特征,或者对于意识来说将内容归为己有的可能性(确切说来,据胡塞尔看来,这构成了认识的理想,哲学或者理性的理想)。相反,伴随着这种符号的蕴涵,而在意识与意识自身、或者与其意向的关系之中被直接引入的东西,正是某种不在场、相异性或者非本己性的系数。实际上,如果人们接受了从正面去看符号的本质或者功能,而不是交付给一个这个形而上学理念化了的主体,我们将重新在符号之中认识到那无法归属于我的东西,这至少有两个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