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一提到“面向事情本身”,大家立刻就会想到,这是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口号,很少注意到它与黑格尔之间的深切关系;平常讲胡塞尔的现象学或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也很少着重把两者“加以对比或联系”①。但是只要仔细考察一下“面向事情本身”的内涵,就不能不使我们从胡塞尔联系到黑格尔,联系到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我们过去经常说,黑格尔是西方传统形而上学之集大成者,其实,我们更应该着重说,黑格尔是他死后的西方现当代哲学的先驱。这主要是指他的《精神现象学》一书而言,《精神现象学》突出地体现了他对西方传统的“主客二分”思维方式的批判,为西方现当代哲学中人与世界融合为一的基本思想铺垫了宽广的道路,对现当代现象学的建立起了积极的作用。 西方现当代现象学的标志性口号是“面向事情本身”,而这个口号实质上最早是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提出的。这个口号的内涵,即使在现当代现象学这里,其实质也只有从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关于“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的命题和思想中得到真切的理解和说明。 《精神现象学》序言一开始就指出,哲学或真理本身绝不是在单纯的最后结论中就能得到表达的。一般人总以为在最终的普遍性结论中就表达尽了事情本身,而不注重达到这个结论的特殊性过程。黑格尔断言,这种看法,或者用黑格尔自己的表述,“这样一种做法(ein solches Tun)”,“实际上是回避了事情本身(die Sache selbst zu umgehen)”,“因为事情并不穷尽于它的目的,而是穷尽于其实现中,实际的整体(das wirkliche Ganze)也不是结果,而是结果连同其成为结果的过程”。② 黑格尔还接着说:像这样只重目的或结果,只重不同结果之差异和判断的工作,“不是致力于事情”(mit der Sache sich zu befassen)③。黑格尔这里所说的“致力于事情”和上面所说“回避了事情本身”中的“事情本身”,就是后来的现象学派所谓“面对事情本身”或“回到事情本身”这一口号的源头。 黑格尔所谓“事情本身”(die Sache selbst)究竟是指的什么呢?他所谓“实际的整体”或真理之“结果连同其成为结果的过程”,究竟包含什么样的含义呢?这个问题实际上就在随后所提出的“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的命题中有了明确的回答。“一切在于把真的东西(das Wahre)不仅理解和表述为实体(Substanz),而且同样理解和表述为主体(Subjekt)”。“活生生的实体,只是就其为建立自身的运动或只是就其为自我转化和自我之间的中介时,它才是作为真正是现实的存在”。④“说真的东西只有作为体系才是现实的,或者说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这乃是绝对即精神的观念中所要表达的”⑤。黑格尔这几段话说明,他所谓“事情本身”,就是“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这一真理结论连同实现这一结论的“过程”——“体系”。在黑格尔看来,“意识”(das Bewusstsein)具有两个环节:一是属于自我的认识,一是认识的对象。所谓“实体”,就是“自我的对象”。⑥ 在意识中,自我与实体之间必然发生“不一致性”(Ungleichheit),这就是“否定的东西”(das Negative)。黑格尔认为,正是这种“否定的东西”成为意识的“灵魂”,它推动着实体自身向着主体的方向活动,这个推动者不是来自实体之外,而就是实体自身(das Selbst),故此种向着主体方向的活动即是实体自身的活动。实体在意识中的活动之初,表现为自我与其对象之间的“不一致性”,表现为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黑格尔把这种处于最初阶段的意识称为“自然意识”(das natuerliche Bewusstsein)。但随着实体自身的前进性活动,实体愈来愈表现为主体,认识对象愈来愈表现为作为认识者的自我,而当实体完完全全地表现自己即是主体之时,实体与主体之间的对立,主客之间的对立,存在与知识之间的对立,也就完全被克服了,主客融合为一:实体、客体成了直接属于自我、主体的所有物。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其全部内容就是对实体如何成为主体的活动过程的描述,也可以说,就是对人的意识经验如何克服实体与主体、存在与知识之间的对立或“不一致性”而使二者融合为一的过程。而当这种对立完全被克服,实体、客体完全成了自我、主体的所有物之时,“精神现象学也就此结束了”⑦。因此,为了具体说明和理解黑格尔的“实体本质上即是主体”这一命题的内涵,就有必要浏览一下整个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这也就是为什么黑格尔说,他的“这种见识,只有通过对整个体系的陈述才能得到辩解”⑧。 《精神现象学》所描述的意识的经验发展过程,开始于“感性确定性”,这是此漫长过程的最原始的阶段。在此阶段,实体——认识的对象最少主体性,它纯粹地只是“这一个”而已,至于“这一个”是什么,认识者毫无所知,认识者对它只能“意谓”到它存在着。这也就是说,当对象(实体)处于意识的最初阶段时,由于主体性的缺乏,对象(实体)只能是一个x,实际上什么也不是,它是一个无任何意义的东西。 当意识的自身活动由“感性确定性”阶段发展到了“知觉”阶段时,认识的对象则能表明自己“是什么”,例如认识到这是盐,它是白的、咸的、立方形的等等。这就说明,随着意识的前进性活动,对象(实体)的意义也开始产生了,它不再是什么也不是的、无意义的东西,而是能表明自己是什么的东西了,尽管在“知觉”的阶段里,对象(实体)所表明的“是什么”还是表面的、初步的。 比“知觉”更高的阶段是“知性”。在“知性”阶段里,意识表现了对象(实体)的本质、法则,对象(实体)的意义随着意识自身的前进性活动而更加丰富了。 大体上按照上述的思路,黑格尔用了《精神现象学》一书的几乎全部篇幅,把意识的全部活动,从个人的意识活动到整个社会历史文化的活动(包括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等),都作为意识由实体而成为主体的发展过程来加以描述,直至最后到了“绝对知识”阶段,存在便完全认识到自己即是自我,实体完全表明自己即是主体,于是意识最初以为独立自在的对象完全转换为对意识而言的东西,自我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分离、对立完全得到克服而同一起来了。这样,《精神现象学》所表述的意识发展史,也就可以说,即是实体不断地由自在的、“无自我的存在”(selbstlose Sein)显现为“为自我的存在”(Sein fuer das Selbst)和“自我的存在”(Sein des Selbsts)的发展史。⑨ 在实体完全表明自己即是主体的“绝对知识”以后,实体——认识对象,因具有全部主体性,其意义也就达到了最丰富的程度,它由最初的什么也不是(“感性确定性”)的阶段达到了具有全部社会历史文化(道德、艺术、宗教、哲学等等)的内涵的阶段(绝对知识)。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出版将近一百年以后,胡塞尔在《逻辑研究》第一卷(1900)中重新提到了“走近事情本身”的口号:“只要不作一般性的辩论,而是走近事情本身(an die Sachen selbst herantritt,面对事情本身),迷惑就会消失。”⑩ 在《逻辑研究》第二卷(1901)第二部分中又提到:现象学的一切都出自“一种实实在在地靠近事情本身的(an die Sachen selbst herankommenden)、纯粹朝向其直观自身被给予性的研究之中……”(11)。10年以后,胡塞尔在《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1911)中又说:“我们必须探问事情本身。”“研究的动力必定不是来自各种哲学,而是来自事情与问题。”(参见该书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3、69页)在《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一书(1913)中,胡塞尔更明确地提出了“回到事情本身”的口号:“对事情做出合理的或科学的判断,意即指向事情本身,更确切地说,即从谈论和意见回到事情本身(auf die Sachen selbst zurueckgehen),依照自身被给予状态(Selbstgegebenheit,自身被给予性)查阅它,而去除一切不相干的成见。”(12) 胡塞尔所有这些关于“走向事情本身”、“回到事情本身”、“指向事情本身”的呼声,按照他自己的解释,就是指“纯粹按照其直观的自身被给予性”(13),而“去除一切不相干的成见”(14),亦即排除关于一切外在于意识之存在的成见或预先假定,而纯粹地专注于事物如何被给予我们、如何显现于我们的意识之前的描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指向事情本身”、“走近事情本身”、“回到事情本身”,胡塞尔运用了“悬置”、“现象学还原”、“先验还原”、“本质还原”等术语和观点:“悬置”、“还原”,就是把所谓独立的客观存在放在括号之中(einklammern),对它不作判断,从而把所有的东西都还原为相对于意识而存在的东西,还原为显现于意识中的东西,这种被还原、被给予意识的东西,就叫做“现象”,它们都是“直观”,即直接给予的,或者说直接显现于意识中的东西。平常人的“自然态度”(natuerliche Einstellung)总是首先假定有独立于意识之外的外在存在,而“悬置”就是使这种自然态度失效。所以通过“现象学的悬置”之后,“自然态度”所认为的自在世界,就都成为意识中的东西(“现象”,或者又叫做“意向对象”)。“自然态度”超越意识之外,预先假定独立于意识的存在,这是一种“成见”、一种“假定”,所以胡塞尔又称“自然态度”是一种“独断的态度”。“悬置”并非否定这个世界,而只是对它存而不论。胡塞尔说:他用加括号的方法,只是“使属于自然态度之本质的一般命题失效”,但“我并不否定这个‘世界’,好像我是个智者派似的,我并不怀疑这个世界的具体存在(dasein),好像我是个怀疑论者似的。然而我还是要运用‘现象学’的悬置,完全不理睬任何关于时空中具体存在的任何判断”(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