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839(2007)01-0010-11 2005年度国内学界的诠释学研究整体上可以说表现为一种比较平稳的态势:在西方诠释学理论的迻译与研究方面,针对性的引介与积累性的探索兼而有之;诠释学与中国经典诠释传统相结合方面的研究持续推进;诠释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联性探讨仍有一些争论;诠释学在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渗透方面,虽然伴随着研究数量的不断增加而存在学术含量与水准参差不齐的问题,但是依然不乏严肃性的、规范性的著述成果。下文将结合一些重要问题就本年度国内学界的诠释学研究进展作一综述和分析。 一、西方诠释学理论的译介与研究 在西方诠释学理论的译介成果方面,虽然数量有限,但是作为立足于国内学术生态而做出的针对性选择,仍然体现出了较高的学术价值。其中既有诠释学经典性的作品,也有研究性的著述。关于前者,例如由金慧敏先生翻译的《解释学 美学 实践哲学——伽达默尔与杜特对谈录》[1]。这部作品篇幅不大,但涉及的论题十分重要,包括伽达默尔对于精神科学中的理解问题、诠释学美学问题以及实践哲学问题的澄清和探讨等。它实际上是1993年初卡斯滕·杜特对伽达默尔的访谈集,所以对于我们深入了解和体悟伽达默尔晚年的思想定论及其走向具有直接的帮助。关于后者,例如何卫平先生翻译的加拿大学者J.格朗丹《一种历史视域中的解释学的普遍性》一文。我们知道,诠释学的普遍性问题是当代不少哲学家们所热衷讨论的话题,而该文作者力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提出一种诠释学普遍性的观点,以区别于以往正统的说法,即诠释学从个别到一般、从局部到普遍的发展。作者反对这种线性的、目的论式的理解,而是从史实——不仅从诠释学史,而且还包括诠释学的史前史——出发,强调这种普遍化的进程很早就已经开始了,只不过过去有过去的普遍性,现代有现代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的形式不断地转化并逐步深化。[2] 除此之外,朱松峰翻译的匈牙利学者M.费赫的论文《现象学、解释学、生命哲学——海德格尔与胡塞尔、狄尔泰及雅斯贝尔斯遭遇》[3] 以及郝长墀编选的当代美国哲学家默罗阿德·韦斯特法尔的《解释学、现象学与宗教哲学——世俗哲学与宗教信仰的对话》[4] 一书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到诠释学问题。这些研究性作品的译介对于我们了解国外学界关注诠释学的角度、旨趣和方式等都不无意义。 在西方诠释学的理论研究方面,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大论题。其一,诠释学的类型及其发展方向。黄勇先生撰文认为,无论是以伽达默为代表的当代诠释学,还是其所试图超越的以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为代表的启蒙诠释学,尽管其间差异很大,不过都可以看作是为己之学,即其目的是诠释者自己——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的自我认识,自我修养,自我完善。这当然无可非议,但作者则试图提出一种目标不同的诠释学,即为人之学,并且指出,这种诠释学的目的主要不是自我理解,而是要理解他者——不是为了自我理解而理解他者,而是为理解他者而理解他者。而理解他者的目的则是为了寻找与他者行为处世的道德方式。[5] 潘德荣教授在《认知与诠释》一文中分析说,在诠释学研究领域中,探索精神科学中“客观知识”的认知诠释学与追求“存在意义”的本体论诠释学一直处于尖锐的对立状态。这种对立的实质乃是“真理”与科学及其方法论的对立。有鉴于此,他通过对认知诠释学与本体论诠释学之利弊得失的比较研究,指出了两者的互补性和融合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并认为此乃诠释学进一步发展的方向。[6] 陈海飞先生的文章着力区分了诠释学与哲学诠释学的不同内涵:诠释学以理解为研究对象,理解的旨趣在诠释学的发展进程中发生了悄悄的转向,形成了诠释学与哲学解释学的分立。就其本性而言,作为诠释学研究对象的理解是对文本的理解,而作为哲学解释学之研究对象的“理解”本质上是对历史的认识;诠释学是一门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具体科学,哲学诠释学属于哲学。诠释学与哲学诠释学两者之间虽有内在联系,但两者的区别是基本的,是两个不同的学科。[7] 其二,西方诠释学内部及其与其他理论派别之间的纵横关联与比较。此一论域素来是注重哲学史研究的国内学界所着力的重点。本年度同样涌现了一些代表性的相关成果。例如,彭启福教授的新作《理解之思——诠释学初论》不仅力图简要而准确地重构西方哲学诠释学的主流发展脉络,而且对西方诠释学诠释重心的转换、伽达默尔哲学诠释学中的相对主义问题及其后期“实践哲学走向”问题、诠释学与科学哲学之间的比较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独立的分析和读解。[8] 台湾学人连隽伟先生的《跃入逻各斯:高达美思想中的三个柏拉图》一文则重新解读了伽达默尔的柏拉图诠释:在伽达默尔的思想中,存在着三个柏拉图,即政治柏拉图、辩证的柏拉图与批判柏拉图。政治的柏拉图显示伽达默尔借用柏拉图来讽刺纳粹德国欲把语言私有激情化的企图;辩证的柏拉图是伽达默尔透过回溯到柏拉图对话录中的生动活泼、一来一往的对话,来揭示诠释是一种与他者共同参与创造意义的过程;透过描绘批判的柏拉图,伽达默尔则认为柏拉图籍由数学净化语言的提议,为当代工具主义语言观打开了开端。[9] 赵卫国先生在《伽达默尔诠释学理论的困境分析》中指出,通过对伽达默尔诠释学理论中的关键环节及概念间难以调和的内在矛盾进行剖析,不难发现其诠释学困境的根源在于:片面继承了《存在与时间》中此在日常层面上所展开的理解与解释的生存论内容,跳过此在本真生存论环节及时间性的分析,而直接转向以文本解释和对话交流为特征的存在之历史发生领域的描述,这一跳跃必然使诠释学各环节失去内在的统一性根基。[10] 陶渝苏教授则把目光置于“德里达与伽达默尔之争”的议题上,撰文指出,解构主义和哲学诠释学在当代西方乃至世界文化界的影响都是巨大而深远的,德里达与伽达默尔之间的争论,实质上是二者不同的写作与阅读方式的表现,代表了当今德法哲学的不同旨趣。[11] 何卫平教授则以书评的方式对西方诠释学家J.格朗丹颇有影响的著作《哲学解释学导论》进行了介绍,同时认为,这部曾经得到伽达默尔的赞赏并由其通过为之作序的方式向广大西方读者进行推荐的作品,应该说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导论:它融入了一种重要的思想,涉及到对诠释学的普遍性的一种理解,而这种理解是对伽达默尔思想的创造性发挥,所以对于我们深入、全面地领悟哲学诠释学的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12] 王俊的《超越诠释学与意识形态之争的哲学尝试——利科对诠释学与意识形态之争的批判研究》、汪堂家的《隐喻诠释学:修辞学与哲学的联姻——兼评利科的隐喻理论》等论文则都不约而同地把重心集中于刚于2005年5月去世的保罗·利科的文本诠释学的中介或调和意义及其隐喻理论诸方面。王俊在文中指出,利科的诠释学思考长期以来都颇为关注真理与方法的统一问题,他的文本诠释学的间距理论在某种程度上也被认为能够促进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诠释学与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意识形态批判理论之间的融合。[13] 汪堂家先生的文章认为,在当代众多的西方大哲之中,利科对隐喻倾注了最多的热情。利科通过《活的隐喻》、《恶的象征》、《语言的隐喻使用》等论著对隐喻所进行的修辞学、符号学、语义学和诠释学考察而提出的隐喻诠释学的构想可以说基本实现了修辞学与哲学的联姻。[14] 李幼蒸先生在《悼念保罗·利科》一文中,一方面简要回顾了他与利科的学术交往历程,一方面高度评价了其学术地位与贡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