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44(2007)01-0018-07 一、“先天”及其规定 “先天”(Apriori)一词通常让我们想到的是康德而不是海德格尔①。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部分原因在于海德格尔很少使用“先天”这一词——他更喜欢用“存在者的存在”这种表述。如果说海德格尔早期著作中还偶尔出现“先天”一词的话,那么中后期著作中基本上见不到这一词的踪迹了。尽管如此,这一概念的作用却是无法忽视的。实际上,这一概念在海德格尔那里的作用丝毫不输于其在康德体系中的价值。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这一概念,海德格尔就无法完成从存在者到存在者的存在的转变,也不可能完成从此在向时间性的过渡,即使完成了,这种转变或过渡在学理上也是不可理解的。细心的读者可以在《存在与时间》中发现海德格尔自己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先天的东西的开展并不是‘先天论的’虚构。通过胡塞尔,我们不仅重新领会了一切真实的哲学‘经验’的意义,而且也学会了使用解决这个问题所必须的工具。只要一种哲学是科学的而对其自身有所领会,‘先天论’就是它的方法。正因为先天论同虚构毫不相干,所以先天的研究要求我们妥善地准备好现象基地。”[1] 这段话里不仅明确指出“先天论”是哲学成为哲学的方法,而且还透露出这样的信息:海德格尔本人正是从胡塞尔那里学会了“先天论”的,因此他知道,先天的东西是真实存在的,它绝不是某种虚构之物。在《现象学基本问题》中,海德格尔有一段话可与上面的引文遥相呼应:“我们已经看到:所有朝向存在者的行为都已领会了存在,这不是附带性的,而是存在必然已经先—行(vor-l
ufig)得到了领会。朝向存在者的行为的可能性需要一个先行的对存在的领会,而存在之领会反过来又需要一种先行的向时间之中的筹划。”[2] 462-463 先行筹划已然成为存在之领会的基础,而先行筹划所筹划的不是别的,恰恰是先天之物。 “先天论”作为存在论哲学的方法,先天之物作为存在论筹划的目标,两者足以彰显“先天”概念在海德格尔思想体系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接下来我们要追问的自然就是这样的问题:什么是先天?其特征是什么? 海德格尔说,从辞源上来看,“' Apriori' 的意思是‘来自更早的东西’或者是‘更早的东西’。‘更早的’明显是一种时间规定”[2] 461。对于这种时间规定,我们也可以换一个常用词“已经”(schon),如我们可以说,“已经”先行(vorg
ngig schon)奠基,“已经”先行得到领会,凡是存在者被遭遇的地方,存在“已经”事先得到筹划,如此等等。什么是先天呢?一言以蔽之,“先天意味着那种使存在者作为存在者在其对象和方式中成为可能的东西”[2] 461。这种先天有什么特征呢?海德格尔从现象学角度对先天作了4个规定[3] 101-102:第一,先天具有普遍的作用范围;第二,先天与主体性无关;第三,先天在直观中可以直接地被指明和把握;第四,先天不是认知序列中的特征,也不是存在者序列中的特征,准确地说,也不是存在者从存在者中出现的序列的特征。毋宁说,先天是在存在者的存在中、在存在的存在结构中的构造序列。 到目前为止,对先天的这些解释和规定无法令我们满意,因为它们跳过了学理上的论证过程。这种跳越极容易导致神秘主义和直觉主义,海德格尔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他指出,作为先天的时间性,“不是某种在过于丰富和神秘的直觉中所看到的东西,而是只有在某种类型的概念劳作中才能敞开的东西。它也不是开始于一种假设,我们并不是没有把它收入眼帘”[2] 465。 如果先天之物既不是来源于神秘的直觉,也不是开始于无根据的假设,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获得它呢?海德格尔给我们的暗示是:通过某种类型的概念劳作。 所谓概念劳作,其实就是学理上的严格推论和严谨思考。海德格尔在《时间概念历史导论》中所进行的正是这样的劳作。 二、意向性与“先天” 意向性概念本为布伦塔诺所首创,但这一概念只有在经过了胡塞尔的变革之后才具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严格性和科学性。根据U.Claesges的解释,胡塞尔的意向性具有4个层次[4]:在意识生活中对实项的内涵和意向的内涵的区分;意向相关项是一个可能多层次综合的结果;围绕着意向相关项的是一个由非课题的一同被意指之物所组成的视域;意识对被意指对象的自身给予或自身拥有的目的指向性。海德格尔是如何进入意向性的呢?从下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到,海德格尔对意向性的关注点与胡塞尔完全不同。 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对于这一点,海德格尔与胡塞尔是一致的,但海德格尔从现象学的角度分析出“某物”存在的四种情况[3] 49-53。 第一种情况是“某物”作为“周围世界之物”(Umweltding)而存在。海德格尔在马堡讲座时指着身边的一张椅子说,对这张椅子我们可以作出如下说明:这张椅子位于马堡大学24号报告厅内,被放置在讲台旁,供老师使用,油漆过,现在已经用旧了。这种说明就是对“周围世界之物”的说明。 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来看这张椅子,比如说,我们可以从颜色、重量、密度、强度、可以被劈开、可以燃烧等方面说明这张椅子,这样我们便从第一种情况过渡到第二种情况:“某物”作为“自然之物”(Naturding)而存在。在这两种情况下对“某物”的说明是不一样的。“周围世界之物”具有切近的、上手的特征,而“自然之物”却被置于一种无关紧要的状态之中。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对椅子的说明同样也适用于对一截木料的说明,我们从椅子中获得的东西并没有把它规定为椅子。我们对椅子确实说了什么,但并不是作为椅子之物(qua Stuhlding),而是作为“自然之物”。对于这种转变及其意味,海德格尔给我们举了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在送人玫瑰花时,既可以说“我送你玫瑰花”,也可以说“我送你植物”,尽管后一种说法人们从来不用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