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02文献标识码:A 相对主义问题比较复杂。相对主义学说有许多种,并且不同的作者把相对主义与实在论、客观主义、基础主义、理性主义,当然还有其对手绝对主义或普遍主义做各种各样的对比。为了澄清此悬而未决的问题,我打算首先区分在讨论它的过程中出现的语义学概念和认识论概念。按照标准的二值逻辑,“真理”是一个语义学概念,表示信念或语句与语言外的事实(无论怎样解释这一术语)之间的关系。作为语义学概念,“真理”就是绝对的。为了获得相对真理的学说,我们必须通过引进认识主体或者说话者(语句对于他是已被接受的或是可接受的),来从认识论上重新定义真理的概念。而且,对相对主义的批评将会指责这种学说是自我反驳的,此批评又回到了这个概念的语义学涵义,而没有遵守相对主义者对它的再定义。当然,这并不是相对主义的意图。 另一方面“合理性”是一个认识论概念,它表示一种行为或信念以及选择它的理由(以此与决定它的原因区别开来)之间的关系。有理性是人类行为和信念的显著特征。很显然,对所有人来说,不同的人们从各种各样的行为和信念中选择相同的信念和行为,他们也可能怀有不同的理由。合理性与主体或说话者有关,这是毫无疑问的。我相信我称之为局部合理性的学说可以表达认知相对主义的真正意图。因为说话者属于不同的群体,依赖于不同的基本信念或背景假定,拥有不同的知识资源,因而在相似的生活境况下处理同样的或相似的问题时,他们自然有不同的、并且永不可能是相同的理由来选择信念和行为。 因此,相对主义可以简单地定义为这样一种学说:即不存在普遍的标准,认识论相对主义认为合理性没有普遍的标准,道德相对主义认为道德没有普遍的标准,审美相对主义认为审美评价没有普遍的标准。这篇文章主要关注认知相对主义,而且由于相对主义者拒斥了合理性的普遍标准,因此我将重点讨论局部合理性的学说。相对真理的学说则完全忽略,因为它颇具争议而且非常复杂。毕竟在相对主义的两种最重要的形式中,“真理”的语义学概念完全无用,而认识论概念——“理性”、“知识”、“接受”和“共识”占据了主导地位。 跨文化的相对主义和跨理论的相对主义 在文化人类学中存在两种对立的范式:线性发展的进化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进化主义者把合理性等同于科学,并下结论说原始人缺乏合理性是因为他们没有科学。后来,又认为原始社会存在某种合理性,但也是有欠缺的,因为它是伪科学的,是前科学的认识。泰勒(Tylor)和弗雷泽(Frazer)把科学方法及其成果看作是进步的动力,它迟早会消除迷信和其它所有的非理性形式。19世纪进化主义者的这种立足于科学之上的骄傲自大把西方科学看作是合理性的最高成就,把运用科学和技术的社会看成是最高级的社会。他们认为人类学家的目标是绘制理性在迂回曲折的漫长人类生涯中的增长。弗雷泽就是这样做的,他描述纠结缠绕的人类思想的进化模式,在此模式中,巫术这条初始黑线慢慢让位于宗教的红斑,最后自身被纯化为科学这条白净的布料。因此,找出思想的结构和发展模式,绘制出合理性的增长图,就应该成为人类学的首要任务。 相反,文化相对主义反对这种简单的线性进化主义,后者通过把自己的标准和价值强加于异己文化而糟蹋它们。文化相对主义事实上是在倡导不同文化间的不可通约性论题,尽管此术语的用法并不明晰。它主张,理解各种异己文化和社会都必须按照它自己的价值、信仰和理想,而不能靠采取一种超文化的中间立场(它用单一的标准来衡量所有的文化和社会)。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和其追随者拒不承认人与人之间的等级之分,并且拒斥用泰勒和弗雷泽的一套把不同的文化阶段连接起来的进化框架。恰如赫斯科维茨(Herskovits)所说,文化人类学应该引导我们理解“每套规则对于在这些规则的指导下生活的人是有效的,理解这些规则所代表的价值。”① 最重要的是如何解释和理解异族人和异己文化。解释学和新维特根斯坦主义者使这个问题成为焦点。他们认为,我们有赋予社会现象以意义的能力,它最终取决于社会现象与我们学会参与的活动形式之间的关系。某人自己的社会实践形成了他学习异己文化的最深内核。这些实践就构成了范式,无论是为了产生更多的相似或差别,我们终究要复归于这些范式。这就意味着,在解释和试图理解异己文化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采用自己的背景信念、价值和标准——简言之,我们自己的观念框架;但是,如果我们不是用自己的标准去评价异己文化、衡量它们在合理性的发展中的地位,那么,这种做法就不是在强加于人。一个社会内的合理性只能用其自身的标准来衡量。结果是,依据他们自己的标准,不同人群的大部分或全部信念和行为都或多或少同样是合理的。这是局部合理性。但是,局部标准本身的合理性是一个要加以深入探讨的问题。相对主义通常允许比较,但禁止作评价。它论证说,所有的评价都依照某种标准,而标准源于文化;任何评价都不能脱离文化网,因此,所有的评价都是受文化约束的。 因此,进化主义范式和相对主义范式间的差别和对立的关键在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能否区别好的社会和坏的社会,成功的文化和不成功的文化。在我们详细讨论此问题前,先看看自60年代早期以来在科学史和科学哲学中平行发生的范式转换。 比起文化人类学中关于合理性的讨论来说,科学史中的讨论仍显得突出,这是因为人们通常认为自然科学是人类知识中最具有客观性的部分,相对主义在此最没有市场。在逻辑实证主义占支配地位的时期,哲学家渴望为科学论争中的理论选择制订不同技术或为达到合理的共识制订不同规则体系。他们的努力是徒劳的。人们一致公认,不可能构造任何算法来对相争理论进行取舍。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1962)中引入科学共同体来代替逻辑演算,让科学共同体来承担这一任务。原先那些充当“科学合理性的守护者”的科学哲学家,现在则把其光荣地位拱手让给科学家和心理学家。受库恩的见识的鼓动,科学社会学带着它极端的相对主义诞生了,并且构造了一种“强纲领”。强纲领派的B.巴恩斯(Barry Barnes)和D.布鲁尔(David Bloor)发展了库恩的理论选择思想,并把它推广到精密科学之外的领域,他们提出用局部可接受的社会学理论来代替现代科学方法的普遍合理性原则。他们论证说,局部接受是同文化传播、社会化和社会控制、权力和权威的局部模式并行不悖的;科学的任务在于找出这些环节,研究人们所持有的信念的“具体的局部原因”。② 这样,他们所寻找的,是理论接受的说明,而不是理论/选择的理由。按照他们的一些学说,如“论证的规则和真理标准是内在于社会系统的”,“真理”和“合理性”必须重新定义为“内在于既定科学的”,决定何种理论被接受的是“相关的局部共识”,(Marry Hesse)③ 以下两个方面不会有任何有效的区分:一方面是真的、合理的、说明性的和可以算作知识的东西;另一方面是局部接受的东西。巴恩斯和布鲁尔说过:“在相对主义者看来,下述观念是毫无意义的:有些标准或信念真正是合理的,有别于仅仅局部接受的东西。”④ 在科学史上,库恩只是发现了科学革命过程中“合理性的中断”,而常规科学仍是合理的。而强纲领社会学家所采取的是一种极端的相对主义形态。两对立的阵营仍在为合理性问题争论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