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6)06—0716—06 语言与意义之间有一种概念式的关系:一说到语言,就设定了它有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说语言,就说了意义,或有意义地说了。正如赖尔所说:“哲学论证如果不是全部地,那么也是在很大程度上总是企图解决,‘当说某某事时它的含意是什么’这个问题”[1](第171页)。而要回答这一问题,在理论上要求必须连带回答“意义是什么”。 一、意义① 作为事态 要考察什么是语言的意义,我们当然要先问一问什么是语言。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是我们为自己建造的关于事实的图像[2](2.1)。这样一来,要追问语言的意义,就有两条路可走:一是语言本身,二是事实(Tatsache,fact)。维特根斯坦为我们勾勒了如下框架: 从事实来看,往上,事实构成了世界[2](2.04)和实在[2](2.06);往下,事实是存在的事态(Sachverhalt,state of affairs),事态是可以存在可以不存在的,它又由在一定关系中的基本对象构成[2](2.0272)。基本对象是不变的东西,可变的只是它们的配置关系[2](2.027,2.0271)。从语言来看,语言由命题组成[2]( 4.001)。命题由词语组成,但不是它们的混合[2](3.141) :这些词语是简单的不可再分解的记号,叫“名字”[2](3.202)。名字在命题中的配置,对应于名字所命名的对象在事态中的配置[2](3.21)。 然后,维特根斯坦宣布:“只有事实才能表达意义”[2](3.142)。命题正是这样的事实[2](3.14)。这样就很清楚了,两条路其实只是一条路:构成命题的是一定关系中的名字,这些名字是对对象的命名,它们之间的关系代表是事态中对象的关系,那么自然地,命题的意义就是事态。 命题的意义是事态而不是事实,这一点相当重要,它保证了命题可真可假,也就是说,它保证了错误的命题的有意义性。我们来看这个句子:“希特勒没有屠杀犹太人”。如果命题的意义是事实,显然这个命题说的不是事实,可见没有意义了。但事实上我们可以理解这句话,这表明它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就在于:它描述了一种事态即可能事实[2](2.11)。 “希特勒没有屠杀犹太人”这句话是有意义的假话。这样就表明,语言图像说并不等同于学界盛传的语言镜子说,因为语言并不是像镜子那样依附于事实。因此,准确地讲,与其说维特根斯坦早期的语言观是一般学者所谓的图像说,还不如说是作图说,语言是在可能性上作图而不是在现实性上描摹,语言不仅仅再现现实性而且还表现可能性。 命题的意义一旦是事态,作为命题总和的语言的意义就是作为事态总和的世界或实在。借此前期维特根斯坦把语言的意义约束在了世界之中。又由于世界是逻辑空间中的诸事实[2](1.13),从而意义在逻辑空间中。从语言作图说来描述,则是:被图示的世界本身作图活动、作图方法无所谓意义,图像本身有意义,它的意义是被图示的世界。当然,这世界不仅包括现实的世界,而且还包括所有可能世界。 由于语言作图说本身的三分结构:图——作图——被图示的世界,图与作图都要被划在世界之外。但图本身被划在世界之外会引发矛盾。因为图与被图示的具有相同的逻辑结构,也即逻辑同构,否则此图就不可能是被图示东西的图。可见图与被图示的东西具有相同的逻辑可能性。这就意味着:如果被图示的东西是可能的,那么用来做图示的图也是可能的。凡可能的,就应该在逻辑空间中,也就是说,应该在世界中。因此,图本身应该在世界中。正是因为这个道理,维特根斯坦很愉快地承认图或命题本身就是事实[2](2.141,3.14)。作图, 就是用世界的一部分(图或命题)来描述世界。这一方面是指,世界的一部分描述世界的另一部分——一个命题(本身作为为事态)描述另一个事态,另一方面是指,世界的一部分去描述整个世界——命题总和描述整个世界。一部分怎么可能去描述整体呢?这里倒没有什么困难,只要想想全部奇数的个数与全部自然数的个数相同就可以了。 语言作图说以被图示的世界为意义,同时图本身也是世界的一部分,从而是可能意义的一部分。那么,三分结构中的作图活动呢?这一作图活动是世界的一部分并从而是可能意义吗?在哲学的语言转向后我们似乎又遭遇到了自我意识悖论一样的问题:我作图,但我不能为自己作图。我无法在世界中遇到我自己,我不是我的世界的一部分[2](5.5631)。在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找不到我,就好像在视野中找不到眼睛[2](5.633)。所以我在我的世界之外,作图者在世界之外。 前面说过,世界是语言的意义,所以,世界之内的就是有意义的,而世界之外的就是无意义的。通过什么在世界之内什么在世界之外来确定意义的有无,这是从语言的质料上所做的反思。凡对不在世界之中的东西进行言说,就会导致无意义,像伦理学等,皆属此类。除开从语言的质料上来对语言的意义做出反思之外,前期维特根斯坦还从形式上加以反思。这一反思的结果是:逻辑命题由于在描述可能性本身,从而是意义缺乏的[2](4.461)。但意义缺乏并不是无意义,而是零意义。正如数学题的无解也是一种解一样。这些意义缺乏的逻辑语言对事实语言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是符号系统的一部分”[2](4.4611)。此其一。其二是, “说”可以表达内容,但不能说自己借以可被说的形式,说的形式本身就是语言的边界——对形式的表达导致无意义,像罗素与弗雷格的错误。更进一步,命题为了成为事态的图像,而必须和事态共有的形式,这更是不可说的。试反证如下,设若可说,则表达为一个不同于已有命题的新命题,这一新命题由于说了旧命题,而与旧命题共有逻辑形式。新命题的任务是说旧命题的逻辑形式,现在已知新命题与旧命题共有了逻辑形式,可见新命题在说旧命题的同时也就说了自己(的逻辑形式)②。如果一个命题可以说自己,新命题之说旧命题就变得毫无必要了:因为旧命题已经说了自己:旧命题本来就与它自己共有逻辑形式。当然,如果一个命题真的可以说自己,那么命题的逻辑形式还是可以说的。但是,一幅画怎么可能画自己呢?充其量,我们只能说某幅画什么也没有画,即不以任何东西为所画对象,但这绝不等于它画了自己。因此,命题的逻辑形式不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