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11(2006)06-0028-10 一、前期维特根斯坦关于可能性的理解 按照前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解,现实世界不是物的总和,而是事实的总和,最终说来是基本事实的总和。基本事实是最简单的事实,是由对象构成的,是对象的特定方式的结合或链接。其核心特征之一是互相独立,彼此既没有逻辑结构上的关联,也没有必然联系意义上的因果的关联。基本事实是基本事态的发生或现实化。基本事态是最简单的事态,也是由对象构成的,是对象的特定方式的结合或链接。其核心特征之一也是互相独立。所有事态的总和,最终说来所有基本事态的总和,构成逻辑空间。 这种关于世界的结构的理解的核心之点是其对象概念。关于对象,前期维特根斯坦给出了如下规定。 首先,对象是简单的,而且它们是最简单的东西,不可再进一步加以分析的东西,是世界或者说逻辑空间分析的终点。因而,它们是世界或者说逻辑空间的结构元素,是一切存在的元素。由于严格说来只有对于有结构的东西或者说复合而成的东西才能有意义地谈论其存在或不存在——当其构成元素依某种方式结合在一起时它们便存在,而当这种结合遭到了破坏时它们便不复存在,所以对象无所谓存在或者不存在。它们是一切存在或不存在的基础。当然,如果愿意,我们也可以说它们是永远存在的东西,是稳定不灭的东西。 正是由于对象具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它们得以成为世界,进而构成逻辑空间的实体。无论实际情况如何,无论世界中发生了什么事情或者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它们都始终存在。 由于对象不仅构成了实际的世界的实体,而且也构成了逻辑空间的实体,所以它们也构成了一切可能世界的实体——也即:对象是必然的存在物。因为,一切可能世界显然都是逻辑空间的子部分。① 这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可能的世界,无论它与实际的世界多么不同,它也必须与其具有相同的结构元素——对象,而仅仅是在这些元素的结合方式上与其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同而已。这里,维特根斯坦进一步断言,实际的世界和任何可能世界不仅共同具有同样的对象或者说实体,而且还共同具有以这些对象或者说实体为基础而构建起来的相同的形式。这个稳定的世界(这里既可以意指实际的世界,也可以意指任何可能的世界)形式应该是指这样的世界结构的可能性:事态(或者事实)——基本事态(或者基本事实)——对象。 虽然在“独立于实际情况而存在”这种特定的意义上对象可以说是独立存在的,但在另一种意义上它们又不是独立存在的,因为它们始终只能作为基本事态或基本事实的构成成分而存在于其中,而不可能有片刻的独立于其外。这一点对于对象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在基本事态中出现的可能性可以说构成了对象的本质。 由于对象包含了有它出现的所有那些基本事态的可能性,或者说包含了其在诸基本事态中出现的所有可能性,所以给出了所有对象,由此也就给出了所有可能的基本事态。进而,由于所有事态都是由基本事态构成的,都是其特定方式的排列,所以对象包含了所有事态的可能性。 在前期维特根斯坦看来,如果存在着某些对象,那么因之也就必然存在着所有的对象。这也就是说,作为世界和逻辑空间之结构元素或者说实体的所有对象必然是始终共同存在的,缺一不可。因此,给出了某些对象(甚至给出了一个对象),便给出了所有的基本事态,进而所有事态,最后整个世界或者整个逻辑空间。 由于对象是最简单的东西,因而一旦达到了对象,这就说明我们对世界(或事实)、对逻辑空间(或事态)的结构——形式——的分析已达到了其逻辑的终点。这时,我们便有了对于世界(或事实)、对逻辑空间(或事态)的结构的完全的分析。 由于所有基本事态、进而所有事态作为不同的可能性均已内在地包含在诸对象之中,而诸对象均是始终存在的,是不可毁坏的,所以所有基本事态,进而所有事态,最后所有可能世界,可以说都始终是存在的,而且都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尽管它们并非都是成立的,或都实现出来了的。可能世界的总和或者说逻辑空间构成了事实或实在的最大的活动范围。这个活动范围从外部受到(逻辑)不可能性的限制(后者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存在)。 二、后期维特根斯坦关于可能性的理解 前面指出,按照前期维特根斯坦的理解,所有基本事态,进而所有事态,最后所有可能世界,可以说都始终是存在的,而且都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尽管它们并非都是成立的,或都实现出来了。20世纪30年代初以后,维特根斯坦将如此理解的可能事态(简言之,可能性)称作“影子式的实在”或“影子式的现实”。有时,他又将其称作“现实的影子”。下面我们分析一下30年代初以后维特根斯坦对这种理解所做的深入分析和批评。请看如下评论: 比较“逻辑上可能”和“化学上可能”。就一个结合物来说,如果存在着一个带有正确的价的结构式(比如H-O-O-O-H),那么我们便称其为化学上可能的。这样的一个结合物当然不必是存在的;但是,在现实中与结构式HO[,2]相对应的结合物也不可能比无更少。(TS 227a:266/521)② 我要指出这样一种悖论,它是这样的:我们说,某种东西虽然不是实际情况,但是是可能的。没有人坐在这把椅子上,但是某人能够坐在这里。情况似乎是这样:在此某种东西不是实际情况,但是它当然比当它不可能是实际情况时更是实际情况。(D 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