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延伸,也是达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美国教育家贺拉斯曼曾经宣称:“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伟大的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发明都大得多”。但是,教育要发挥促进社会平等的功能,必须以自身的公平为前提和基础。如果教育本身不公平,其促进社会平等的功能也就无从发挥,甚至不但不能纠正社会的不平等,反而会加剧这种不平等。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发展不平衡和人们对其关注程度不断提高。一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和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影响下,由于资源、原有基础及中央给予某些地方的特殊政策等方面的不同,个人及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地区之间的差距也日益扩大。在人们对教育与经济的关系有了一定认识的情况下,经济领域公平问题的突显及相关的讨论,促使人们思考教育在此的作用及教育本身的公平问题。 教育需要的大幅度扩展与国家财力有限、教育机构有限的矛盾的突显。教育需要的扩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家方面,二是群众方面。国家方面教育需要的扩展,体现为要在2000年以前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对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的扩大上。群众方面教育需要的扩展体现为人们接受教育的愿望的日益高涨——有更多的人期望得到受教育的权力,有更多的人期望得到更好的、更高水平的和更高层次的教育。这两方面的需要的满足,要求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更新、扩充现有的教育机构,但是国家能投入教育的财力又相当有限。把国家有限的财力如何在教育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各种类型及各个具有不同教育发展水平的区域之间进行分配才是合理的?国家从经济、社会和教育的整体和区域发展的角度,个人、家庭从自身利益得失的角度提出了这一问题。 同时我国教育领域出现的许多现实问题。而在这个问题上高等教育的不公平更为突出。这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我国高等教育实行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除了少数部属院校外,绝大多数高校都由地方政府举办,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能够提供较多的经费和吸纳较多的大学毕业生,故高校数量也较多,而不发达地区数量很少。因此,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集中了大量的高等学校,而在西部地区高校数量明显较少。(2)不同经济条件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不一样。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受教育者个人分担一定比例的教育成本已成为世界教育改革的一种趋势。在高校实行缴费上学的情况下,家庭经济状况无疑是影响个体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一个重要因素。(3)不同学校之间竞争不公平为了早出人才,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我国在教育资源配置时采取了向重点学校倾斜的政策。这样,使高等教育资源在分配过程中形成了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马太效应”,加剧了不同高校之间的不公平竞争。 以下是2002年全国各个地区高等院校的数量图。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 我们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和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的高等院校数量都比较大,而中部,如内蒙古,和广大的西部地区数量则很少。这是教育不公平在高等院校数量上的体现。 而在非高等教育领域,也存在很多现实问题:在一些贫困地区,许多农民子弟由于交不起一二百元的书费杂费而不得不中止学业的时候,有的地方出现要交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才能进门的“贵族”学校,这样公平吗?教育领域出现的许多新的问题,与人们原有的公平观念产生矛盾,这就逼使人们更多地思考教育中的公平问题。 二、教育公平的界定——外延和内涵 柏拉图(Plato)在其《理想国》中曾从两个方面阐述了教育公平的含义:第一,公平的教育应该使每个人特有的能力得到发展,为了使每个人都能通过教育获得发展,必须提供相同的教育机会,这种机会不应该受种族、地域、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外在因素的影响;第二,个人的能力应该以有益于整个国家的方式去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的发展不能以妨碍他人或整个社会的发展为代价。瑞典著名教育学家胡森(Torsten Husen)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哈佛大学哲学大师罗尔斯(John Rawls)把公平分为两类,一是“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平等地对待相同者”,如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类是“非均等性”的公平,其核心理念是“不均等地对待不同者”,如多劳多得,贡献大者先富等。 教育公平的外延教育公平外延的确定,不能脱离一般公平外延的范畴。因此,必须先对公平的外延作一简单的界定。公平的外延虽然涉及面很广,实质上我们可以将它们分为两个层次的公平,即实存层次和观念层次① 我们可以把它们归结为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市场公平是指市场机会平等、交易平等、竞争平等的公平;社会公平是指社会财富占有的平等和收入分配的公平。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可以把教育看成是一个特殊的产业部门。那么,由于教育资源的稀缺性,在教育领域同样存在着机会平等、交易平等、竞争平等等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把教育存量视为一种特殊的“财富”,而把教育流量视为一种特殊的“收入”,那么,教育中同样也存在着“财富”占有的平等问题和“收入”分配结果的平等问题。所以,教育公平的外延同样包括教育的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以及反映这两者的教育的观念层次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