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建立在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完善基础上的公民社会也迅速地发展壮大。新成立的这些社团,无论在组织形式上,还是在主体上,或是在内容上,都是多样化的。有的是利益团体,有的是社会服务组织,有的目的是自律、自治和自助。有的则按照个人生活兴趣结合起来。与传统的社会相比,它们都具有一系列重要的新特点,对中国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日益重大的影响。由于我们党遇到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如何尽可能地反映公民的政治需求,以及如何运用公共权力为满足公众的各种需求服务,因此,这些特点决定着党政治运作的原则和基本方式。 现代民主政治就是民众或公民社会、政党和公共权力(即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政党、国家和社会有各自不同的职能,但相互之间又有密切的联系。政党是集中阶级利益的政治组织,国家是阶级统治和管理社会的政权机构,而社会则是独立于政党和国家之外的民众活动的领域。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深化,国家的权力运作将趋于规范,公民社会组织的自主性将趋于扩大。面对新问题新情况,我们党必须加强对执政规律的研究,必须加强对党在联系公民社会和公共权力之间的作用进行研究,以进一步厘清党、国家、社会的各自职能及相互关系,正确发挥党的政治领导作用。否则将不利于提高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相关概念的阐释:公民社会与公共权力 公民社会这一概念,是改革开放后国内学者的新用法,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它成为国内社会科学领域的热点词汇之一,这一概念强调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和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因而是一个褒义词汇。 什么是公民社会?这个词组的英文表达是civil society,许多学者也译作“市民社会”。公民社会有两种含义。从古典的意义上讲,公民社会是指建立了政府的文明社会,相对于还没有建立政府的社会而言。这种含义的公民社会,已经不多用了。现在为人民所普遍使用的,是公民社会的近现代含义。它是由西方自由主义学派阐发的。按照西方自由主义的观点,全部社会生活严格地分为公与私两个部分。国家(或叫政治社会)属于公共部分,私人部分叫做公民社会,用来指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经济生活。显然,这种含义的公民社会,是作为国家概念的对应面出现的。公民社会是个人根据自己和彼此的物质需要自愿结成的社会经济联合。它以个人活动和个人交往为内容,既包括经济关系,也包括言论、结社、迁徙和安全等社会行为关系。公民社会的成员可以参与国家生活,国家却不可以侵犯公民社会领域。公民社会的立足点是人的自由权利。它着重的是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参与和对国家制约与监督的积极作用。 “公共权力就是用于处理公共事物的权力。它是由社会共同需要产生的,其根本目的在于维持、调整或发展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秩序。”“公共权力至少具有以下基本内涵:第一,从主体上看,公共权力属于公众而非个人;第二,从客体上看,公共权力指向的是公共事务;第三,从功能上看,公共权力为公共利益服务。”就政府的公共权力来讲,它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它具有政治和社会双重职能。其外在形式是“社会整体”的代表。它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行使具有强制力的垄断性。 通过对公共权力与公民社会概念的阐述,可以清楚地看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公共权力运作、公民社会兴起并迅速发展三者具有统一性。中国共产党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国家和政府通过运作公民授予的公共权力来维护公民社会的健康运转,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实现社会公正和和谐。政府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公民实现自己权利的工具。公民社会的产生及迅速发展,也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民的利益,更好地达到社会的和谐共治。 二、党在联系公民社会和公共权力之间的作用 公民社会的迅速发展,迫使我们党必须正确认识公民社会的性质和特点,尔后才能辩证地发挥公民社会的作用。公民社会的重要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公民社会体现利益多元化。公民社会的发展以及整个社会的发展,是在各社会阶级、阶层、集体、群体的博弈中实现的。国家和政府通过协调、调和各方利益,保持社会的健康运行。与此同时,党的功能也必须围绕如何更好地、更准确地表达和综合公民多元化的利益、愿望和要求展开。所有这些,对党的理念、组织形式和运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公民社会要求限制政府的权力。公民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多元化的利益诉求必然外化为社会组织的多元化。多元化社会组织的发育和壮大,不但对政府权力形成强有力的制约,而且提高了社会组织自身的参与能力,一些权力从国家权力中分离出来,变成公民社会自主自治的一部分。公民社会不再只是公共权力服务的对象,也越来越成为行使公共权力的主体之一。这必然会影响到党的政策的制订。 (三)公民社会必然会带来对法治的要求。无论是权力的授受关系,还是公民在社会中的地位和活动,或是公民利益的协调、博弈,特别是对权力的约束,都必须按照大家认可的规则来进行,才能保持社会不致因为冲突而难以存在。这样,作为这种规则体现的法律,就成为控制社会的最为有效的工具。法律解决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反映的是对各种不同利益的调和,因而获得了至高无上的地位。社会各个个体和组织的活动,包括党的活动,都要服从法律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