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金融植根于民间,以民间融资为主要特点。所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湖北银监局局长李怀珍是这样定义民间融资的:“一般来讲,民间融资是指县域以下游离于正规金融机构以外的,由资金需求主体和资金供给主体按照市场机制以一定形式的契约约定金额、期限和利率的资金融通行为。”那么,民间融资有哪些主要形式?它能经久不衰的原因何在?它究竟是企业融资渠道的有益补充,还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的洪水猛兽?政府是应该是堵还是疏?等等,诸如此类问题,我们将有关专家的观点作如下综述。 一、民间融资的主要形式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相对于监管框架之中的正规金融,另一种力量由来已久,并在现存经济秩序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这就是广受关注的民间金融。从江浙、广东、福建的抬会、钱庄,到东北的“对缝”业务,随着经济的快速成长,民间隐性金融也蓬勃发展,并逐渐以各具特色的样式与当地经济体结成血肉联系。应该承认的是,尽管备受歧视,民间金融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循环重要的一部分。那它以哪些主要形式出现的呢?毛金明在《金融研究》上发表文章认为,民间融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间融资的传统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此种形式借贷的规模较小,在农村比较常见,但涉及面较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上万元,融资主体主要为自然人或农户,借贷双方关系较为密切,一般是亲朋好友之间相互借用,主要是应付短期生活急需,有一定的预期还款来源,这种借贷多为口头协议,不计付利息或利息低微,没有明确的还款期限。二是“高利借贷”,这是民间借贷的主要形式,主要是用于个体、民营等企业的生产周转需要。借贷期限有长有短,利率一般参考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水平及地区、季节、资金供求状况而定。在煤、铁、焦生产集中和养殖业、种植业、商品集散较为发达的地区比较突出。 2.价证券融资。近几年民间融资除民间借贷外,又增加了存单、债券甚至房地产等不动产内容。这些存单、债券等,主要是借款人用于抵押、质押贷款,部分借贷人之间还要收取一定的差额利息或手续费。如晋城市一位私营业主向关系人借款5万元,该关系人不是直接将5万元现金借出,而是向私营业主借出8万元存单,在农村信用社办理质押贷款,从中收取8%的差额利息。这种行为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方式,在当前的民间借贷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 3.据贴现融资。由于银行汇票风险系数较低,加之银行办理贴现需要增值税票、购销合同等,要求严格,手续繁琐,时效性差,一些银行对小面额银行承兑汇票不予办理贴现,使小面额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多为民营企业)的票据无法变现,影响资金周转,所以持票人宁愿持票到经营规模较大的民营商贸行融资,既不需要税票,也不需要购销合同,仅凭中间人的介绍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持票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处拿到现金。利率一般为面议,期限越长,利率越低,反之越高,利率的高低受金融机构贴现利率的直接影响。期限受票据期限的影响,一般在4个月左右。办理民间贴现的尤其以商业企业普遍,因商业企业收入较稳定,一些小型煤、焦企业或中间商急需资金付贷款或运费,就向这些商业企业办理票据贴现。 4.业内部集资。由于多方面原因,企业从银行、信用社难以获得贷款支持,在流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向职工集资,有的以“保证金”为名向职工集资,这种集资方式利率一般相当或略高于同期贷款利率。据忻州市反映,几乎各县中小型企业都存在这种情况。 二、民间金融能够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民间金融何以经久不衰且生命旺盛?李怀珍这样分析原因:由于近几年来银行业实行集约化经营,风险控制意识明显增强,加之有的撤销县域机构,有的上收和集中信贷审批权限,民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信条件很难满足正规金融机构的授信要求而无法获得融资支持,县域经济金融发展失衡的问题十分严重。而民间融资及时对正规金融顾及不到之处进行了补位,大大地缓解了县域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中资金供需的矛盾。从此次调查的情况看,95%的民间融资利率在5%至12%之间,略高于银行和农信社贷款利率,在人们可以承受的限度以内。 市场规律最简单的定理就是有买有卖,有行有市。县域民间融资活跃的根本就在于市场的供求长期保持一种自发的调节过程和均衡态势。特别是近年来,居民储蓄存款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居民闲置资金增多,在股市低迷、存款利率连续调低、储蓄存款加征20%利息税的情况下,民间融资便有了较为充裕的资金来源。而正规金融机构的授信管理、风险控制的市场化程度和水平相对太低,无法满足民间的灵活性、多样性和快节奏的需求,这客观上为民间融资的生存和发展腾出了理想的空间。 有了空间,有了温度、湿度皆宜的土壤,民间融资自然就一茬又一茬开花结果了。李怀珍如此表述民间融资的几大“先天优势”:一是主体明确,权责一体。民间融资的主体都是自然人,是非常明确的个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被调查的融资关系人都认为用自己的钱和用银行的钱、借私人的钱和借银行的钱感觉完全不一样;二是信息对称,了解充分。经济规律告诉我们,没有对称的信息,就没有完整的市场。由于借贷双方或中介人一般生活在县域范围,贷款人对借款人的身份、资信、品格、收入状况、还款能力以及借款所从事的项目都了如指掌,避免和减少了交易信息不对称可能造成的纠纷和风险;三是讲求效率,程序简明。调查表明,直接的民间融资程序简单,一张借条甚至君子协定便能“搞定”,钱来得快,用得快,转得快,见效快;四是诚实守信,到期履约。这也是李怀珍最为感慨的:民间融资经久不衰,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诚信原则贯穿始终。毛金明指出,民间融资有以下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