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这表明中央领导集体十分注重研究和借鉴国外政党执政的经验教训,不拒国外的经验,展示了政治远见和智慧。从世界政党政治的实践看,执政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有一些共性的东西。虽然各国政党的执政模式不同,它们的性质、信仰、纲领、执政理念、社会基础等都千差万别,但作为执政党,这些党在执政能力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共同的规律。尤其是在当前的形势下,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民主化迅猛发展,一些执政党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大自身建设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其做法和经验十分值得研究。 一、加强理论创新能力的主要做法 理论纲领是政党的行动指针,是政党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进而整合社会的旗帜。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现实,能否把握形势发展的特点,制定符合时代要求的理论纲领,事关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 1.根据形势变化革新理论纲领,以因应新的社会现实。 布莱尔在1994年担任英国工党领袖后,认为英国正暴露出一系列深刻的矛盾:政府日益难以承受福利国家的沉重负担,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个人主义盛行,社会缺乏凝聚力。为了应对面临的挑战,布莱尔打出“新工党、新英国”旗号,提出“第三条道路”理论。这一理论既不同于主张国家管理一切的老左翼的观点,也有别于过分重视市场经济的新右翼的观点,主张重新界定政府、市场和个人的作用,通过政府、企业、个人的共同参与,建立一个更加公开、公正和繁荣的社会。正是这个新的理论很快激活暮气沉沉的工党,使它在野18年后重新赢得大选。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在苏东剧变后演变为匈牙利社会党,在国内政治、经济、社会思潮等各个领域全面向西方靠近的形势下,提出党的思想理论要顺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避免意识形态的僵化。该党审时度势,提出建立新的政治制度和民主法治国家,建立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合理分配收入的人道的社会,强调立足于匈牙利国情和社会民主主义原则,继承匈牙利民族价值、左派价值和社会目标,及时更新思想理念。匈牙利社会党经过反思、调整和创新,改善了形象,扩大了影响,使得该党在1994年和2002年两次赢得大选。理论纲领的调整与革新,通常伴随着人们思想认识的转变和更新。这是一个循序渐进、因势利导、水到渠成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集中全党智慧,博采众长,群策群力,共同学习、研讨和创新的过程。当前,一些西方政党在制定新纲领时,通常要举办很多辩论会、研讨会、座谈会、网上论坛等,发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变化的加剧,西方许多政党提出,要想不被时代抛弃,必须坚持不懈地学习,成为一个不间断的“学习型政党”。 2.在社会分化组合加快和文化发展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一些政党在思想理论纲领革新方面表现出更大的灵活性和包容性。 在西方,经济的迅猛发展带来了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导致各种利益团体不断分化组合,社会中间阶层迅速崛起,政党原有的阶级界限和社会基础也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例如,英国的工党和保守党、德国的社民党和基民盟,作为传统的左右翼两大政党,以前的得票率之和一般都会超过90%,而现在下降到70%左右。面对这种情况,英国工党努力寻求跨阶级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和人员流动的日益加快,现代社会文化发展日益多元化。许多执政党为了适应社会意识形态多元化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选择多样化的现实的需要,纷纷研究、借鉴、学习本党的竞争对手的思想理念、政策主张和发展经验。左翼政党在经济方面吸收右翼的自由主义主张,右翼政党则借用左翼倡导的社会公正思想,那些有助于国家政治稳定,有助于社会团结和睦,有助于经济复兴和发展,能跟上潮流并具有最大感召力的口号,往往被各类政党共同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不同政治取向的政党的政策分野日趋模糊,一些国家的政治生活中出现了“左翼不左,右翼不右”的现象。 二、加强组织动员能力的主要做法 组织结构是政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全球化、信息化大潮的激荡下,政党的传统组织建设方式也受到了冲击。一些外国政党为适应新的形势,不断探索建设现代化政党的新方式。 1.扩大党内民主,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近年来,随着知识社会日益临近,社会生活更加个性化,许多社会精英远离政党和政治生活。西欧社会党认为,为了使党员结构能够反映社会组成,必须吸引足够的社会精英以及游离于政党之外的政治资源,建立更为现代化的党组织。为此,一要更加分权,即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权利,提高上级组织的服务意识;二要更加民主,特别是加强直接民主。比如德国社民党提出,由全体党员而不是党代会选举总理候选人;三要更加多元化,设立专题支部,引进“项目党员制”,吸引更多的党员参与党内讨论和决策;四要更加开放,设置更多的论坛和对话平台,为社会精英参与党内工作铺设更多、更快捷的渠道。 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也有新举措。越南共产党认为,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有助于释放党内日益增强的民主需求,有助于在新形势下开拓越共的新局面。农德孟担任总书记后,越共中央全会开始实行质询制度。每位中委都可以对包括总书记、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在内的其他委员提出质询,也可以对政治局、书记处、中检委集体提出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