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5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6)06—0046—07 从政治社会学意义考察,四清运动是中国共产党主动发起的一场政治性群众运动,以阶级斗争意识形态介入运动全过程,以“土改”模式自上而下调整社会权力秩序及构成,具有浓厚的自觉“革命”倾向。① 但这种“革命”并非完全意义上的革命,只是在重建基层社会的意识形态环境的基础上,调整基层政权的权力构成、型塑其阶级属性,从而实现中央政权意志向基层社会的完全渗透。在这个意义上,四清运动当是中央政权重建直至巩固其执政基础的大规模社会治理行为②。 一 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介入与农村社会干群矛盾的敌对化 四清运动的主要起因有二:一是“包产到户”等自发力量的拓展,侵蚀着人民公社制度的社会基础,动摇了一统的集体经济;二是在权力和资源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内,公共权力异化现象突出,“目前社、队普遍存在四不清的矛盾,亦即干群之间的矛盾”[1](p305)。这些矛盾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基层干部腐化问题严重,并被大量“四不清”(主要涉及利益分配)现象所证实。刘少奇曾提出执政党的部分干部可能腐化并将其认定为敌对性质,认为纠正“单干”、巩固集体,要靠组织来保证。[2] 而在农民看来,干部利用权力多吃多占、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则是对自己的盘剥。二者均将基层干部推向对立面。 其次,基层干部的基本责任和本能反应是对上级负责。高征购、大炼钢铁、统购统销等政策以及“共产风”等错误显示了制度内矛盾,表现为基层干部与农民之间的矛盾;基层干部的“瞎指挥”、蛮横暴躁、打骂等行为,在激化矛盾的同时却又掩盖了制度根源。 第三,在人民公社制度内,基层干部同普通农民之间存在着事实上的利益分配矛盾。农民干部不是国家干部序列的正式成员,主要依靠工分及误工补贴获得生活资料,但因掌握权力而能比普通农民获取更多的利益,因而生活水平较普通农民要高。一旦与阶级和阶级斗争相联系,这种差距就被视为“阶级分化”,“一方面是共产党的支部书记贪污、多占、讨小老婆、抽大烟、放高利贷,另一方面是贫苦农民破产”[3](p570) 第四,基层政权与中央政权之间在制定与执行政策上的矛盾,源于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利益矛盾主要体现在基层干部以农民群众为依托,对抗中央政策。农村干部没有脱离土地和劳动,在总体利益上与农民一致,尤其在中央政权控制几乎所有社会资源的情况下,这种利益的一致性更为明显。例如,在经济困难时期,许多地区的基层干部以瞒产、瞒地等方式来减少征购任务的压力,实际上与国家向农民征过头粮有关,因而得到部分农民的支持,但与中央政权意志相违。在四清运动中,它成为基层干部的一大“罪状”,却也是基层干部与工作队“争夺”群众、抵制运动的一大武器。 运动最初将斗争矛头指向地富反坏分子,将其视为破坏人民公社制度的主要因素和阻滞中央政权治理农村的主要障碍。但是,随着阶级斗争意识形态成长为农村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运动态势和内容呈现“革命”表征:干群矛盾被敌对化进而激化,基层干部成为普通农民释放不满的主要出口。“在农村基层干部中,有许多人犯有大大小小的错误,不仅有经济上的‘四不清’,而且有敌我不分、丧失立场、排斥贫农下中农、隐瞒成分、伪造历史等等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四不清’,其中有一些人的错误比较严重,甚至已经蜕化变质,成为阶级敌人的代理人和保护人。此外,还有少数的地、富、反、坏分子混入了干部队伍”[4](p248)。对此,贫下中农流露出极端的阶级仇恨情绪,称基层干部“同过去的地主、富农一样,不劳而获,是剥削行为”[4](p443)。因此“广大群众、 特别是受压迫受剥削最多的贫下中农和‘四不清’干部的矛盾,是当前农村中的主要矛盾”,理所当然地,“运动斗争的锋芒就要指向‘四不清’的干部”。[5](p791) 在缺乏地富反坏与基层干部之间“联盟”或“代理”关系的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在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包裹下,制度内的非对抗性矛盾呈现对抗性,干群矛盾敌对化使基层干部呈现敌对阶级特征而成为“众矢之的”。与土改时期诉地富的苦类似,基层干部“四不清”被作为新仇进行了控诉。诉苦内容五花八门,涉及分配、工作作风、财务、生活作风、人际矛盾等,主要是前两项,焦点是工分问题;对“四不清”干部所用“地主的狗腿子”、“国民党”、“反革命”、“地富代理人”、“罪行”、“罪恶”等措辞,所施打、骂、吐、踢、罚站、罚跪等惩戒,显示出在阶级斗争意识形态的刺激下,揭发者的言行复归到阶级斗争激烈年代的话语属性和行为方式。 二 工作队—贫协成为农村社会的非常规权力组织 随着运动不断升级,中央政权改组基层政权的态度越来越坚定,最终将原本承担社会动员功能的工作队—贫协提升为非常规权力组织并担负重组基层政权之责,以巩固中央政权对农村社会的绝对权威。 运动初期,工作队—贫协的社会动员架构即被确立。工作队兼负整顿基层党组织的职责,触及人民公社权力秩序的核心,使运动呈现改组基层政权的趋向。工作队直接选择、培养、组织以贫下中农为主的运动骨干,掌握“根子”的最终决定权。在“根子”的选、审、定等环节上,工作队“把基层组织和原有的干部抛在一边”,“造成基层干部同工作队和贫下中农的对立”。[6](p391) 与此同时,贫下中农组织则从一般群众性组织上升为基层政权的当然成员,对基层政权的决策、执行等具有相当的发言权和影响力,强化了基层治理的阶级属性。“一切同社、队有关的重大事情,在党内讨论之前,应当征求贫、下中农组织的意见;在党内讨论之后,应当先在贫、下中农组织内进行传达,同他们商量讨论。”[6](p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