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217(2006)02—0011—07 1945年10月,国共两党重庆谈判期间正式就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达成协议,《会谈纪要》规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现通常称为旧政协),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事,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傅斯年作为无党派人士应邀参加了政治协商会议。在会议其间,傅斯年多次发言,就国计民生、政治体制与政治改革提出了自己的政见和建议,这些建议和意见集中体现了他的政治倾向与观念,对此进行认真分析,可以揭示傅斯年当时的政治思想与理念,今年是傅斯年诞辰110周年,又是旧政协会议召开60周年, 现根据傅斯年的档案资料及有关记载对其在政协会议期间的言论进行探析,以作为对傅斯年110 岁诞辰和旧政协会议60周年的纪念,不当之处,敬请方家进行批评。 一 1946年1月6日,国民党政府公布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办法》及会员名单,经蒋介石聘请共38人,其中包括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党5人,无党派代表9人。傅斯年作为无党派人士被邀请参加,其余8人是莫德惠、王云五、胡霖、邵从恩、钱新之、缪云台、李烛尘、郭沫若。当时有人评论:除国共两党人士外,“其他政团也可说是集过去一般所认为‘反动派’或‘反革命’之集大成,随时可以‘危害民国罪’绳之于法的,如今却将他们聚集一起在‘政治协商会议’成为座上嘉宾,商讨国家大计,不能不说是现实需要所造成的一大奇迹。”[1] (P410) 政治协商会议邀请的38名委员中除莫德惠赴东北宣慰、张君劢在美未归、张澜和黄炎培因病请假未能参加外,其余34人应邀参加,会议于1946年1月10日开幕,31日结束,其间大会与小组会议间隔进行。大会开幕时,蒋介石亲自主持并发表讲话。 蒋介石在讲话中冠冕堂皇地强调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目的、作用和要求,他说:“本会议召集的目的,是邀集各党派代表和社会贤达来共商国是。我们所要商讨的是国家由战时渡到平时,由抗战进到建国基本方案。也就是怎样集中一切力量,以开始建国工作的问题。……今后政治上和社会上一切设施,都要尽量纳之于正常的轨辙,加强法治的精神,以立宪政的基础。……本会议虽然不是由人民选举而产生。但各位先生热心国事,关切民生,一定能体察人民真正的愿望,认识人民迫切的要求。”[1](P412) 蒋介石对政协委员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真诚坦白,树立民主的楷模;第二,要大公无私,顾全国家的利益;第三,要高瞻远瞩,正视国家的前途。”蒋介石的讲话不仅是给政协会议定基调,也表明了国民党政府对政协会议的态度。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在当时是一个大事,曾引起各方面的重视,蒋介石发表讲话后,周恩来、沈钧儒、曾琦等人分别发表讲话。后人曾对政协会议评论说:“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是符合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适合广大人民的意愿要求的,是以政治协商方式解决政治的范例。”[2](P1610) 政治协商会议设秘书处,由雷震任秘书长。委员分五个组进行专题协商,即政府组织组、施政纲领组、军事问题组、国民大会组、宪法草案组。 据核查,38名政协委员中有22人曾担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傅斯年即是其中之一。在政治协商会议期间,傅斯年被分到宪法草案组。许多资料证明,傅斯年在会议期间积极参政议政,对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政见。从相关资料和他的档案资料中,可以看出他当时对政治体制建设和政治改革的思想理念,同时可以从中认识他当时的政治态度。 二 政治协商会议要求与会各委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正如蒋介石在开幕词所说:“如有意见,深望尽量陈述,政府无不可以考虑採纳。”傅斯年在大会和宪法草案组会议上皆曾积极发言,为国家能够在抗战胜利后走上和平建国道路,化解国共两党矛盾,避免内战提供了有益的建议,反映了他当时的政治态度,也显示出了他在中西方政治体制与制度方面的广博的知识和渴望和平的愿望,概括他的言论和建议,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和平建国的指导思想与原则,傅斯年认为,中国人民经过无数艰难和困苦,作出了巨大牺牲,终于取得抗日战争的胜利,一定要万分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和平建国的机会,不论国民党政权,还是各民主党派都应出于公心,捐弃私见,顾大局,顺民意,本着国家、民族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为和平建国共同努力。他对《和平建国纲领》供献的意见充分表达了他这方面的思想。他曾拟定各党派关于《和平建国纲领》总的指导思想,其中强调说:“际兹八年抗战卒底胜利之时,人民之死亡以千万计,财富之损失以亿兆计,生者待养,病者待医,大敌虽已败却,疮痍犹待补救,国家虽列于强国,人民尤陷于贫困。中国国民政府鉴于战争业已结束,建设应即开始,爰特邀集各党派代表既社会贤达举行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国是,俾人民得以昭苏,国家进于宪政。兹经一致同意左列纲领。总纲(党派协定):①确定三民主义(及国父遗教)为建国之最高准绳。②全国力量,应在蒋主席领导下,共同合作前进。③确认各党派之平等合法地位,用人不分党派。④各党派相约以国家民族之利益为最先,捐弃成见,放弃武力斗争,停止宣传战争,俾便集中意志与力量,以建设和平、民主、统一、团结、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⑤确认蒋主席所倡导之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为达到和平建国必由之途径。①傅斯年对《和平建国纲领》的总纲的阐述虽然近似官话,其中特别强调和平建国要在蒋介石的领导下,有些不合情理,实际查阅当时的一些文件,许多都将此条列入文件中,其中对当时局势和社会情形的认识是真实的,其中所拟定的五项具体条款大体都符合当时局势,具有相当超然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