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 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219(2006)03-0067-04 随着新民主主义建设时期的来临,如何把处于十字路口的农民小商品经济引向社会主义成了极其紧迫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张闻天在领导合江土地改革的后期,即1947年底就开始发动农村的互助合作运动。在深入实际亲自领导合作化运动中,张闻天把马克思主义合作化理论与东北农村实际相结合,形成了较完整的农业合作化思想,在许多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农业合作化分三步走 张闻天认为农业合作化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劳动互助,即在农民个体私有的基础上组织起来换工互助,“这是农业集体化的萌芽”。[1] (P1)在发展互助合作运动过程中,张闻天非常强调个体农民私有权的巩固和自愿两利的原则。他指出:“今天的换工互助只能在农民个体私有的基础上,在自愿两利的原则下,进行某种劳动的互助才是可能的。”[1] (P87)这是张闻天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深切了解中国农村和农民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而当时,党内有不少干部不了解中国农村的特点,无视广大农民的实际要求,在领导农民互助合作运动中犯急性病,片面理解组织起来的涵义,以为参加户数较多,财产入股,劳力统一分配,评分记分取酬的劳动互助组才算是组织起来,甚至有人提出了组织“集体农场”的大计划,在插犋换工中还出现了违反自愿两利原则的强迫命令的集体化。张闻天及时批评了这种错误倾向,提出农民中自发的插犋换工,是当前一种最能为广大农民所愿意接受的生产合作形式,我们应当承认它是一种组织起来的形式。强调清算分地之后的农村经济仍是私人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因此农民的生产组织决不能过于集中,过于庞大,一切关于“集体农场”与“集体劳动”的空想,应该全部抛弃。[2] (P36)农村的方向是集体化,但现在条件还未具备。过早地提出农业集体化,会妨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巩固农民的私有财产,才能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踊跃参军、交公粮、支援前线。 插犋换工、劳动互助,是中国的农业从分散的小农经济向合作化迈出的第一步。它不仅维护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提高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使他们努力生产,发家致富,使大多数农民在土改后不再受到封建剥削,避免了因剥削而出现的贫富分化;而且这种简单的合作形式还提高了农民的集体意识,养成了农民的劳动互助习惯,给将来农业集体化准备了若干有利的条件。 张闻天认为农业合作化的第二步是组织供销合作社。 首先,张闻天较系统地论述了建立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供销合作社是国营经济和农民小商品经济的联系桥梁。张闻天认为,土改结束后,在城市居于国民经济领导地位的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在农村中大量存在的是农民小生产者的小商品经济,而处于这两者之间的是私人商业经济。私人商业资本在市场上的投机操纵、兴风作浪,往往使市场物价波动、金融不稳,即使国营经济的发展受到破坏,又给农民以高额的中间剥削,这对国家和农民都是有害的。因此,为了巩固和发展国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领导地位,为了发展和改造农民小商品经济,就必须在农村中普遍建立供销合作社,以建立国营经济对千千万万农民小商品经济的联系和领导。国家经过这种合作社和农民小生产者在经济上结合起来,国营经济可以经过它去供给农民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同时又经过它购买与运销农民的各种生产品,使国营经济可以有保障地得到各种丰富的原材料、粮食与农业生产品的供给;而农民也可以有计划地用他们的生产品去交换他们所需要的各种必需品。由此,既巩固了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又免除了商人资本家对农民的中间剥削,使农业生产力和农村各种副业得到发展,为农业合作化向更高阶段发展准备条件。因此,“供销合作是今天促进农村生产的发展与准备农村集体化的中心环节”。[1] (P60) 其次,张闻天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定了一系列方针和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对供销合作社的领导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政治上的领导,我们党应该在合作社各级领导机关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对合作社的领导。“党必须把大批最好的干部和党员送到合作社去,使其在合作社内部起核心领导作用”。另一方面是经济上的领导,党和政府必须加强对供销社干部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我们的干部必须用心学习做生意,但不是学习商人那样如何去剥削农民小生产者,而是学习如何能使他们减轻以至免除这种剥削”。要培养大批合作社干部,“使一切合作社的领导干部清楚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自觉掌握合作社发展的具体规律,精通合作社的业务,并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忠诚。”[1] (P64) 二是必须坚持赢利分红的原则,坚决反动平均主义。张闻天认为,“合作社的历史任务,是在经济上巩固工农的联盟,使农民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下,经过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走上社会主义。”[1] (P68)为此,合作社首先应该坚持赢利的原则。必须用降低成本、节省开支、扩大营业,加速资金周转等办法以增加盈利。合作社的这种赢利,实质上是把个体经济引向集体化方向发展,为将来农村集体化准备必不可少的经济条件。其次还必须反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主要表现在分红问题上。张闻天认为,反对分红,实际上是一种平均主义。如果不重视这个问题,社员就会失去入股的热情和信心,供销合作社就不能充分吸收社会游资,壮大自己的经济实力,就无法完成自己的历史任务。此外,合作社的文化卫生与社会事业,社员与非社员的待遇也应该是有区别的;合作社应该放款有息、存款有利;应当明确规定借贷赊垫和信用等制度,应当计算成本,巩固资金。应当考虑物价波动因素,可以实行股金折实,以实物折算,使合作社的社员免受不应有的损失。总之,合作社在经营一切业务时,都必须反对平均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