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6)01-0037-08 在1955年底1956年春,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掀起了一个高潮,许多农民纷纷加入高级社。农民加入高级社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在《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所描绘的美好远景吸引下,许多农民抱着过高的预期加入了合作社(高级社)。对此,以往研究多未提及,现根据有关档案和报刊资料加以论述。 1955年11月,毛泽东主持制定了农业“十七条”,提出一个农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在1956~1967年12年内,我国粮食平均亩产量要达到规划目标“四、五、八”,即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的地区,要求达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达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达到800斤。1956年初,在农业“十七条”的基础上发展成为四十条,并正式定名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简称“四十条”)。“四十条”公布后,向农民描绘出一幅美好的远景。在1955年冬和1956年春,全国农村随即掀起一股宣传“四十条”的热潮。 根据当时江苏省的宣传资料,“四十条”实现后,我国农村的面貌将要焕然一新。“这就是说,我国农村中的一切剥削制度将被彻底消灭,汪洋大海似的小农经济,将变为高级的大型的合作社经济,使穷根从此挖掉,富根开花结果,子孙万代幸福无穷;我国的农业将变成先进的农业,使荒地变成良田,低产变为高产;我国农民都将成为富裕的农民,家家丰衣足食,社社五谷丰登;我国农村将成为文化发达、美丽幸福的农村,人人识字,个个读书,乡乡都有电话,社社都有收音机;到处是青山绿水,遍地是牛马骡驴,猪羊鸡鸭成群,路平桥好,四通八达,天灾能防御,四害被消灭,千年荒山开了花,百年大病断绝根,户户安康,人人欢乐……总之,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像一幅美好动人的图画,画出了我国农村繁荣、幸福的明天。”[1] 山东省在《山东省实施“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规划(草案初稿)》中更具体地规划出山东省实现“四十条”后的美景: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达到750斤,棉花每亩平均产皮棉150斤,花生每亩产皮果500斤,大豆每亩产270斤,烤烟每亩产450斤,麻类每亩产655斤,蚕丝达366.2万担,果品达61亿斤,水产达120万吨,骡马达100万头,生猪达6000万头,水浇地扩大到80%~90%。农业生产可以基本实现机械化,水、旱、病、虫、鸟、兽等自然灾害可以基本消灭,农业生产可以得到稳定的丰收,人民生活水平将大大提高。每人每年平均粮食由现在的530斤增加到1200斤,而且可以储备两年以上的余粮;每人每年平均吃80多斤猪肉、40多斤鱼、90多斤果品、三四百斤蔬菜。那时农村将是“五谷丰登,牛马成群,百花满山,果木成林,粮食满仓,鲜鱼满池,棉花成堆”,那时文教、卫生、交通事业也将大大发展,“小学、中学、医院、托儿所、电灯、电话、铁路、公路应有尽有,农村到处呈现一片幸福繁荣的景象”。[2] 如果说以前宣传的苏联农民的美好生活,对于许多农民还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遥远梦想,现在,“四十条”则具体而生动地把这种美好的远景摆到他们面前。许多农民兴奋地说:“这下子社会主义已经不是隔着千山万水,是近在眼前了。”“幸福生活已经看得见,摸得到了。”看到这个美好的远景,饱受贫困之苦而急切盼望富裕幸福的农民,无不欢欣鼓舞,喜形于色。许多农民说:“看看现在,想想将来,心里高兴,浑身是劲。”老人、妇女、青年更是特别高兴,普遍反映:“四十条成了老年人生养死葬的靠山,是青年人的远大前途,是妇女彻底解放的标志,是儿童更加幸福的未来。” 为什么农民相信关于“四十条”的宣传呢?一是由于几年来大多数合作社(基本上是初级社)都是增产增收,特别是1955年农业普遍获得大丰收,投资大的合作社增产增收就更多,因此不少农民就相信规模更大的高级社将会更多地增产。二是“四十条”不只描绘了美好远景,还详细地制定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具体办法。譬如,在发展农业生产上,就提出了兴修水利、推广新式农具、增辟肥源、推广优良品种、改良土壤、扩大复种面积、多种高产作物、改进耕作方法、消灭虫害和病害、开垦荒地等一系列具体措施。应该说,这些措施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有效增产办法。其中,有一些对许多农民来说并不陌生,只是限于个人或初级社(小社)力量有限而不能实行罢了,还有一些则为本地或邻近地区先进经验所证实,不由人不信。因此,许多农民真诚地相信,加入高级社后,人多力量大,资金足,就可以大力实现这些个人或初级社还没有实行或无法实行的增产措施。用当时的流行话说:“过去做不到的事,合作化了就做得成。”1955年冬至1956年春大修水利、广积肥料的热潮也印证了这一点。 既然高级社建立后会有如此美好的前途,而且又有许多切实可行的办法,许多农民当然愿意加入高级社。用浙江省乐清县虹桥镇的倪学宝的话说:“一个宣传,一个具体做法,使农民觉得入社是个好东西。”[3]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因小社(初级社)还不能实现大量增产,农民也要求建立高级社。江苏省委第二书记刘顺元在分析高级社发展迅速的原因时指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增产指标,小社是不可能的,这就要求办高级社来解决。[4] 在宣传“四十条”的同时,各省、专区、县以及大多数乡和社也纷纷制定自己的长期发展规划和1956年的发展规划。在反右倾保守思想的指导下,各级发展规划纷纷缩短实现“四十条”的规划时间。特别是在生产规划上,冒进更是一个普遍现象,甚至许多县、许多社自己规划1956年就是“千斤县”、“千斤乡”、“千斤社”(千斤是每亩土地的总产量,并非单季产量——作者注)。[5] 据此,许多地方在办高级社时就向农民许下诺言,预开支票,甚至不切实际地宣传社员生活的改善。江苏省赣榆县有的区干部在办高级社时对群众说:“你们以后饿了有苹果吃,收下的地瓜能把你们压死……”[5] 江苏省涟水县一位干部宣传说:“合作化后,就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上灯不用油,耕地不用牛,说话不用嘴(电话),走路不用脚(汽车)。”在这种美好远景的吸引下,许多农民自然踊跃地加入高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