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5月4日发生于北京的学生游行示威活动(“五四事件”、“五四学生事件”、“五四运动”①),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划时代的一件大事。学术界关于五四运动的研究,已成为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五四运动”这一名称的形成,仍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先看这一名词始于何时。目前,有关起源的最流行的说法是,“五四运动”这一名词由罗家伦在《“五四运动”的精神》一文中最早提出,第一次出现于1919年5月26日出版的《每周评论》第23期上。这一说法由胡适首先提出。早在上世纪30年代,胡适在《纪念“五四”》一文中即指出“五四运动一个名词,最早见于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的《每周评论》,一位署名‘毅’的作者,就不记得是谁的笔名了,在那一期里写了一篇《‘五四运动’的精神》”②。此后,胡适的这一说法被学术界所沿袭。③ 第二种说法则认为, “五四运动”一词最早见于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于1919年5月18日发表的《罢课宣言》中,比5月26日早8天。这一新的说法由周策纵先生于上世纪60年代首先提出,后来,萧超然等学者也从其所掌握的史料中得出了相同的结论。④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说法皆不准确。 实际上,“五四运动”一词最早出现的时间应是1919年5月14日。准确地说,它是在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于5月14 日发布的《致各省各团体电》中首先提出的。理由如下: 第一,《致各省各团体电》刊于1919年5月19日出版的上海《民国日报》, 《罢课宣言》刊于1919年5月20日出版的北京《晨报》,从公开见诸报端的时间来看,前者比后者早一天。如果考虑到《民国日报》远在上海,而《晨报》即在北京,更可明确判断二电拍发的时间先后问题。 第二,《致各省各团体电》的电文文末时间署“寒”(后文简称“寒电”)《罢课宣言》的文末时间署“巧”(后文简称“巧电”)查阅文电代日韵目表,“寒”为14日,“巧”为18日,说明“寒电”的发布时间比“巧电”提前4天。 第三,从二者的内容来看,《罢课宣言》的内容和《致各省各团体电》的内容是前后相接、具有承继关系的。为了将问题说清楚,在此不妨将《致各省各团体电》的全文抄录如下: 各省省议会、教育会、商会、农会、工会、各学校、各报馆均鉴: 大战虽终,天不悔祸;公理难伸,强权未已。青岛不复,中日间不平等之各约不废,正义人道之为饰文,而世界永久和平之终不可望,盖可知矣。学生等不忍坐视国家之垂亡,各本天良,共维国是。“五四运动”,实为敌忾心之激发,亦即我四千年光荣民族性之表见。意在外讐仇国,内惩汉奸,振国民之雄风,作政府之后盾。事情原委及学生等不得已之初衷,叠经沥肝披胆,布告中外,固勿烦复言溷听者也。乃当局不谅,诬我犯科,被拘之同学虽归,法厅之移案未了。曹章之徒,国贼也,要津稳踞,则清议不足以除奸;傅蔡诸公,国士也,群浊涛张,则清流反足以贾祸。近日青岛问题已决,我国地位已危。而于专使之是否签字,犹复政府国会互相诿责。哀我国民,何修得此。嗟乎!国贼未除,哲人逼去;外交失败,国势飘摇。学生等忧怀国步,敢存自遯之心;侧耳笳声,辄壮同仇之志。今我不作,后悔何如。此北京中等以上学生联合会之所由集也。学生等之集此会,不外互通情愫,互砥学行,共励民风,共维国货。而在目前,则一本“五四运动”之宏旨,合群策群力,以遂我外争国权、内除国贼之初怀。至于拟行大纲,一则组成“北京护鲁学生义勇队”,磨我筋骨,锻我体肤,贮我铁血,以为樽俎后继;一则发刊种种有益书报,砺我节义,益我新知,力图他日经济之资,无负国家树人之计。要之,学生等惟知以良心为体,以热血为用,成败利钝,非所逆料。若夫外界奸人,横加污蔑,以四日义行,为受人煽弄。斯则百世之后,自有定评,非今日所宜辩也。惟思独力难支,众撑易举,国风所系,不限一隅。尚望举国齐兴、共趋一致,树宗风于域外,系国运于苞桑。效果之弘,可预卜也。谨此布闻,尚祈垂鉴。北京中等以上学生联合会叩。寒。⑤ 在这篇电文中,学生联合会提出了学生的行动大纲,并第一次将5月4日的学生游行示威活动称之为“五四运动”。而在5月18日的《罢课宣言》中, 学生联合会对五四学生游行示威活动发生以后北京政府的行为表示失望:“外争国权,内除国贼,‘五四运动’之后,学生等以此告吁我政府,而号召我国民,盖亦数矣。而未尝有纤微之效,又增其咎。夫青岛问题,学生等争集之焦点,今议已决矣,事濒败矣。卒未见政府有决心不签字之表示,而又破裂南北和议以资敌。学生等之失望,一也。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国人皆曰可杀,乃政府不惟置舆论之掊击于不顾,而于其要挟求去,反宠令慰留之;表彰其功德,以与教育总长傅公之免辞相况。外间复盛传教育全局,举将翻动之说,国是前途,何堪设想。学生等(之)失望,二也。五月十四日两令,一则以军威警备学生,防公众集合;一则禁学生干政。凡公忠爱国之天良,一切不容表见,留日学生以国事被拘,政府则置诸不理。学生等之失望,三也。”为此,学联宣布从5月19日起举行“总罢课”:“学生等之为学, 恃有此方寸之地耳,今一朝而三失望,方寸乱矣。谨于五月十九日起,一律罢课,至三失望之回复为止。”而在罢课期间的行动方针,则“仍本我‘寒电’宣言之大纲”,开展四方面的活动:“一则,组成‘北京护鲁学生义勇队’,以备我国家不时之需;二则,推行各校‘平民教育讲演团’,使国人皆知国家为重;三则,由各校自组‘十人团’,力维秩序,以纾我国家内顾之忧;四则,以暇时潜心经济,俾勿负我国家树人之意。”⑥ 在这篇宣言中, 明确地提出“总罢课”期间的行动方针要遵照“寒电”已提出的方针,这说明《罢课宣言》是继承了《致各省各团体电》而来的。 由此可见,在新的材料未证明之前,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五四运动”一词最早出现在由北京中等以上学校学生联合会于5月14日发布的《致各省各团体电》中,至于这份通电的执笔人或起草者,现在已不可考。 事实上,“五四运动”一词的形成,是当时的舆论界对“五四学生事件”的认识逐渐深化的结果;其名称的形成以及人们对其性质、意义的认识和估价,都有一个发展过程。早在1919年5月6日,即“五四学生事件”爆发的第三天,高一涵就以《市民运动的研究》为题,对5月4日北京学生集会游行示威的性质和意义作出判断,认为这件事“不单是学生运动”,而是“顺着世界潮流而起”的“市民的运动”。⑦ 5月9日,顾孟余在《晨报》发表《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北京学生之示威运动与国民之精神的潮流》一文,在该文中,他将五四学生事件称之为“学生之示威运动”,同时也论述了这一事件所表现的“青年精神潮流”的“新趋向”。⑧ 而到5月14日,如前文所述,即“五四学生事件”爆发10天以后,在北京学生联合会致各团体的宣言中正式出现“五四运动”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