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号的《文艺理论研究》发表一篇题为《深化“五四”精神》的文章,是当年五四运动的亲历者许杰的一篇短论。该文主张现今的文艺运动应提倡五四精神,首先是民主与科学的精神。针对改革开放应看重“法纪与道德教育”的需要,许杰先生“又想起‘五四’运动时提出的另一种精神来:在‘五四’后期,不是于欢迎‘德先生’与‘赛先生’之外,又提出‘欢迎模拉尔小姐’道德姑娘的口号吗?”这就提及一个鲜为人注意的事,即五四后期“模拉尔小姐(Miss Moral)”的提出。今人谈及五四,印象最深的莫过于“德先生”和“赛先生”,而“模小姐”则几乎未见研究。① 道德伦理革命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内容,但对于该问题在整个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发展演变,特别是在运动后期为何逐渐淡出时人的言说,我们的研究明显不足。周策纵的《五四运动》一书对道德伦理革命所论不甚详,彭明的《五四运动史》对道德革命的论述重于前期,对其后期发展着墨甚少。② 杨国宜则撰文认为,反封建道德的斗争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由于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和工人运动的兴起,批判封建道德的斗争比前期更深入发展了。③ 问题是,既然道德革命是深入发展的,何以会有“模拉尔小姐”的提出呢?目前尚未查到当年直接使用“模拉尔小姐”一语者,但确有“穆勒尔姑娘”的提法。吴稚晖在1923年科学与人生观的论战中提出:“我们中国已迎受到两位先生——‘赛先生’、‘台[德]先生’——迎之固极是矣。但现在清清楚楚,还少私德的迎受。”吴氏认为“赛先生”是智识,“德先生”虽是道德,只是公德,故希望迎受“穆勒尔”(moral)姑娘来“主中馈以治内”,用“私德”来挽救道德衰落。④ 以个人自由、个性解放为核心的道德伦理革命本是五四前期新文化人的主要目标之一,在时人心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可到了1923年吴稚晖却认为应迎受穆小姐来挽救中国人的道德低劣,这意味着五四学生运动后道德革命深入发展的提法还可进一步探讨。 引言 清末以来,在中国思想言说中,“道德”与“社会”(早期或称“群”)的关联一直相当密切。与当年多数思潮相类,晚清流行的“合群”观念也是与爱国、强国直接相关的。正因为如此,“民德”被认为是“合群”以强国的基础。另一方面,当时士人受斯宾塞的社会有机论影响较大,常希望社会的“部分”与“整体”能形成有机的联结,故“独”与“群”的关系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相通的一面。章太炎便提出“大独”为“大群之母”,晚清思想的发展已暗示了打破传统、解放个人的走向。⑤ 新文化运动时期以“个人”为中心的道德伦理革命是这一思路的自然发展,尤其民初“道德”与“伦理”常常并论,有时甚至作为同义词替换使用,而伦理当然直接作用于“社会”,也是联结“个人”与“社会”的一个重要渠道。当时一个相当引人注目的现象是不少读书人(例如傅斯年)认为中国无“社会”因而需要“造社会”,王汎森先生认为,这“代表当时青年一种模糊的感觉,觉得当时中国,除了‘德先生’与‘赛先生’外,还有比这两者更为迫切的‘社会’问题”。⑥ 这样,“造社会”论和“穆姑娘”的提出似都有补德、赛二先生之不足的隐意。⑦ 因此,从当时特定的“社会”视角看“穆姑娘”的提出,对理解道德革命在五四后期一再淡化以至疏离出思想言说的主流,或许很有助益。且探索时人在德、赛二先生之外的关怀,也可能增进我们对德、赛二先生本身之时代意义的“了解之同情”(陈寅恪语),从而深化对五四新文化运动的认识。 新文化运动期间讨论较多的具体问题是文学革命、伦理革命、反礼教和打孔家店等,德、赛二先生恐怕更多是相对虚悬的象征。⑧ 五四学生运动前新文化运动的两大核心内容是文学革命和伦理革命,但五四运动对两者却有相当不同的影响:胡适当时就注意到,学生运动促进了文学革命的成功,“使白话的传播遍于全国”,在1919年后“真有‘一日千里’之势”;⑨ 而本因巴黎和会而起的学生运动显然更关注带有“团体主义”倾向的“救国”,以个人解放为中心的伦理革命遂逐渐淡出思想言说的主流。 按胡适对中国现代思想的分期,大约以1923年为界分为两段。前此是“维多利亚思想时代,从梁任公到《新青年》,多是侧重个人的解放”;1923年以后则是“集团主义时期”,那时“无论为民族主义运动,或共产革命运动,皆属于这个反个人主义的倾向”。⑩ 这一分期的要点, 是以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一对西方观念为依据,且认从清季到《新青年》以前一二十年间的思想主流是侧重个人解放。不过,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威胁下中外竞争的激烈,整个近代中国的大趋势恐怕更多是强调“集团主义时代”的,晚清梁启超时代的士人应不例外。倒是作为整个近代中国一个相当特殊的短时段之新文化运动,的确一度侧重个人解放,可以算一个“例外”。(11) 可以说,在胡适所论从“梁任公到新青年”这一倾向个人的大阶段中,实际一直存在两种倾向,新文化运动之前虽有解放个人的主张,但多数人的终极关怀仍在“群”,也正式提出了“舍己为群”的口号;到新文化运动期间,个人本身的解放已成为伦理改革的主要目的,而不再仅仅是利群的手段,过去的潜流变成了主流。不过,这一倾向个人的伦理革命仍隐含着“群”的前提,除少数人一度认为国家可以解散、亡国后还可再造外,(12) 基本的倾向仍类似清季所谓群己两利,很少见先己后群一类将个人解放置于国家民族之上的观念。故不过几年后,国人即因外患的提醒而再度转向重群、重国,并持之颇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