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台籍精英不断努力探索摆脱日本殖民主义者残暴统治的途径。他们曾寻求有限度的台湾自治,未能如愿。后来台籍青年辗转来到大陆,呼吁祖国同胞关注和支持他们的抗日斗争。抗日战争爆发后,台籍精英投身祖国抗战,认识到台湾解放的出路在于回归祖国,因而发起复省运动。由于资料等方面的原因,学术界对台籍精英从主张台湾自治到要求回归中国的这段历史研究甚少,本文拟由此入手,考察台籍精英对台湾解放道路的探索历程,以求更多的历史事实真相。 一、台籍精英寻求台湾自治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中国大陆的五四运动、朝鲜的三一运动以及日本国内民主运动的兴起,民族自决原则广泛传播。伴随着台湾的资本主义化,台湾民族资产阶级和新一代青年知识分子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或在台湾本土接受西式教育,或负籍东瀛。至1922年,台湾在日本的留学生达2400余名,他们大多学习政治、经济或法律,深受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民族解放运动的鼓舞。在台湾进步士绅林献堂等人的资助下,1918-1920年,林呈禄、蔡培火等人在东京先后成立启发会、应声会、新民会等组织,发行刊物,与岛内的知识青年汇合成一股新兴的力量,开始发动与领导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运动。 1918年夏,林献堂在东京与留学生会面,认为“六三法”是禁锢台湾人民的枷锁,必须早日去掉,获得与会人士的一致赞同。留日学生成立“六三法撤废期成同盟”,推林献堂为会长,要求撤废“六三法”,使台湾人民得与日本本国国民同样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六三法”撤废运动是以同化主义为路向,取消特别立法制,将台湾纳入日本的法律系统,接受日本宪法的治理。台湾留日学生内部对此看法不一。明治大学的部分台湾留学生主张继续“六三法”撤废运动,林呈禄、蔡惠如等人则坚持自治主义。林献堂指出:“照理想当然要主张完全自治,但是政治改革需要实力,不能徒托理想,依我同胞目前之实力,只好要求设置台湾议会为共同目标而奋斗。”(注:蔡培火撰:《日据时期台湾民族运动》,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台湾文献》16卷2期,第176页。)依照日本宪法,人民有依法请愿的权利,日本议会亦得接受人民所呈之请愿书。1920年11月28日,新民会在东京召开大会,与会人士达成共识,放弃“六三法”撤废运动,改而要求设置台湾议会。 1921年1月,在东京的台湾留学生起草了请愿书,有178人参加签名,由林献堂领衔,向日本议会提出议会设置请愿书,要求“对于台湾之统治,……速予种族均等之待遇,俾得实践宪政之常道。是即设置由台湾民选之议员所组织之台湾议会,使台湾民众仰体一视同仁之至意,均沾立宪政治之恩泽,……设置台湾民选议会,付与对施行于台湾之特别立法及台湾预算之协赞权,俾能与帝国议会相辅相成,图谋台湾统治健全之发达。”(注:《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趣旨》,王晓波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台北,帕米尔书店1985年,第79-80页。)台湾总督田健治郎表示反对,认为要求设置台湾议会明显违背日本统治台湾的大方针,断不容许这种主张。日本贵族院决定不接受请愿。在众议院,请愿列入议程,但该院以违背“六三法”为由,认为请愿无审议的余地。(注:周婉窕著:《日据时代的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台北,自立晚报系文化出版部1989年,第72页。)虽然请愿失败,岛内的青年知识分子大都认为,请愿可以激发台胞的政治认同感。 随着以连温卿为首的左翼激进派在文化协会的影响渐居主导地位,林献堂等以温和抗争手段谋求有限地方自治的方针面临挑战。1927年1月,林献堂、蔡培火等人退出文化协会。7月,蒋渭水、蔡培火等人成立台湾民众党,“要求州市街庄自治机关之民选及付与决议权,选举法应采普通选举制。期实现集会、结社、出版之自由,要求在岛内即时准许台湾人发刊报纸杂志。”“确立民本政治。根据立宪政治之精神,反对总督专制政治,使司法、立法、行政三权完全分立,应予台湾人享有参政权。”(注:《台湾民众党成立大会宣言、纲领及政策》,《台胞抗日文献选编》,第113-116页。)继续实施非暴力体制内抗争的手段。 1930年6月,民众党以蔡式谷、蒋渭水、陈其昌为代表,向台湾总督府送上10050人签署的地方自治改革建议书。8月,杨肇嘉等人成立“台湾地方自治联盟”,发布宣言:“我台湾之现行制度,意思机关既无决议权,实系可有可无之咨询机关,而其构成员之协议会员又纯属官选,自不能代表民意,徒有自治之名而无自治之实。……确立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实为殖民地台湾之基础工作,凡诸解放运动皆以此为出发点。……要求当局即时实行完全之地方自治制。”包括“依普通选举赋与公民权。确立州市街庄之自主权,改官任咨问机关为民选议决机关。”(注:《台湾地方自治联盟成立大会宣言》,《台胞抗日文献选编》,第152-153页。) 虽然林献堂等人力求在体制内,在日本殖民者默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谋求台胞的合法权益,但这仍然是日本殖民者不能容忍的。岛内的日本侨民及御用士绅指责台湾自治运动系民族自决主义为本,是“台湾独立的阶梯”。日本部分议会议员也评估该运动有导致独立之虞,或指为独立运动,而否决该项请愿。 二、台籍青年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 台湾总督府规定,台湾人回大陆要有渡华旅券。请求旅券手续必经日警调查报告,颇为麻烦。1922年以后,台湾失学青年日多,求学之心日切。他们有经由日本而回大陆者,因在日本本土渡华无须旅券,有得船员帮忙而偷渡者,逐年增加,求学于内地各级学校。 在广东、北京、武昌、上海、南京等地,他们自动组织团体,有北京台湾青年会、韩台革命同志会、上海台湾青年会、厦门台湾同志会、闽南台湾学生联合会、中台同志社等。台籍青年倾向用暴力的方式推翻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呼吁大陆同胞,关注台湾问题,倡导民族自决。 1922年,来北京的台籍青年约30人。他们组织北京台湾青年会,会员有板桥林炳坤、清水蔡惠如、台北黄兆耀、台中林锦堂等。他们与台湾文化协会取得联络,支持启蒙运动,赞同请设台湾议会。总督府检举台湾议会期成同盟时,北京台湾青年会召开华北台湾人大会,予以声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