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集团作为公共权力运行进程中的病变,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如何防止?这是共产党人不能回避的一个现实课题。中国共产党人关注这一问题起于执政不久,为了破解这一历史难题,一直进行着不懈地探索和努力。从发展的角度考察这一历程,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尽管其间曾发生过严重的偏误,目前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从整体上看,这些努力已经取得了相当的成就,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我们今天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探索 (一)从问题提出的背景看,党的态度是积极的 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我们的领导干部也面临着权力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考验。当时,国际上,在社会主义阵营中,和中国一样实行苏联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的东欧部分社会主义国家,如波兰、匈牙利等,干部脱离群众的问题已经有所显露,到1956年终于酿成群众和执政党的政治对抗。国内,一些问题也开始显现,一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限制,使他们可以容易满足意愿;二是认可官员的特殊化,比如实行“配给制度”,紧俏物品群众买不到,干部有供应;三是“开始萌芽了一种等级制度”,从工资到住房等待遇,都要按照干部的等级来决定,而且差异太大,有些领导于部的“生活待遇太高了,房子住得太好了”。对此,一些领导干部还认为是理所当然,认为作为功臣,就是应该特殊,有人甚至提出,“党员功劳大,要比非党人士享受多”,[1](P646-667)“打天下者坐天下”的功臣思想很有市场。鉴于这些情况,我们党敏锐地意识到,领导干部们手中掌握了公共权力,一方面有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同时也面临着成为“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2](P170)的可能。面对“党外很多人担心:共产党没有当权是好的,当了权是不是会腐化?”[3](P726)党的第一代领导人开始了积极主动地探索。 (二)从认识轨迹看,经历了一个曲折过程 一开始党的认识确是比较客观和到位的。这主要体现在:一是敢于正视这个问题,没有把它作为剥削制度的专利简单给以否定完事,而是以波匈事件为契机,主动认识到我们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1956年11月刚从苏联代表中共参与处理波匈事件回国的刘少奇,从波匈事件中看到了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发生这个问题的可能性,当即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汇报并得到认可后,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提醒与会的高层领导注意:“鉴于若干社会主义国家的情况,国家的领导人员有可能成为一种特殊的阶层,特殊的‘统治阶层’”,“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1](P643)随着执政时间的推移,党的领导人越来越重视这个问题。如果说这时还是一种预测的话,那么,1958年毛泽东把这种预测同实际联系了起来,认为领导干部中存在的“等级制度”、靠权力资格吃饭的倾向,和人民群众之间已经不是一般劳动者的关系。1959年毛泽东从改革发展的角度考察,根据苏联的领导干部中已经存在的一些有“管理权力”的干部从维护自己的利益考虑,因“保持旧制度对他们有利,用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对他们不利。他们安于已有的制度,不愿意改变这种制度”的客观实际,首次提出“既得利益集团”的概念,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3](P277)后来他把这个群体称为“官僚主义者阶级”,是“革命对象”。由于过分强调同意识形态的联系,在阶级斗争日益强化的情况下,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开始偏离实际的轨道。二是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一再强调要注意这个问题,遏制的态度明确、坚定。1956年11月,毛泽东在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曾告诫县委以上的干部说:“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4](P326)他后来甚至把它上纲上线到了“斗争对象、革命对象”的地步,认为搞不好,政权垮台“这个危险是存在的”。这意味着,毛泽东实际上已经把这个问题提到了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的高度,也说明他对这个问题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是清楚的。三是对其性质曾经有过恰当的定位。认为既得利益集团是领导干部的自我质变,在思想观念上不是意识形态层面的政见分歧,性质上也不是阶级对立意义上的敌我矛盾。因为,这种质变的主要特征是围绕他们的私利行使公共权力,并不是在意识形态上有自己的追求。1962年刘少奇指出:“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的组织已经变质了,中央的什么口号来了,他们应付一下,平平淡淡,也不反党,可是几个书记勾结起来,贪污、腐化、堕落。”[1](P726)虽然没有明确定性为职业道德和执政理念问题,但已经基本说出了这种意思。四是认为虽然面临着形成的危险,但仍是可以防止的。刘少奇在《要防止领导人员特殊化》的讲话中认为,“如果我们不注意,让其自流的话,在我们这些国家,也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如果我们注意了的话,如果我们采取一些办法的话也不一定产生,是可以避免的。”[1](P644) (三)从防止举措看,有设想的同时也进行了积极地探索 还是在1956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刘少奇就代表中央非常郑重地提出了系统的防范措施和路径,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限制领导干部的待遇和取消干部的特权。认为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在生活水平上,“不要过分悬殊”,这样“会脱离群众”,应该使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生活水平、福利待遇等大体接近,“一些特殊的待遇,也可以叫特权,应该取消。”并强调像瑞典的内阁首相“是手上拿一个皮包,搭公共汽车到首相办公室去办公的,经常是这样,也不要什么汽车,也不要什么特殊的喇叭这些东西”,就很值得我们考虑和借鉴。二是限制官员的权力,“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应该有一定的限制,什么事情他有多大的权力,什么事情不准他做,应该有一种限制。”三是实行领导干部的任期制,不搞领导职务终身制,不把做官当职业。提出“资产阶级的有些制度也可以参考”,比如,华盛顿“作了八年总统,又退为平民。这样的办法,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参考一下,也可以退为平民?资本主义国家中有些人当过部长,当过总理,结果又去当教员,当教授,当律师,当经理,当校长。”四是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在“党委和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为主要监督渠道的基础上,“加强人民群众对领导机关的监督,订出一种群众监督的制度,使我们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接近人民群众。因此,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怎么做,如何监督政府、监督我们的领导人员,报纸如何监督,都要认真研究。”五是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比如在工厂企业,“厂长应该由工人选举,然后上面委任,或者上面委任之后由工人再选举,看工人同意不同意。”[1](P644-647)从今天我们对既得利益集团的认识来分析,这些设想虽然还是初步的探索,但还是很能切中要害的,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党的第一代领导人不仅提出了上述这些有价值的设想,还把防止形成既得利益集团的意图付诸了实践。尤其是毛泽东,为破解这一历史课题,甚至不惜发动一次次政治运动。尽管其实践和上述设想有很大的出入,采取的路径也有很大的不同。不论其方法如何无序和激烈,后果如何严酷,不论它伴随着巨大的政治上和道义上的损失,也不论它根本上谈不上“治本”和持久,但它们都带有对官僚主义,对既得利益集团及其根源进行否定的强烈愿望。[5]虽然最终走了弯路,但它也以最终的曲折告诉后人:此路不宜重蹈。 (四)从遏制效果看,有成效但花费代价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