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国民党为了重建农村社会秩序并复兴农村经济,在江西发起了乡村建设运动。一时间江西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江西乡村建设运动在全国很有特色。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研究民国时期中国乡村建设运动的成果,如美国学者查尔斯·海福德的《中国的乡村建设:晏阳初与平民教育运动》、郑大华的《民国乡村建设运动》等等,研究地域多集中在河北、山东、江苏等省,对此则很少提及,这种研究现状,同当时江西乡村建设运动在全国的重要地位是不相称的。本文拟对民国江西乡村建设措施之一的农村服务运动作一初步的探讨,意在抛砖引玉。 一、江西农村服务运动的发起 20世纪30年代中期,由于长期战争破坏和严重自然灾害摧残,江西农村已到了破产的边缘。1933年冬,在即将占领江西苏区之际,蒋介石授意全国经济委员会,请派国际联盟的三位专家伯饶尔、郭乐逊和司丹朴赴江西考察农村问题。三位专家考察江西农村后,向蒋介石建议:在江西设立10个农村服务区,开展农村教育、农业实验、农村卫生与合作社组织工作。[1] 蒋介石采纳了这一建议,指示全国经济委员会具体办理并从棉麦贷款项下拨190万元充作江西农村复兴费用,指定其中50万元为农村合作事业费,20万元作农业院建立费,30余万元设立省卫生处,6万元补助乡村师范,而以35万元作为办理10个农村服务区的费用。[2] (P46) 1934年8~11月,由全国经济委员会驻江西办事处主持,选定临川之章舍,南城之尧、丰城之冈上,新干之三湖,高安之藻塘,永修之淳湖成立服务区6处。1935年3月全国经济委员会委派张福良为管理专员,来赣设立江西农村服务区管理处。同年5月,由管理处主持再选定南昌之青云谱,吉安之敦厚,上饶之沙溪,宁都之石上成立服务区4处。至此,10个服务区全部建成。[2] (P37) 10个服务区的地点选择很有特色,分布于全省各地,交通上都非常便利,而且每个服务区在本区域内均有代表性,能代表普遍的情形。服务区的这种选点布局说明,当时国民政府是希望通过10个服务区的工作,而能影响于全省,做好了随时推广的准备。 从管理体制来看,江西农村服务区先是隶属于全国经济委员会,后来又先后隶属于实业部、农林部,是在国民党中央的掌控下进行工作的。江西农村服务区管理处,具体负责江西农村服务工作,规定江西省政府委员为管理处的当然委员,服务区管理处同时接受江西省政府的领导,协调江西省教育厅、农业院、卫生处及农村合作委员会等单位,共同推动服务区事业的开展。[2] (P39)从内部组织结构看,各服务区内部统一设总务、农业、合作、教育、卫生等科组,由管理处向各服务区派干事一人,另由各关系单位及当地县政府与管理处会商选派农业、合作、卫生、教育指导员各一人,以干事兼任服务区区长,可运用本区所有社会资源,秉承管理处意旨,通盘计划、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整个服务区共有10余个工作人员。服务区既是各关系单位的一个派出所,又是一个农村服务事业的集合中心,也是县政府下面的一个地方行政机构。 经费方面,各服务区成立时全国经济委员会拨款35万元,用作各服务区的开办费用和经常性事业费。1936年7月改隶实业部时,部拨经费减到11.5万元,后来由于抗战爆发,实业部只发给60%的经费[2] (P40),服务区在经费上感到十分困难。好在这几年江西省地方政府给了农村服务事业一定的支持,所拨事业费由原来的8000元增至24000元,而且农业、教育、卫生、合作等各组工作人员之薪俸,也由省政府各机关负担,使各服务区得以撑持下来。[2] (P40)改隶农林部后,中央经费仍照六成发放。经费困难一直是阻碍江西农村服务事业发展的大问题。 农村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协助地方从事管、教、养、卫等基层工作,辅助农民改进生产和生活。其发展历史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1934年3月~1935年11月的兴起期,在这一阶段各服务区先后建立起来;1935年11月~1939年1月的发展期,服务区的各项事业在这一阶段得到了迅速发展;1939年1月以后的衰落期,这一阶段,由于受到战争的影响,只有宁都石上、吉安敦厚、南城新丰尧3个服务区在照常工作,但因时局动荡不安、加上经费严重缺乏,工作人员散失,事业规模在逐步缩小,其他7个服务区的服务事业则被迫中止。 二、江西农村服务运动的特点 从全国的情况看,民国年间中国乡村建设运动大致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梁漱溟倡导的“乡村建设模式”,由乡村士绅阶层主导,采取在乡村社会确立新儒学的办法,来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嫁接,以建立起中国农村走向现代化的文化根基。二是晏阳初倡导的“平民教育模式”,以受过西方现代高等教育的爱国知识分子阶层为主导,采取平民教育的方式,实现乡村民众的科学化和知识化,从而推动中国农村的现代化。三是江西的“农村服务模式”,由国民党政府主导,采取由上而下的方式,用行政组织和服务精神来促进乡村建设。同当时全国其他省份的乡村建设运动相比较,江西农村服务有以下几个明显的特点: 1.充分发挥政府在乡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民国年间,创办农村改进事业者,全国各处都有,但多属民间组织,自力经营,不能依靠政治力量,以推行其工作。江西农村服务则不然,其动议来自国民党中央政府机关,其工作在江西省政府领导下进行,其目的在于实现国民党中央和江西省政府对农村改进事业的规划。所以服务区的工作,可视为就是当时江西省政府的工作。推行服务工作时,充分利用政治力量,政府各级组织,各行政专员、县长等,都必须竭力协助服务区工作,不致袖手旁观。至于区长及保甲长,则必须视其为本身之事,更是竭力从事推行。“政府主导、服务型”乡村改造模式的采用,使江西农村服务能够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的政治资源,争取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当年《大公报》记者徐盈对江西农村服务进行了长期的跟踪报道,在最后一篇报道中得出结论说:“农村改进事业若是要获得真正的成功,是在政府给予了这伟大的力量之后,一般农民的生活才能得到实质的改善!改进工作也会达到最高的水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