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是“太平洋国际学会”在中国的分会,(注:“太平洋国际学会”成立于1925年,英文名称为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日本称之为“太平洋问题调查会”,但中文名称则繁多。在1920年代主要称之为“太平洋国交讨论会”。1930年代以后则有多种称呼,如“太平洋国际学会”、“太平洋学会”、“太平洋关系学会”、“太平洋国际协会”、“太平洋会议”等等。其中“太平洋国际学会”是1931年以后中国分会对这一机构的正式称呼。本文为方便起见,统一以“太平洋国际学会”称之。有关太平洋国际学会的历史与活动,可参见John N.Thomas,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Asian scholars and American politics,Seattle: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1974; John K.Fairbank,William L.Holland and the I.P.R.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Pacific Affairs,Vol.52,No.4,1979; Paul F.Hooper,The In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and the Origins of the Asian and Pacific Studies,Pacific Affairs,Vol.61,No.1,1988.)其宗旨是:“研究太平洋国际问题,努力国民外交,增进各民族间友谊及谅解。”[1] (p231)会员多为学界中人,余日章、胡适、颜惠庆、蒋梦麟都曾担任过该会领导职务。作为太平洋国际学会的成员,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在1945年以前积极参加了学会的各项工作。其中在1931至1945年间,学会召开了六次年会,讨论“太平洋问题”及“中日关系问题”。中国会员在会上的言论典型地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在中日冲突问题上的外交立场。但是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却忽视了对太平洋国际学会的研究,直到最近才有学者开始涉足这一问题。(注:参见张静:《中国知识界与第三届太平洋国交讨论会》《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本文拟以1931~1945年间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会员的言论为对象,分析抗战前后中国会员在中日关系问题上所持的立场及其转变的原因。 一 “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自觉承担起了国民外交的任务,希冀通过国民间的对话和交流,缓和中日两国间的紧张关系,因而一面主张政府对日忍让,一面利用学会年会召开之际向国际社会表明自己的反侵略立场。 1931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太平洋国际学会第四次年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召开之时,适值“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不久。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对事变做出了“低调”反应。大会主席及中国代表团团长胡适在会议开幕词中说,虽然中、日之间没有正式公开的战争,但这两个国家,确已处在战争的状态中,全中国的人都被一种强烈的耻辱和怨恨的反感燃着了。不过胡适并未就此谴责日本,而是话锋一转,谈起了太平洋学会的理念。他说:“我们在此,不是来哭,也不是来笑,只是来明白一切。我们在此,不是来教导,只是来互相交换意见。”[2] 反对在对日问题上“唱高调”,这是胡适的基本主张。胡适认为战争是一件大事,作为民众领袖应尽一切可能去避免战争,否则就不能算他尽到了对国家的责任。而作为民众则应冷静地考虑替代战争的其它方法,单凭爱国主义是救不了国的。[3] (第六册,p1260) 胡适的观点有一定的代表性。中国太平洋国际学会的另一主要人物丁文江在对日问题上也是极端的“唱低调”。他主张中国应在不丧失领土主权的范围内与日本妥协,并且应该利用一切国际的关系来缓和我们的危急,来牵制日本使它与我们有妥协的可能。胡适称丁文江主张的这种妥协是一种“有计划”、“有条件”的“妥协”。[4] (第七卷,p508)正因为如此,中国会员在会上尽量避免与日本会员在中日关系问题上发生正面的冲突,但在“满洲问题”上,中日两国会员还是爆发了激烈的辩论。日本会员认为,日本在“满洲”的军事行动只是为了保证条约的权利,是一种“自卫”。它的外交官随时准备与中国的外交官谈判解决当前面临的争端及争端背后的问题。中国会员表示不能接受日本的“防卫”理论,并指日军在满洲的行动是侵略。中方坚持通过国际联盟签约国的压力,迫使日本从中国领土上撤军。只有侵略军完全撤走之后,才可能与日本进行谈判。[5] 会上日本会员还声称,中国所宣称的对满洲的主权是没有依据的,满洲从来就不是中国领土。[6] 更有甚者,日本由质疑中国对满洲的主权更进而质疑中国的主权国家地位。日本会员高柳竟称,满洲成为“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中国正努力想成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国家,“主权国家”(Sovereign State)的实现是中国的目标。然而,按照法理学的观点,国家的存在必须建立在政府存在的基础上,没有政府就没有国家,而中国则不具备这种基础。中国的局势表明,西方意义上的主权国家与其说是一种现实,还不如说是一种抱负,因为在中国没有真正有效管理整个地区的中央政府,在那个地区同时存在几个政府。[7] (p233~234)对此,中国会员指出,中国自远古以来就有效地控制着自己的土地和人民,这一事实并不因她同意给予外国人司法豁免权或者因内战而引起的临时纷争而改变。[8] (p23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