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0289(2006)04—0039—006 冯至(1905—1993)是曾被鲁迅称誉为“中国最为杰出的抒情诗人”[1—p251] 的中国新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1949年之前,冯至曾经结集出版过三本诗集:《昨日之歌》(收录1921年至1926年上半年的诗作52首,1927年4 月北新书局出版)、《北游及其他》(收录1926年秋至1929年夏的诗作41首和译诗5首,1929年8月北平沉钟社出版)、《十四行集》(收录1941年创作的十四行诗27首,后附杂诗6首,1942年5月桂林明日出版社出版;1949年1月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再版,后附杂诗改为4首)。1949年后,陆续出版了几种冯至作品选:《冯至诗文选集》(1955,人民文学出版社)、《冯至诗选》,(1980,四川人民出版社)、《冯至选集》(1985,四川文艺出版社)、《冯至选集》(香港文学研究社),1999年又由河北教育出版社出版了《冯至全集》。1949年后出版的选集中的前三种都是由冯至亲自选编的。每次编选作品集的时候,冯至都要对自己以前的作品做一些改动。在这些作品选中,收录1949年以前的诗歌共89首,其中有过改动的有88首,改动较大的有49首,修改后内容发生重大改变的有34首。凡是1955年收入《冯至诗文选集》中的作品,在《冯至诗选》和《冯至选集》中基本上保留了其在《冯至诗文选集》中的面貌;《冯至全集》于这些“作者在编入其他选集时曾多次予以修订”的作品,“都依作者最后的修订本编入”,其中改动较大的地方,编者择要作了简单说明[2]。 在1985年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冯至选集》的《诗文自选琐记(代序)》中,冯至谈到作者在编选自己以前的作品的时候是否可以进行修改的问题,他在肯定作者有权修改的同时,也认为自己在1955年编选《冯至诗文选集》的时候,对于以前的作品“还是删改的多了一些”,从而对于旧作的删改定下了这样几条原则:“第一,二十年代有人写作,有时在文句间掺入不必要的外国字,这样就破坏了语言的纯洁性,我当时也沾染了这种不良的习气。如今我读到这类的文句,很感到可厌。因此我把不必要的外国字都删去了,用汉字代替。第二,有个别诗句,尤其是诗的结尾处,写得过于悲观或是没有希望,我不愿用往日暗淡的情绪感染今天的读者,我把那样的句子作了改动。”“第三,文字冗沓,或是不甚通顺的地方,我改得简练一些,舒畅一些,但不另作修饰。还有古代的用词,必要时我改为今语。”根据以上几条原则,冯至认为在《冯至诗文选集》里删改的地方,“有的是恰当的,有的是过了头的,恰当的我在新的选本里延续不变,过了头的我作了纠正,……”但在实际上,冯至对其旧作的修改,绝不仅仅限于这三条,被改动的也不只是“个别诗句”;改得“过了头的”也很少加以“纠正”。所以,对现代文学史研究者来说,以《冯至全集》或1949年以后出版的冯至选集为依据来研究冯至作品,是很危险的。 为了说明问题,现以《昨日之歌》、《北游及其他》、《十四行集》(1949.1,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为底本,以《冯至诗文选集》、《冯至诗选》、《冯至选集》(1985.8,四川文艺出版社)、《冯至全集》(1999.12, 河北教育出版社)为校本,将原作和经过修改后的诗歌进行比较,归纳其差别为四类: 一、经修改后,作品的题旨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这类作品最突出的为《归去》、《月下欢歌》。现分别介绍如下。 《归去》作于1923年,收入《昨日之歌》,在《冯至诗文选集》、《冯至诗选》、《冯至选集》、《冯至全集》中均题作“新的故乡”;文字也改动很多。由于改动太大,只好将两首诗分别引录如下: 归去 新的故乡 灿乱的银花, 灿烂的银花 在晴朗的天空飘散;在晴朗的天空飘散; 黄金的阳光, 金黄的阳光 把屋顶树枝染遍。 把屋顶树枝染遍。 驯美的白鸽儿 驯美的白鸽儿 来自神的身旁,来自什么地方? 它们引示我翘望着 它们引我翘望着 迷濛的故乡。 一个新的故乡: “汪洋的大海,汪洋的大海, 浓郁的森林——浓绿的森林, 故乡的朋友, 故乡的朋友, 俱在彼处歌吟。” 都在那里歌吟。 一切都在春暖的这里一切安眠 被里安眠,在春暖的被里, 我但愿身如我但愿向着 蝴蝶的翩翩! 新的故乡飞去! 题目“归去”和“新的故乡”很显然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意义。在《归去》中,诗人所向往的,是在“来自神的身旁”的“白鸽儿”的“引示”下所翘望到的、而且必须“身如蝴蝶的翩翩”才能到达的“迷濛的故乡”,这是一个迷离恍惚的、可望而不可即的境界,特别是结尾处所强调的“我但愿身如/蝴蝶的翩翩”,显然是用庄周梦见自己化身为蝴蝶的典故,进一步突出了这境界的梦幻性。正如鲁迅所说,以冯至等为主要成员的浅草社(成立于1922年,在1923年至1925年间出版《浅草》季刊,1925年《浅草》停刊后,又成立沉钟社,出版文艺刊物《沉钟》)“其实也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团体,但他们的季刊,每一期都显示着努力:向外,在摄取异域的营养,向内,在挖掘自己的魂灵,要发见心里的眼睛和喉舌,来凝视这世界,将真和美歌唱给寂寞的人们。”[1—p250~251] 这“迷濛的故乡”就是基于“为艺术而艺术”的立场所追求的“真和美”的境界;但这在当时的“这世界”里是不可能出现的,所以诗人只能寄望于自身的化为蝴蝶了。而《新的故乡》则是写其对美好未来的追求,结合修改时的社会环境和通行话语来看,可以理解为对“新社会”、“新时代”的向往。这就与“为人生的艺术”相一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