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早在上世纪40年代初就有学者指出:“《野草》是鲁迅先生为自己写,写自己的书,是理解他的锁钥,是他的思想发展的全过程中一个重要的枢纽。”[1] 这里的“为自己写,写自己”可以说已经提供了解读《野草》的钥匙。可是多年来人们总是习惯于政治思维模式的定势,或是对这钥匙视而不见,或是虽然拿着钥匙却找不到开锁的密码。所以对《野草》的解释真可谓牵强附会,歧义百出。其实,只要用“为自己写,写自己”这把钥匙,再找到解读每篇的合适的密码,即或从文化批判或从个人情感体验等不同的角度来解读,我们就能掌握《野草》每篇的内在逻辑,理解鲁迅所要表达的情感体验和思想内涵。比如《这样的战士》,过去人们习惯于从社会斗争和政治斗争的角度来解释,结果文中的“无物”、“无物之物”、“无物之阵”等处总解释得牵强附会,于理难通。如果我们从文化批判的角度来理解,也就是说,把“战士”明确地定位在对封建传统文化的批判上,那么不但能从逻辑上解释“无物”“无物之物”与“无物之阵”所表示或象征的意思,而且对全篇的把握也更通畅。既然战士的投枪的目标面对的是封建传统文化。当然作品中的“无物之物”就是指的几千年来形成的以封建礼教为基础的强大的封建专制文化了。而“无物之阵”,就是由这些被封建礼教文化浸润入骨的各式各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所以“无物之物”和“无物之阵”,就像鲁迅在杂文中把“所谓中国文明”概括为“其实不过是安排给阔人享用的人肉的筵宴。所谓中国者,其实不过是安排这人肉的筵宴的厨房”,在《狂人日记》中把封建礼教的实质概括为“吃人”是一样,都是一种象征性的写法。同样,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角度,即从《野草》的文体特点来考虑问题,用个人情感体验的方式来解读《求乞者》。 2 传统文论的“文以载道”和“诗以言志”,实际上是指明了“文”与“诗”的两种不同文体的特点和功能。“文”最适于理性的逻辑思维,是说理或记事的工具,因此它最宜于“载”思想之“道”。“诗”最适于感性的形象思维,它表达的是难以说明或不便明说的内心体验或灵魂的秘语,因此它最宜于“言”个体的情感之“志”。“文”的“载道”或说理是要教化大众或说服他人,因此它“载”的“道”要清楚,说的“理”要明白。诗则不然,诗是最具“私人化”的艺术,它是诗人内心深处最原始最本真的情感的流露或宣泄。按照精神分析学的观点,艺术家正是被无意识中的本能欲望所驱迫的人,因这种欲望不能见容于文明社会,它就不得不通过曲折的方式来谋求满足,文学正是满足欲望的一种替代物。文学创作活动使被压抑的情感、欲望得到表现,从而得到升华。缪塞说:“最美丽的诗歌就是最绝望的,有些不朽的篇章是纯粹的眼泪。”(《五月之夜》)穆木天说:“诗的世界是潜在意识的世界。诗是要有大的暗示能。诗的世界固在平常的生活中,但在平常生活的深处。诗是要暗示出人的内生命的深秘。”[2] 诗不必承担说服他人或教化大众的责任,所以“诗”不必像“文”那样清楚明白,相反,“朦胧”倒是诗的一种审美要求。现代派诗人主张诗是“一个人在梦里泄露自己的潜意识,在诗作里泄露隐秘的灵魂,然而也只是像梦一般的朦胧的。”“诗的动机在于表现自己与隐藏自己之间”。马拉美说“指出对象无疑是把诗的乐趣四去其三”。“文”主要是作者出于社会责任感来启发民众,指陈时弊,表达理想。而“诗”则不必承担这么沉重而严肃的社会责任,它的本质职责是对诗人个人情感的承担,是诗人情感的止痛药和安神剂。把诗人胸中郁积的欲歌欲哭欲叫欲跳的满腹不平之气抒发出来。即福楼拜所说的,珠子是牡蛎生病所结成,作者的文笔却是更深沉的痛苦的流露。诗的语言不必是公众话语,它可以是某个“小圈子”里的“行话”或“黑话”,也可以是两个人之间的“悄悄话”,甚或是诗人个人的自言自语式的“独语”“宣泄”。了解了“文”与“诗”的两种不同文体的不同的特点和职能,我们也就知道了在解读或评价这两种不同文体时所应采取的不同的方法和态度。也就是说,对于“文”,我们可以用社会分析和理性思辨的方法去分析它的社会意义或思想价值,而对于“诗”,我们则要用个人情感体验的方式去感受诗人生命的颤动和灵魂的私语。 3 在《自选集·自序》中鲁迅自己把《野草》的文体定位为散文诗,这种定位也得到了研究者和读者们的认同。确实,《野草》中的作品,除有个别的嘲讽游戏之作外,绝大部分都是表现作者自己的孤寂苦闷的抒情之作。就抒发情感和创作过程来讲,《野草》中的大部分诗篇是典型的“蚌病成珠”之作。我们且不谈鲁迅当时在荒凉如沙漠的无边无际的旧战场上“呐喊”得不到回应,听不到战叫,只能“荷戟独彷徨”的无奈、孤独与苦闷,单就个人的情感生活上来讲,鲁迅所忍受的郁闷和孤寂、矛盾和痛苦也是超出一般人的想象的。1906年26岁时接受了母亲送给的“礼物”——与朱安女士结婚,婚后第二天就从新房搬出,第三天就又远走日本。20年来,鲁迅就是维持着这样一种无爱无恨,有名无实的夫妻生活。他自己说:“爱情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作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鲁迅有着比常人更敏感的神经和更热烈的感情,然而,正值壮年的鲁迅却20年来没有拥有过男女间正常的感情交流和夫妻生活,这种人性生活的缺失造成鲁迅的难以排遣的孤寂和苦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校对古书,抄写碑文诗帖和大量的饮酒吸烟就是试图转移或麻醉这种无法排遣的情感的努力。难怪郁达夫在回忆鲁迅时借用一个学生的话,调侃鲁迅在北京寒冷的冬季不穿棉裤是为了克服性欲。鲁迅从传统的孝道和现代的人道主义的道德立场出发,一直抱着牺牲自我承受现实的态度:“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直到许广平这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年轻女性闯进鲁迅的情感世界之后,许广平大胆的追求和火热的爱,使鲁迅那一团几乎被冻灭的爱情的“死火”又得以死灰复燃。然而,鲁迅既敏感而又自卑自傲的个性,使他陷于对这份爱的真实性和自己是否有条件和资格得到这份爱的疑虑之中,并且名誉、良心、道德、责任与爱情的选择的两难又使他处于极端的矛盾痛苦之中。所以《野草》中的部分篇章,就是他的这种兴奋疑虑而又郁闷痛苦的情感的表白和发泄。另外,从表现艺术上讲,《野草》是鲁迅作品中最隐晦难解的,这是大家公认的。这种隐晦难解对读者来说是一种困难,同时也是一种美和诱惑。作者自己在《〈野草〉英译本序》中说:“因为那时难于直说,所以有时措辞就很含糊了。”究竟什么使得鲁迅这样一个“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真的猛士“难于直说”呢?敢于面对北洋军阀的屠刀而宣称“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指斥当局的残虐险狠的行为,“不但在禽兽中所未曾见,便是在人类中也极少有的。”直陈“墨写的谎言,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的鲁迅,究竟害怕和顾虑什么不能明说呢?笔者认为,从鲁迅被压抑的情感生活的角度来解释不失为通向《野草》隐秘世界的一条蹊径。作为当时的鲁迅,他的难以隐忍的强烈的感情需要表白和宣泄,他内心的感受,他的困境和苦衷需要向爱他者而他也爱的人去解释和说明,但是,作为社会名流的鲁迅,既受到来自自我良心和家庭责任与义务的道德的压力,也有来自社会公众舆论的压力,再加上他和许广平的爱还处于萌芽阶段的试探和疑虑,又使得他不能公开地表达他的心扉和情感,这就是“那时难于直说”的隐情。鲁迅在厦门写信给许广平说:“看见我有女生在座,他们便造流言。这些流言,无论事之有无,他们是在所必造的,除非我和女人不见面。他们貌作新思想,其实都是暴君酷吏,侦探,小人。倘使顾忌他们,他们更要得步进步。我蔑视他们了。我有时自己惭愧,怕不配爱那一个人;但看看他们的言行思想,便觉得我也并不算坏人,我可以爱。那流言,最初是韦漱园通知我的,说是沉钟社人所说,《狂飙》上有一首诗,太阳是自比,月是她。今天打听川岛,才知此种流言早已有之,传播的是品青,伏园,衣萍,小峰,二太太……。他们又说我将她带在厦门了,……黄坚从北京接家眷来此,又将这流言带到厦门,为攻击我起见,广布于人,说我之不肯留,乃为月亮不在之故。……况且如果是‘夜’,当然要有月亮,倘以此为错,是逆天而行也。”[3] 从此信可以推知当时环境的压力和鲁迅的心情。当时他们的爱情还不成熟,鲁迅还没有后来的“我想同在一校无妨,偏要同在一校,管他妈的”那样不顾一切的坚决的态度。所以当时鲁迅只能是“在表现自己与隐藏自己之间”,只能是“像梦一般的朦胧的”泄露自己的隐秘的灵魂。再者,从语言上来讲,《野草》使用的是最具个性化的语言,它不带有启蒙或教化的色彩,而是带有个人的自言自语式的“独语”、“宣泄”的特点。诸如“影的告别”、“彷徨于无地”、“明暗之间”、“黑暗和虚空”、“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死火”、“死后”、“无物”、“无物之物”、“无物之阵”、“于浩歌狂舞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等等,都是个性化极强的“悄悄话”或“私人话语”。也就是说,《野草》里面的一些篇章,无论是从创作心态和抒情形式上,还是从表现艺术和语言运用上,都具有诗的特质,所以我们应该以感受或谛听诗人生命的颤动和灵魂的私语的个人情感体验的方式去解读或研究。下面我们就以这种方式来试着解读《求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