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853(2006)02-036-06 在讨论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时,人们大多把目光集中到城市作家或现代派作家中,而对乡土作家或具有乡土文化倾向的作家则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其实,在乡村叙事之外,他们或多或少对城市有所言说,但这种言说往往被看作乡村叙事的附庸和对照而失去了独立的价值与意义。但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现代性进程的一部分,由于特定的身份、文化倾向和道德立场,这些乡土作家或具有乡土文化倾向的作家们的城市叙事恰恰形成一个独特的层面,与城市作家或现代派作家共同构成对城市叙述的现代性张力。因此,在这样的层面上揭示它们的面貌,对完整地认识中国现代文学的丰富性应当更有价值。以师陀的作品为例,是因为他有较强的代表性。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师陀分别创作了一批以城市和乡村为背景的作品,但艺术成就悬殊甚大。与《果园城记》相比,《结婚》草率而肤浅,几乎是一部失败的作品。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认为这与作者叙事标尺的选择有关。像大部分具有乡村文化倾向的作家一样,师陀在对乡村展开叙事时是以启蒙和理性主义作为衡量标尺的;可是当他面对城市的时候,却找不到合适的批判武器而只能转向道德伦理,把具有乡村乌托邦色彩的“道德”作为批判城市的标尺,这就使他对乡村和城市的双向叙事陷入一个循环悖论。本文以《结婚》的审美局限为切入口,从作者对城市的价值选择、审视角度、城市形象“寓言化”等几个方面描述乡村作家在城市叙事上的文化倾向与道德特征,志在对研究具有乡村文化倾向的作家的城市叙事问题提供另一纬度的思考。 一 狭隘的“都市与田园的争斗” 现代文学中城乡叙事发展是不平衡的。乡村叙事始终围绕着对乡村文化的批判、反思、眷恋、抗争。不同风格、流派的差异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侧重点不同所造成的,如文化批判一支重批判,田园抒情一支重反思,左翼一支重抗争,但他们都统摄于启蒙和理性,价值标准相对统一,因而乡村叙事总体上呈现出清晰有序的格局。但对于城市的叙事就复杂得多。由于城市形态与现代性的关系错综复杂,知识分子对现代化模式的思考和选择有所局限,加上中国现代都市尚未发育成熟,现代性矛盾尚未充分显露,从而导致作家对城市的认识和叙事呈现出多种样态,这不仅制约着作家笔下都市风景的呈现,也制约着作家艺术水准的发挥。比如,茅盾对城市现代化发展方向有较深入的认识,他以历史发展的眼光审视城市,因而他笔下的城市叙事就显得宽阔、从容、有力;新感觉派城市“巡礼式”的叙事,则给文学园地带来浮华、刺激,却又是不可重复的奇异景观。如果说茅盾和“新感觉”派都带有象征叙事的意味,那么张爱玲则以对城市的贴近和同情书写市民本色的日常生活,表达了都市生活的无奈与恐惧。与以上的城市叙事不同,大部分乡土作家对城市的认识较为偏颇,情感上比较抗拒,在他们的作品中,城市是作为对立的“异乡”、“他者”进入他们的认识视野和文学叙事的,城市往往成为他们现实中和心理上的压迫者。二十年代乡土作家就在作品中表达了对都市唯利主义侵入乡村的惴惴不安;三十年代左翼和京派作家对都市社会不公和道德沦丧进行了批判;四十年代作家的笔下都市最终沦为罪恶的渊薮。由于这种偏颇的反城市的立场和情绪,妨碍了他们对都市的深入观察思考,从而在城市叙事总体上显得局促单一。 师陀是介于左翼与京派之间的作家,他的都市叙事兼取了左翼和京派的立场。谈到《结婚》的主题时,他说那时“最苦的是中小学教师……我同情他们,憎恨那个社会。于是我便制造了小说的主人胡去恶,作为他们的代表人物”。这句话显示出作者对社会公正问题的关注,阐明了这部作品的叙事目的。但这只是作家对创作动机的表面化陈述,而另一节描述都市的文字,则揭示出这部作品的深层创作动机: “大概自从有了‘租界’,上海有一部分人开始崇洋媚外……电影院只放映外国电影,最多的是美国电影;国产片偶然争取到,便认为是莫大的光荣,在报纸上大吹大擂。到了上海苏州河南岸的‘租界’成为‘孤岛’,由于‘法币’通货膨胀,有钱人争相去‘交易所’投机,兼代囤积倒卖,和内地搞物资买卖。为了发财,他们利用合法手段公开抢劫别人,抢劫别人的也常常被别人抢劫,被抢劫的人只有一条出路,报纸上经常有这样的新闻:某某人因投机失败投黄浦江,某某人因投机失败在旅馆里服毒自杀身死……为了发财,许多靠薪水勉强度日的人也幻想组织投资公司,不用说,他们的幻想大多数都成了泡影。”[1] 我们关注的主要不是事实陈述,也不是他自述的主题,而是作者对都市的想象以及从中反映出的价值判断、认识程度和情感态度。虽然文章是对40年前的追溯,但参照他写作的《上海手札》,可以确证这就是师陀当时对于都市的认识和态度。这种强烈的反城市心理构成了小说中潜在的叙事动力和主题,唐湜曾把它概括为“心理的都市与田园的争斗”[2],这无疑极大地影响了文本面貌。然而,我们更关注的是:这场都市和田园的争斗将在哪个层面上爆发?因为它决定着文本的性质、规模、质量。通过文本细读,我们发现《离婚》中的“争斗”其实并没有在文化层面上展开,因为城市中所有的文化特征都已被压缩转换成单一的物质符码、道德符码。在作者心目中,现代都市并未形成一个复杂的文化实体,因而现代化进程中田园与都市不可避免的摩擦、纠葛、冲突被抽空了,悬置了,剩下的只能是作者“心理”的战争,一场隐含着潜在道德冲突主题的争斗。但这种冲突比道德冲突要复杂得多,这就要求作者穿透生活表层,把握冲突本质。师陀单一狭隘的道德目光束缚了他。因此,《结婚》虽然在叙事技巧上“紧张刺激”,可依然无法弥补其艺术上的种种局限。 首先是精神内涵的严重匮乏。悲剧的精神力量往往来自冲突的性质,冲突越大,人物的精神力量越大,文本内涵越丰富;或为命运冲突,或为社会冲突,或为性格冲突,《结婚》是什么性质的冲突呢?显然,不能笼统地说是社会冲突。社会给胡去恶提供了和其他人一样的机会,他也不失时机地利用了,他的失败仅仅是因为缺乏世故。因此,胡去恶几乎没有心理障碍地转化成钱亨、田国宝这类人,甚至比他们更狠毒。比如,他对于田国秀的令人恐惧的报复心理:“好罢!小娼妇,你爷爷有的是钱!我就拿这钱买了你,侮辱你,打了你,用烙铁烫了你,过两个月,再叫你滚蛋!是你逼得我,你可千万别后悔。”[3] (p270)这已是失掉人性的“毒咒”,主人公精神世界至此彻底萎缩。胡去恶之所以向社会“复仇”,仅仅是因为“认为国秀离间了他和佩芳,其次是国秀跟钱亨和解,他觉得玩弄了他;第三,国秀把他甩开,他死了最后的希望。其实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没有钱,被害的太苦。”[3] (p270)所以,在文本的精神内涵上既缺乏社会冲突性,也压抑了超道德的生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