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8月下旬,亦即“三·一八”惨案发生近半年后,鲁迅离京南下, 应聘到厦门大学任教。同行的还有许广平,但她不是和鲁迅一道赴厦门,而是同抵上海后,再分乘另一只船去广州。这次南下,对鲁迅和许广平的生活是一次重大转折。 对于这次南下,人们一直说是“三·一八”惨案发生之后,鲁迅随时有遭逮捕的危险,与此同时南方革命运动正如火如荼,也引起鲁迅的向往,为避风头,也为了奔赴革命,鲁迅即决定“战略转移”。许多年后,鲁迅自己对这次南下是这样说的: 因为做评论,敌人就多起来,北京大学教授陈西滢开始发表这“鲁迅”就是我,由此弄到段祺瑞将我撤职并且还要逮捕我。我只好离开北京,到厦门大学做教授。约有半年,和校长以及别的几个教授冲突了,便到广州,在中山大学做了教务长兼文科教授。① 对于鲁迅的说法,很少人加以深究,更无人质疑。几十年后,朱正在其撰写的《鲁迅传略》中,针对鲁迅的解释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 “撤职”的事,是章士钊呈请段祺瑞批准的。但是经平政院裁决,于1926年初即撤销了这个撤职令,恢复了鲁迅在教育部的职务。“要逮捕”的事,当是指“三一八”惨案之后报纸上流传的那个50人的名单。当时鲁迅确是面临着遭到通缉的威胁,但是这个威胁很快就过去了。因为段祺瑞在3月18日制造了惨案,4月间就被推翻下台了,“下通缉令之权,则已非段章诸公所有,他们万一不慎,倒可以为先前的被缉者所缉了”。接着是奉军大举入关,形势也险恶,鲁迅不得不到医院暂避。但到5月初,空气也基本缓和,他也回到了家中。鲁迅离开北京前往厦门,是8月下旬的事,从他的日记中可以看到,至少在这20天之前,他就已经在从容布置动身的事了。他多次出席友人的饯别宴会,出席女师大的送别会,并在女师大的毁校周年纪念会上发表了十分精彩的演说,走的那天,到车站送行的友人有十多人。可见不能说鲁迅是在遇到危险的情况下仓皇出走的。至于说是因为南方的革命运动正在走向高潮,所以南下,这说法也未必确切。福建省的地理位置显然是在南边了,但就政治地理来说,当时却和北京一样属于北洋军阀的统治区域,不过比北京更加闭塞。要是真因南方革命才来,那为什么不一直跑到“革命策源地”的广州去,而要到这个当时颇为寂静的孤岛一般的厦门来呢? 朱正的结论是: 上述的这些解释至少是不完全的。鲁迅离开北京,也许有避开政治环境险恶的北京的意思,也许有靠近革命正在起来的南方的意思,也许还有若干种其他的考虑。不论怎样说,现有材料表明,在所有各种原因之中,他和许广平的关系确实是原因之一。 朱正对鲁迅的质疑,语气十分委婉,说鲁迅的解释“并不十分错”,只是“不太确切”,“是不完全”。但他意见十分明确,就是:鲁迅的南下的主要原因不是别的,而是“和许广平的关系”。 为了支持自己的看法,朱正费了不少笔墨,引证许多材料,说明鲁迅早在动身南下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和许广平的关系就急剧升温并发生质变。鲁、许二人为了关系顺利发展,商量并达成共识,认为最好的办法是离开北京,在一个新天地里一起生活。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北京,鲁迅有一个“家”,那里不但有年迈的母亲,更有由母亲做主为他娶下的“妻子”朱安;而鲁迅还因为自己的身份、位置,不能不考虑社会影响和世俗之见。这里没有必要再重复朱正的论述,因为那都是曾经存在的事实。我在这里重申一下朱正的看法,只是为了强调鲁迅的南下主要是为了许广平,明乎此,才可能正确分析和把握鲁迅提前离开厦门的原因。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鲁迅离京南下是为了和许广平结合,那他为什么不和许广平一道都去广州或厦门,干脆开始就在一起岂不更好?这样问似乎合情,于理方面却嫌简单,没有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上面已经说到,因为种种原因,鲁迅不能不顾及社会影响和世俗之见,如同赴厦门或广州,其效果和同在北京发展关系能有多大区别?事实上,即便这样同时出发到上海再分赴两地,已有流言说他们是“双宿双飞”。因此,开始二人不去一处,而是分赴两地,空出一段缓冲时间,在过了一段时间后再结合在一起,实在是出于鲁、许的精心计划和缜密思考。而且,当时还有一个实际问题是,即没有人邀请鲁、许二人同时到一个地方去。那时郭沫若等创造社“诸君子”正在广州,中山大学没有想到聘请鲁迅。鲁迅到厦门,是应时任厦门大学文科学长的林语堂之聘。林语堂素有“绅士派”之称,对周围的事反应迟钝,不太关心。不但在北京时没有看出鲁迅与许广平有什么特殊往来,就是一年多之后鲁迅许广平双双从广州到上海,事情已经十分明朗,他还毫无觉察,依然好像蒙在鼓里。这当然也和鲁、许“保密工作”做得好有关。否则,林语堂知道鲁、许之间的关系,说不定会邀请他们同赴厦门,那还真能省去二人后来的许多麻烦。至于鲁、许二人当时愿不愿和敢不敢,那又当别论。总之,鲁迅应聘到厦门大学任教,合同期为两年,是最初就定下来的。 对于鲁迅初定到厦门工作两年,许广平后来也有过说明。她说:在离开北京之前,“我们约好:希望在比较清明的情境之下,分头苦干两年,一方面为人,一方面自己也稍可支持,不至于饿着肚皮战斗,减低了锐气。”② 又说:“我们在北京将别的时候,曾经交换过意见:大家好好地给社会服务两年,一方面为事业,一方面也为自己生活积聚一点必需的钱。”③ 鲁迅自己也几次说到他打算在厦门大学的任期。1926年6月17日,即动身前两个月, 在给李秉中的信中就说到“时间是少则一年,多则两年,此后我还想仍到热闹地方,照例捣乱。”在到达厦门之后给李小峰的信中也说到:“最初的主意,倒的确想在这里住两年”④。但最后的结果却是:鲁迅在厦门逗留不足半年(实际仅一学期,时间是4个月又12天)即提前去了广州。给人的印象真有点“来也匆匆,去也匆匆”!